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双招双引人才条件

2024-05-06 15:16

1. 济南高新区双招双引人才条件

法律分析:济南高新区不断落实深化“证照分离”、“一次办成”、“零跑腿”等改革,在济南市率先实现“拿地即开工”,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证齐发”。上半年,济南高新区新增市场主体5800余户。
法律依据:《高新区召开双招双引人才政策培训会》会议强调,高新区是全市人才工作的主阵地,拥有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希望通过此次集中培训会,能让广大人才更加及时准确地掌握政策最新变化,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从而推进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的高度融合,吸引更多产业发展所需各类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高新区落户就业。

济南高新区双招双引人才条件

2.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法律依据:根据《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规定:落户渠道。(一)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二)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3.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申请材料:(一)高层次人才落户应提供:1.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3.入户人《结婚证》(配偶随迁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子女随迁的),子女未婚声明(成年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随迁的);4.申请设立家庭户落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申请落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无集体户证明、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高层次人才)》(附件1)。(二)本科毕业生落户应提供:1. 入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单位无集体户证明;2. 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本科毕业生)》(附件2);3. 与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及济南高新区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在上述区域内从事二、三产业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的营业执照;4. 人社部门出具的在上述区域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法律依据:《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条 落户渠道。(一)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二)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4.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改善人才住房条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若干政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
第三条 补贴对象。本细则补贴对象包括:
(一)驻济企业就职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驻济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驻济高校新引进的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四)驻济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市属及各区 (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本细则所称企业,是指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
第四条 补贴条件。第三条第 (一)项的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5月(含)“人才新政30条”政策出台后,申请家庭(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下同)在济购买且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2.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第三条第(二)(三)(四)项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人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申请人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具有组织部门下达的任命文件,上述人才均需在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家庭购房时间需在2019年9月(含)“双创19 条”政策出台以后,且住房网签时间在申请人毕业5年内;
3.所购住房为申请家庭在济拥有的唯一住房(不含购买直系亲属住房);
4.购房之日前3年内申请家庭在济无其他住房登记信息和住房交易记录。
本细则所称申请家庭在济其他住房包括: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通过房改审批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5.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支持对象

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支持政策

1.对成功引进 A、B、C、D 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60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
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
3.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申报条件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 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 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
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 来济时间不超过 2 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 A、B、C、D 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6.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支持对象

在推荐高层次人才来济创新创业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
支持政策

1.对成功引进 A、B、C、D 类人才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60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奖励,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按50%比例承担,市级所需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2.对获奖励的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公布为“济南市引进人才工作示范机构”。3.推荐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多个奖项或入选多个人才工程的,奖励资金按最高奖励额度发放,不重复奖励;同一名引进人才,对机构和个人不重复奖励。

申报条件

中介机构是指具有从事人才事务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 社会组织是指经我市相关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联谊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个人是指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自然人,不包括我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人才工作的人员以及人才引进单位或投资方的员工。2.中介机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引进人才(团队)书面协议, 并就引进人才进行过事先备案。3.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全职来济南工作或创业, 来济时间不超过 2 年(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公告为准),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 A、B、C、D 类人才。全职来济工作的人才(团队)须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 3 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来济创业的人才(团队)须在济注册企业并正常运营。

7. 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对于来济创业人才(团队)来说,如果申报的项目被评为A类,并选择“无偿资助+股权跟投”的方式,最高可拿到1000万元的资助基金。此外,创业人才(团队)所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时,还可依据研发投入分别拿到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扶持力度不可谓不大。为吸引优秀年轻人才来济,将对企业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三年租房补贴。每年一季度进行申报。符合。济南人才引进政策的适用对象为:1、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2、来济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济南现代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符合第一条规定。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系统联网调取个人信息,提交至用人单位。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经费补贴,对于成功引进的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五届中国济南新动能国际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情况展开介绍。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维国介绍了为通过大赛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济南市提供的政策和服务保障。今年以来,为了更好地“聚贤纳士”,济南市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了完善提升优化,致力于为人才提供最优待遇,在此基础上,还将出台“双30条”的实施细则,这些实施细则含金量足,操作性强,政策兑现更加灵活、高效和精准,将进一步提高各类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让更多人才兴业在济南、乐居在济南。具体福利:1.在重点人才工程方面:针对大赛获奖选手,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有“产业领军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入围决赛并获得奖项的选手,符合济南领军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基本申报条件的,经过实地考察、综合论证后,可以纳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扶持。针对院士等顶尖人才,济南有专门的“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支持计划,对于顶尖人才和团队到济南创新创业,按照对济南市产业发展的贡献度,“一事一议”给予生活补贴。2.在人才服务保障方面:济南市委人才办将为入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大赛选手,颁发济南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并在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方面的服务保障。3.在人才安居补贴方面:大赛选手来济发展,经济南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以享受济南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等政策,也可以申请免费入住或者低于市场价租赁人才公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

8.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济南人才引进政策是:

1、适用对象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及济南高新区)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毕业生)。
2、组织实施
有关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指导集体户单位、协管员履行申报、协管工作职责。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协助驻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人才集体户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3、落户渠道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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