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2024-05-04 18:49

1. 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相关知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
六、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后审查,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查。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八、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公告,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上市公司不能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九、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股票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本所同意,可以免予披露。
十、上市公司认为拟披露的内容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应当向本所报告并陈述不宜披露的内容及理由;确有法律依据的,经本所同意,可以免予披露。
十一、上市公司对没有达到本规则披露要求的事项,可以免除公告义务,但必须报告本所。若本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上市公司在无法确定某项信息是否应当披露时,应当征询本所意见。
就上市公司而言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当然公司想要上市,首先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而之后每年也是要公开自己的年报,即向公众公开自己公司本年度的财物状况。而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受到的限制也是更多的。

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2. 法律规定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一、上市公司设立全过程
第一步、新设设立
即5个以上发起人出资新设立一家股份公司。
(1)发起人制定股份公司设立方案;
(2)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3)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4)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
(5)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二步、改制设立
即企业将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经评估或确认后作为原投资者出资而设立股份公司。
(1)拟定改制设立方案;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国有资产评估;
(3)签署发起人协议并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4)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并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
(5)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并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
(6)取得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对设立公司的批准;
(7)发起人认购股份和缴纳股款、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9)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10)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即先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新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再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1)向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申请并获得批准;
(2)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公司;
(4)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5)拟定公司章程草案;
(6)召开创立大会并建立公司组织机构;
(7)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 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 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 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 按照《 证券法 》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相关知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则有哪些 一、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对履行以上基本义务以及本规则其他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向本所咨询。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公司重要公告中必须作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 连带责任 。 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 六、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不承担责任。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后审查,对临时报告实行事前审查。 七、 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的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当将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八、 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报纸上公告,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上市公司不能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九、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该信息对其股票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经本所同意,可以免予披露。 十、 上市公司认为拟披露的内容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应当向本所报告并陈述 不宜披露的内容及理由;确有法律依据的,经本所同意,可以免予披露。 十一、上市公司对没有达到本规则披露要求的事项,可以免除公告义务,但必须报告本所。若本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 上市公司在无法确定某项信息是否应当披露时,应当征询本所意见。 就上市公司而言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是 有限责任公司 。当然公司想要上市,首先必须要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而之后每年也是要公开自己的年报,即向公众公开自己公司本年度的财物状况。而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受到的限制也是更多的。

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具备哪些条件

4.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条件具体如下:(一)该公司的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二)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三)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5. 公司上市应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应具备什么条件

6. 公司上市的具备什么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住册公司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一、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的条件如下:
1、公司必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经营时间至少有3年,同时这期间未更换过董事、高管,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注册资金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同时也额没有抽逃出资的现象;
4、注册资金至少要有三千万,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所有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同时股本总额超过了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条件:
1、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
3、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其他条件。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有哪些呢
新三板上市条件如下:
1、依法设立并存续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时间;
2、业务清晰,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经营合法规范;
4、股权明确,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监管;
6、国家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规定,新三板股票是指证券公司代理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报价转让。由于上市企业不同于原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被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股票。
二、不能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哪些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1、监事、独立董事;
2、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4、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5、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
三、什么样的公司是可以发行股票
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3、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4、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5、发行人在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6、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第十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上市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8. 公司上市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以及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可以不设立。
一、空壳公司是否可以上市
空壳公司不能上市。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申请上市,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空壳公司还没有经营业务,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因此不符合上市条件。
二、在中国上市的企业条件及注意事项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效力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私营企业能否上市
私营企业能上市,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3、开业时间三年以上,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重建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面值超过1000元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5、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