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是多大的官?

2024-05-17 12:09

1. 处长是多大的官?


处长是多大的官?

2. 处长的官职有多大

处长属于县处级正职干部,是公务员的一种官职俗称。县处级正职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
      处长属于县处级正职干部,是公务员的一种官职俗称。      处级与县级相同,其下属级别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个别情况下,处长属于县处级副职干部。例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县处级正职包括: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2、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3、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4、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划分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职级序列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由国家另行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处长是多大的官

法律分析:一个省的处长约有3000-5000个,这仅是正处长,副处长、非领导职务的正处级调研员、职级相当的局长和主人等都不算。一个省的县长仅有几十个,在大省加上县级市市长、设区市的区长,县长(市、区长)不超过200人。套用中国文官制度的概念,县长是正官、地方官,封疆之官,属于“长”和“政务”范畴;处长是属吏、从吏,属于“僚”和“庶务”范畴。套用西方文官制(自认源头是中国古代文官制)的概念,县长是政务官,处长是事务官,“小公务员”说的就是处长们,“出头之日”说的就是处长出头露面当了县长。不论中外古今,县长在政府系统“主系列”,处长在政府系统“辅系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 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处长是多大的官

4. 人事处处长权力大吗?处长的权力大吗?

人事处处长权力大。人事处处长就是管理本单位所有劳动人力资源和组织干部的部门。
科级单位就叫人事部,处级单位是人事科,副厅级单位以上就是人事处,地市级城市下辖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下辖的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处长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考察、培养。
4、负责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掌管处财务。
5、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拟订有关政策供党委决策。
6、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
7、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 部长的权利大吗

  部长是指政府(特指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地区,部长是内阁的构成成员,故又被称为阁员或阁臣。如国家体制为君主制,则通常称为大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长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

部长的权利大吗

6. 人事处处长有多大权力

法律分析:人事处处长权力大。人事处处长就是管理本单位所有劳动人力资源和组织干部的部门。
科级单位就叫人事部,处级单位是人事科,副厅级单位以上就是人事处,地市级城市下辖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下辖的就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处长职责:
1、主持人事处的全面工作。
2、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作出决定。
3、及时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对本处干部进行考察、培养。
4、负责文字材料、统计报表的审签,掌管处财务。
5、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通报人事工作的有关信息,拟订有关政策供党委决策。
6、保持与上级部门的联系,负责协调与校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
7、搞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7. 处长是何级别?

处长就是级别。
处长,公务员官职俗称。县处级,据此可知处级就是县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县长就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扩展资料: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处长是何级别?

8. 处长是什么级别啊?

县处级
处长,公务员官职俗称。县处级,据此可知处级就是县级,其下为科长,其上为厅长或局长。 县长就相当于处长级别。个别情况处长属于副县级,如地市级的检察院及很多副厅级单位内设的处长,按照国家规定属于副县级。

部队一般在军级单位的各部下设处长,如军司令部作战处长、军政治部干部处长、军后勤部卫生处长等,而相应的师级单位各部只能设科长,如师司令部情报科长、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师后勤部运输科长等。部队上处长级别一般为正团到副师级。

扩展资料: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

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