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多少钱

2024-05-04 04:42

1. 国家助学金多少钱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的具体金额不一样,但是都应该也必须要公开。

国家助学金多少钱

2. 国家助学金多久发放

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 国家助学金多久发放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其实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是按月发放给学生,但是大部分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选择按学期发放给学生,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一般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进行发放,也就是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大一入学后即可申请。申请者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户籍地乡、镇、县民政部的贫困证明)、监护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书、以及助学金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即可。
资助金额根据学校分档情况以及申请者被评定的档次而定。助学金分档情况分别为4000、3000、2000,每年评一次。

国家助学金多久发放

4. 国家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国家助学金一般6月中旬发放。
助学金分别是4000、3000、2000。一般是每年评一次 ,前一年十一、二月发一半,次年三、四月份发另外一半。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申请流程:
1、首先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写贫困证明;
2、拿着填好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最后是把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交给班长或辅导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助学金

5. 国家助学金一等一年有多少钱?


国家助学金一等一年有多少钱?

6. 国家助学金分几次发放

国家助学金一年分两次发放。可能不同的学校会不一样,比如二级助学金2800元会每个学期发1400,两个学期发完。助学金一般每年会有两次的发放时间,分为春季助学金和秋季助学金发放,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一般上半年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在6月份左右陆续发放,下半年一般在11月份陆续发放助学金。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7. 国家助学金几时发放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具体实施细则收入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并发放到各系、分院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和全校学生手中。现将2006至2007学年度助学金发放具体办法做如下说明: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函[2006]342号文件规定,我院决定将2006至2007学年度助学金实行分期发放。共分三次,即第一次发放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第二次发放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第三次发放时间为:2007年9月18日。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资助工作整体政策》、《华中科技大学资助包计划实施方案》、《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07暑假修改版)和《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一、本评选方案制定背景 
由于2007-2008学年度教育部下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时间比规定时间晚了一个月(教育部规定时间是9月1日),导致今年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工作和原来制定的实施细则中相关规定向冲突,为了解决该问题,特制定本年度具体评选方案。 
二、目前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面临的问题 
1、评选时间滞后、顺序错乱 
按照我校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应该在9月底评选完毕,先于人民奖学金评选和发放。 
目前出现的情况是人民奖学金目前已经评选完毕,国家助学奖学金才开始评选。 
2、发生国家助学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重叠的情况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07暑假修改版)规定,国家助学奖学金先行评选,再评选人民奖学金。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能获评人民奖学金,但是可以获得荣誉称号。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人民奖学金已经全部评选完毕,按照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条件,今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将会从三好学生中产生,所以这批学生出现奖学金重叠;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将90%从人民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也必然导致这些学生出现奖学金重叠。 
三、初步解决方案 
1、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还是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资助工作整体政策》、《华中科技大学资助包计划实施方案》、《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2007暑假修改版)和《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2、由于时间错乱,补充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三好学生中产生,其他条件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所获人民奖学金不予发放,由学校统一收回后统筹安排。 
3、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对于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如果已经获得人民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不予发放,由学校统一收回后统筹安排。 
4、对于统一回收的人民奖学金,学校统筹安排,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取名为“学校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严格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中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进行,分为三个等级,具体标准为1000、2000、3000元/人。 
5、国家助学金评选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实施。 
四、新方案导致的资助或奖励比例变化 
1、目前校三好学生: 
最低人民奖学金:1200+600=1800 
最高人民奖学金:1200+800+600=2600 
人民奖学金获得者: 
最低人民奖学金:600=600 
最高人民奖学金:1200+800+600=2600 
2、国家奖学金学校人数为536人,所产生的资金余额: 
536*1800=96.48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人数为1190人,所产生的资金余额: 
1190*1000*0.9=107.1万元 
累计资金余额: 
96.48+107.1=203.58万元 
3、剩余资金资助比例: 
(203.58/1685.8)*0.22=2.6% 
4、目前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总体力度: 
3%(国家励志奖学金)+22%(国家助学金)+2.6%(学校助学金)=27.6% 
根据该比例测算,国家助学奖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将覆盖学校绝大部分贫困学生,生活费资助额度为3000-1000元/年。 
五、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发放时间: 
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发放。时间为10月下旬。 
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发放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分十个月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几时发放

8.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金一般6月中旬发放。
助学金分别是4000、3000、2000。一般是每年评一次 ,前一年十一、二月发一半,次年三、四月份发另外一半。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申请的当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且表现良好。
申请流程:
1、首先到户籍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写贫困证明;
2、拿着填好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3、最后是把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交给班长或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