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315”的推行者,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哪一年成立的?

2024-04-28 09:41

1. 作为“315”的推行者,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哪一年成立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 IOCU,简称ConsumersInternational , CI)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 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这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作为“315”的推行者,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是哪一年成立的?

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哪年确定的?


3. 国际消费者联盟从哪一年开始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3年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等权利。

国际消费者联盟从哪一年开始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4.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

——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是什么?接下来给大家带来收集整理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信息,欢迎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正式名称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成立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保护思想的萌芽
    最早提出消费者保护思想的,是1756年英国王室法庭首席法官曼斯菲德。他针对当时法律所奉行的“小心选购,出门不换”主义,提出了“买受人付给完整价金,应获得完美商品”的意见,从而第一个明确阐述了消费者保护的思想。以后,这一思想为各国广泛接受,并据此制定了各种消费者保护法律。
     消费者组织的产生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消费者权益八项准则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
    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四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四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工作的权利,一并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八条准则。
     权益日的确定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此以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保护消费者若干项权益的一般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促进和保护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使消费者得到充分信息;使消费者能够按照个人愿望和需要作出选择;消费者教育;提供有效的消费者赔偿办法;组织消费者团体或者组织的自由。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作了补充和发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3.15”在中国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此以后,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
    XX年1月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开办315晚会新浪官方微博。
    2014年系列宣传活动的活动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和影响

第一、 首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则它的首要意义和影响就是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存在的意义就是有意识的促进消费者权利和保护的开展,因为现在世界各地仍然存在许多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使它们渐渐消失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
  
 第三、 因为有这个节日,所以每年3月15日,全世界的各个地方都会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权益的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第四、 而例如中国就会有一个大型315晚会,进行曝光。在这样的曝光在一家家的企业出来澄清,说明和改进,让中国的企业更好的发展,中国人民的消费权益受到保护,而这些都是它的影响和意义

7. 国际消费者联盟从哪一年开始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3年,国家消费者联盟组织最终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后便在全世界形成风潮,各国纷纷成立消费者组织,以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最早是在1960年,美国、英国、比利时、荷兰、澳大利亚五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的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
其后,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上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这是以官方名义首次提出的,其中包含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此举,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认可,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国际消费者联盟从哪一年开始确定“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8. 315有关知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简介

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3、发展历史: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4、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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