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利用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系统

2024-05-05 21:19

1. 如何充分利用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系统

全面提升核对工作新水平。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平台建设。坚持以促进核对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为导向,综合考虑基础设施、外部条件、建设经费、操作用户、服务对象等关键要素,按照“数据集中、服务延伸、标准统一、资源共享、安全高效、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核对信息系统的统筹规划。二是完善服务功能,有效发挥系统作用。通过提升核对业务处理能力,确保核对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顺应“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新要求,强化业务协同能力;立足服务社会救助,着眼服务其他社会政策,确保信息系统建设起点高、功能完善;围绕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目标,提高数据资源的挖掘和利用能力;针对艰苦的基层工作条件,增强系统可用性、可靠性、易用性,不断改善用户体验。

三是要严格标准规范,促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严格遵循数据标准,充分利用全国核对信息系统基础平台,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网络,实现“ 
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全网共享”。
四是要加强防范监测,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在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切实增强信息保密安全意识,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安全策略、安全法规、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制度,分等级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是要规范运作,确保核对平台工程质量。在核对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按照平等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对工程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监督和监理,确保核对平台工程质量。

  

如何充分利用核对家庭经济状况系统

2. 目前家庭经济核对存在的问题

目前家庭经济核对存在的问题有:授权核对难以依法做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了核对程序是先授权后核对,没有授权不能核对。而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的是:部分家庭成员不在家,有的外出务工,有的外出求学,有的外出求医、护理(陪护)等,不能亲笔签名、亲手按指印授权。导致出现“代签名”,一份家庭授权核对书一个笔迹、一个指纹授权的现象。民政部门无法鉴定其家庭成员签名和指印的真伪,不能确保其家庭成员授权的合法性。



    部门信息难以对接查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涉及近30项信息,分别由多个部门(单位)储存管理。有的信息由省市县三级分割管理,未互联互通,有些部门(单位)缺乏信息数据共享意识,配合热情不高;有的以数据安全保密为由找托辞,不敢担当;有的认为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法律依据不充分,不如司法查询,配合度不高。综上所述,部门信息对接困境与阻力重重,既有客观上的难题,也有主观因素的阻力。



    核对结果难以稳妥处置。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服务器、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但在核对信息结果处置,即社会救助评议和审批中,常常会遇到:被核对的家庭成员反映公司是老板以自己的名义注册的,存款是公司借自己的身份证开户的,小轿车是亲友借自己的身份证买的,均表示不属于自己所有等情况。基层干部多方调查,也难以判定,缺乏妥善处置的办法。



    核对队伍管理有难度。核对工作包括核对对象的身份证明、授权证明、财产申请材料的收集、审核、录入、信息查询、生成核对报告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等日常业务工作,核对对象广、核对任务重、专业技术强。同时,涉及保护居民隐私和信息安全等法律法规问题,工作责任重,压力大。甚至有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还要参加扶贫、殡改等中心工作。而与之不相称的是,多地核对机构不健全,工作力量不足。部分地方市县两级还没有成立核对机构;有的挂靠在其他事业单位;有的与社会救助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不增加人力。较大程度影响了核对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核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