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

2024-05-17 05:41

1. 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换句话说:买家出价高的优先,卖家出价低的优先,如果出价相同则挂单时间最早的优先。例如,某投资者卖出7月大豆10手,挂出价格为2400元/吨,投资者甲挂出10手买单,报价为2398元/吨。随后,投资者乙也想买10手,挂价为2399元/吨,由于乙的价格比甲高,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乙的单子排在甲的前面。后来,丙也挂出10手买单,价格同样为2399元/吨,由于挂价与乙相同,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只能排在乙的后面,但仍在甲之前。拓展资料开盘价、收盘价及结算价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集合竞价的方式是: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产生的开盘价随即在行情栏中显示。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首先,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入申报按申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按申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申报价相同的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接下来,交易系统依次逐步将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最后一笔成交是全部成交的,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该价格按各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如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的,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

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

2. 什么是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股票买卖时,如果许多股民同时买卖一个股票,则必须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办。
  如:许多股民同时买深发展股票,此时该股票的价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输入的买入价格为10.01元,则甲股民优先成交。这就是价格优先。
  如果大家都输入10.01元买入,则按照先来后到排队等待成交,即谁先输入的买单,谁就先成交。这就是时间优先。反过来卖股票也照此办理。
  如:许多股民同时卖深发展股票,此时该股票的价格是10元,如果甲股民输入的卖出价格为9.98元,则甲股民优先成交。这就是价格优先。
  如果大家都输入9.98元卖出,则按照先来后到排队等待成交,即谁先输入的卖单,谁就先成交。这就是时间优先。
  掌握好这个规则,对我们在急风暴雨的行情操作中帮助极大。特别是价格优先规则,新股民一定要深刻体会。比如行情一旦启动,您还空仓。此时应该迅速采用价格优先规则,高填买单以便迅速成交,防止踏空。而行情一旦开始下跌,您还满仓。此时应该迅速采用价格优先规则,低填卖单以便迅速成交,防止套牢。

3. 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国泰君安和其它证券公司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在两个优先中,价格优先于时间。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全一样的。但有些证券公司有隔夜委托功能,比如国泰君安。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理财经理罗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百度知道企业平台乐意为您服务!

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交易原则?国泰君安和其它证券公司的规定是一样的吗?

4. 什么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这个原则是国泰君安的原则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市价买卖申报优于限价买卖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这个原则是交易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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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股票交易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怎么理解

证券竞价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1)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交易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怎么理解

6. 请问股票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是什么意思?

股票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就是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时间优先就是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如果你在某时间以¥5买入A股3手,而在某时间以后的整个交易时间内,¥5或者¥5以下的价位上只有1手卖出A股的委托,那么你只能成交1手,也就只能买入1手A股票。卖出的时候是同样的道理。
通俗的理解就是在这个价位上你想买,那么还要有人愿意以小于等于你的价位卖出,你才能买得到。你想卖出,那么还要有人愿意以大于等于你的卖出价位买入,你才能卖出。


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7. 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一、竞价方法      1.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逐笔竞价两种方式。      2 开盘价以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逐笔竞价方式产生。      3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2)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於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3)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 取其中间价及四舍五入为成交价。      其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买卖申报, 自动进入连续逐笔竞价。      4.连续逐笔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其成交价格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 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5.上交所买卖无涨跌幅之价格限制的股票( 新上市股票首日买卖) :      (1)集合竞价时, 申报价格无限制;      (2)连续逐笔竞价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报为有效申报;a.买入(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低(高)卖出(买入)申报价格的10%;b.无卖出(买入)申报的, 买入(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低)於即时揭示的最高( 低) 买入(卖出)价格的10%。      (3)既无卖出又无买入的, 买入( 卖出) 申报价格不高於成交价格的规定幅度;当日无成交价格的,按前收盘价( 公开发行价格) 的10%。      6.深交所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有效竞价范围与涨跌幅申报范围一致,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确定有效竞价范围:      (1) 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 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15 元;( 2) 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5元, 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成交价的上下5 元。深交所认为有必要时, 可以调整有效竞价范围并公告。      7.深交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集合竞价期间没有产生成交的,按下列方式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1)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高买入申报价高於发行价的,以最高买入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2)有效竞价范围内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低於发行价的,以最低卖出申报价为基准调整有效竞价范围。      二、买卖优先顺序      1.价格优先— — 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 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2.时间优先— — 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 先申报者优先於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三、股价涨跌幅限制      股票、基金: 涨跌幅比例为10%, 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ST股票: 涨跌幅比例为5%。      PT 股票: 涨幅不得超过5%, 跌幅不受限制。      集合竞价规则(后面有简化说明、例子)深、沪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9:15—9:25为集合竞价交易时间,集合竞价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存储每一笔申报而不撮合。至9:25时,电脑系统将根据已输入的所有买卖申报按集合竞价的规则产生一个开盘价。      按照新的交易规则:      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6.产生这一开盘价的步骤是这样的: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      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股票、基金的涨跌幅度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      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股票交易中的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8. 什么是价格优先原则?

您好,价格优先是指对同一只股票进行买卖时,较高价格的买入优先于较低价格的买入,较低价格的卖出优先于较高价格的卖出。
例如:小王和小明都委托买入000001,小王委托价格11.56元,小明委托价格11.60元,则晓明的委托会优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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