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的公告

2024-05-19 16:33

1.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9号现公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5年7月12日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的公告

2. 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法律分析: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是利好券商股吗?

明显是利空的,因为主要说的是严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首先我们要知道证券公司的业绩收入来源是什么,除了自有非营业部门的投资收益外,其次占比最大的就是证券公司在证券账户交易的时候所收取的交易佣金。这个交易佣金是根据在证券公司开户交易的交易资金量来计算的。
在打击证券投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的时候,必然一些不合法流入市场的资金会被打击取缔,因为有很多进入市场的资金是灰色产业链的资金,还有些是民间的不合法进入市场的资金,比如去银行贷款然后去炒股的,这个也属于是不合法流入市场的资金。
既然打击了这部分资金流入市场,那证券公司的交易量必然会相对应的减少,那所收取的交易佣金也会大幅度较低,造成证券公司的业绩盈利降低。

《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是利好券商股吗?

4.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的意见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一段时期以来,部分机构和个人借助信息系统为客户开立虚拟证券账户,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买卖证券,违反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证券账户实名制、未经许可从事证券业务的规定,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近日随着市场回稳,这些违法现象又出现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可能再次危及股票市场平稳运行,必须予以清理整顿。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一、各证监局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35号)要求,督促证券公司规范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行为,并于2015年7月底前后完成对证券公司自查情况的核实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从2015年8月份开始,依据其《证券公司外部接入信息系统评估认证规范》,认真开展相关评估认证工作。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按照《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严格落实证券账户实名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强化对特殊机构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的检查,严禁账户持有人通过证券账户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方式违规进行证券交易。三、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在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保证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对通过外部接入信息系统买卖证券情形,证券公司应当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交易账户及交易操作的合规性,防范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借用本公司证券交易通道违法从事交易活动。四、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方,直接或者间接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应当清理整顿。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发布前的存量可以持续运行,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规范,但不得新增客户、账户和资产。五、证券投资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开立证券账户。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六、对违法从事证券活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七、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关于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于2020年11月2日下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法律依据:《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若干意见》
二、完善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
三、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四、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
五、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
六、着力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七、加强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

关于从严打击证券违法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