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2024-04-30 06:49

1.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证券不一定都采用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证券发行方式按照有无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类,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称为直接发行;发行人将证券委托给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机构代理销售的,属于间接发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以不采用承销的方式,另外,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虽然属于公开发行,发行人也可以直接发行,不用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2. 证券发行与承销每章的重点

2012《证券发行与承销》重点记忆 
第一章 证券经营机构的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起源于:19世纪            投资银行业狭义:承销、并购、融资的财务顾问     
1933年,美国通过《证券法》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1864年,《国民银行法》:禁止国民银行从事证券承销与销售 当时银行业主要特点:承销、分销为主要业务,混业经营,公司债券为投资热点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可转债和次级债(可能考判断)
“脱媒现象”:证券公司业开办存款,抢了银行的负债业务      承销业务原始凭证保存:7年
 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变化表现为: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三方面               
1999.11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每年必考),名称上不提银行,而提金融服务,意味着要涵盖银行业和非银行业的全部金融活动。意味着20世纪影响全球各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框架的终结,标志着美国乃至全球金融业进入金融自由化和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2010,7月《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核准制:政府主导(我国);注册制:市场主导
1998年以前,我国股票监管制度采取发行规模和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资产支持证券是把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
自办发行特点:面值不统一,发行对象为内部职工或地方公众,没承销商(不包括电子化这个选项)
网下发行方式:有限量,无限量,全额预缴,储蓄存款       网上发行方式:上网竞价,上网定价
1998年,中国《证券法》出台      2004.2.1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      
2006.9.19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                 1993.8 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2005.5.23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短期融资是银行间的,不是公众)
2005.10.9 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1.3亿和10亿人民币债券。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含B),可转债,国债,企业债的承销与保荐;
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从事:股(含B),可转债的承销    
发行人要聘请保荐人的情况:股票首发,新股,可转债,就是卖股票的时候
经营单项业务承销与保荐 :注册资本1亿, 经营承销与保荐+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注册资本5亿
对保荐机构资格申请:核准45工作日, 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核准20工作日
保荐机构资格:1.注册资本1亿,净资本5000万;2.治理和内控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3.业务部门规程健全,有料;4.从业人员不少于35,3年保荐业务人员不少于20;5.保荐资格人不少于4;6.3年无行政处罚
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不超过40家,记帐式:不超过60家(甲类不超过20家)-记帐才分甲乙两类。成员资格有效期3年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参加招标竞价,承销记帐式的: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全国银行间…承销记帐式的:商、信(用社)、保、证
可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的:境内商业银行等存款类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可申请记帐式…的:境内…、信托、保、证
申请凭证式国债承销团除基本条件外其它条件:1.注册资本3亿以上或总资产100亿以上存款金融机构;2.营业网点40以上
申请记帐式:注册资本3亿以上或总资产100亿以上存款金融机构或注册资本8亿以上的非存款金融机构 记帐式甲类要排名前25
记帐式资格审批: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征求银监、保监,提交财政部;凭证式审批: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征求银监,提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风险控制指标标准:净资本2000,5000,1亿,2亿, 各种比例:100%,40%,8%,20%,100%    沪深企业债券上市都是上市推荐人制度
证券承销计提风险准备:包销额的10%,5%,2%(股,债,政府债)       财务风险监管指标:综合类净资本不低于2亿,证券公司不低于其对外负债80%
保荐期限:首发:剩余+2会计年度,增发或可转债:剩余+1会计年度        保荐期间两个阶段:尽职推荐、持续督导       
“双保”: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业务检查:已承销尚未到期的企业债券余额是否超过净资产40%,是否跟踪,是否存在兑付风险。(必考)
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具体内容:1.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体系和责任管理制度;2.科学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3.风险责任制;内核工作规则与程序(多选)
证券公司投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质量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客户回访应主要有投资银行风险质量(控制)部门完成。(判断)
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一般来说,净资本小于净资产(判断)
证券公司不当行为处罚:程度深的36个月,浅的12个月
核准制与行政审批制比较,特点:1.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2.企业自行选择发行股票规模;3.发行审核上(强制性,合规性);4.股票发行定价上,向机构询价(多选)
非现场检查:年报、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自查内容           现场检查:机构制度人员、业务
现场检查中内容:合规性、正常性、安全性(没有“即时性”)(判断)
 
第二章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募集设立=特定对象募集+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原则;证券公司要证监会批。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1.发起人2-200 半数有住所;2.注册资本500W,发起设立首次出资20%,其余2年(投资公司5年);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不少于总股35%
3.合法;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5.公司名称;6.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实物(货币不低于30%)、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多项),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财产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6个月,不得用于从事经营,不得转让。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股份发行: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要记载:1.股东姓名;2.股份数;3.股票编号;4.日期(多选)
创立大会召开:募集设立,发起人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应有总数过半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哪些人不能做发起人:工会、国家拨款大学(民办可以)(多选)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对其投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判断)
发起人资格:自然人、法人、外商投资企业(所占股本比例不受限制,属于国家限制的,所占注册资本不超25%,.不得作为国家禁止外商投资行业的公司发起人)
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发起人,条件:1.出资额缴足,2.完成原审批项目,3.开始缴税     
发起人义务:连带责任、不得资金抽逃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和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必考)
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草案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过1/2通过;章程修改经出席股东大会过2/3通过;普通决议:出席1/2,特殊决议:出席2/3;资本的增加减少:出席2/3;监事会决议:(没有强调出席)1/2;董事会会议举行:1/2;董事会决议:全体1/2,一人一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出席2/3;独董行使职权:全体1/2(必考)
公司为公司股东(含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出席1/2通过;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能表决。
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的差异: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式不同:有限1-50股东,不公开募集,股份2以上股东,2-200发起人;2.转让难易;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4.治理结构简化程度:有限1董1-2监,股份董、监、股东大会、经理都要有,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股份要在股东大会年会20日前置备,公开发行的要公告
有限和股份的变更要求:1.符合《公司法》;2.公司变更前的债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3.有限变股份,折合的实收资本中欧那个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资本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我国目前遵循的是法定资本制原则,不仅要求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资本总额,还要求在设立登记前认购或募足完毕);2.资本维持原则(努力保持与公司资本数额相当的实有资本:动态);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总额不得变动:静态)(区分好不变和维持)
股份的特点:金额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可转让性(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所持股份自上市起1年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外情况:1.减少注册资本(10日注销);2.合并(6个月注销);3.奖励员工(不超股份总额5%:单选)4.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公司债券与一般公司债对比,特点:1.公司债券是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形成的债券债务关系;2.可转让(一般的不可);3.债券方式表现(一般的是债权文书);4.同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偿还期是一样的(一般的可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三会+一个经理              累计投票权:1股有与应选董事或监视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权利:1.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利益分配;2.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3.查阅公司章程;4.剩余财产分配…8个(多选,基本都有)
控股股东:1.出资额占总额50%或持有股份占总额50%;2.表决权可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关联关系: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2.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权和审批权:1.决定计划;2.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监,报酬;3.审议董事会报告;4.审议监事会报告;5.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6.审议利润、亏损方案;7.增资、减资决议;8.发行债权决议;9.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决议;10.修改章程;11.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2.审议3%以上表决权股东提案
股东大会其它职权:1.审议批准担保事项:a.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达到或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b.公司对外担保超总资产30%后的;c.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d.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e.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2.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2/3通过)
董事会职权:1.召集股东大会;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计划;4.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5.制定利润、亏损方案;6.制定增资、减资方案;7.制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方案;8.决定内部机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薪酬;10.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监事会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高管;3.纠正董事、高管;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对股东会会议提案;6.诉讼董事、高管;7.调查异常经营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监事会和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补充召集权和补充主持权(多选)
经理职权:1.主持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计划;3.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除董事会决定的以外).          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判断)
独立董事职权:1.确认重大关联交易;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单独或者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发行无记名30日前公告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日起把股票交存公司
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年会,应当在上一年度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即最迟6.30        董事会每年至少2次,10日前通知       监事会6个月至少1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2个月内召开):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2/3;2.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提;5.监事会提          决议撤销:60日内请人民法院撤销
董事会临时会议情形(10日内召开):1.1/10以上表决权股东;2.1/3董事或者监事会
董事:成员5-19,每届不超3年,可连任;职权:董事会表决权、报酬请求权、签名权;义务:忠实、勤勉       
监事: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不低于1/3,任期3年,可连任;职权:监事会表决权、报酬请求权、签字权、列席董事会提出咨询或建议、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
独立董事:条件:5年法律、经济或其它经验;独立性要求不得担任的情况:1公司任职人员直亲,2.持股1%或前十名人员或直亲,3.持股5%或前5单位的人员或直亲等等;持股1%股东可以提出独董候选人;证监会15日审核独董;连任不超6年;连续3次不亲自出席的撤;独董辞职报告等有人补缺才生效;独董行使职权:全体1/2同意;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董要占1/2;独董开展工作的条件:1.知情权(上市公司提供资料,要保存5年),2.工作条件,3.有关人员配合,4.相关费用上市公司给,5.津贴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高管是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多选)
财务会计: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向(证监会和证交所)年报;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交所)半年报;股东大会年会20日前置备。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判断)      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判断)
公积金:提利润的10%,达到注册资本50%不用提,公积金转资本,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判断)
合并:吸收(A+B=B)、新设(A+B=C),新公司承继债权债务      分立:新设(A=A+B)、派生(A=B+C)
解散:持有10%全体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顺序:费用、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税,偿债,剩余财产分配
减少资本、合并、分立的公告:10日通知债权人,30日公告,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的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必考)
清算组通知:10日通知债权人,60日公告,接通知30,未接45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企业股份制改组的目的:1.确立法人财产权,2.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3.筹集资金
上市公司形成来源:1.历史遗留,2.94年公司法之前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3.06年公司法之前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满3年可申请上市,不满3年若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且经营业绩可连续计算的可申请上市),4有限变股份(发股上市),5.国有大中型重组后募集设立后上市。
《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要求:1.股票已公开发行,2.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证交所规定不少于5000万),3.公开发行股份达股份总数25%,股本总额超4亿,公开发行股份比例10%以上,4.3年不违法
拟上市公司的商标使用权要跟经营业务走,可以给关联方或第三方使用,但要签合同。(判断必考)
公司治理规范独立性要求:资产独立:(发行上市公司应有独立于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拟上市公司原则上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应保证有(较长)的租赁期间限和(确定)的取费方式。(判断)),人员独立(高管不能在持有拟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独立报税,不得为控股股东或下属企业或其它关联企业担保)
同业竞争避免措施:1.收购、委托经营将相竞争业务集中;2.相关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3.放弃;4.竞争方签法律书面承诺
中介机构一般以财务顾问(或者说具有改组或主承销经验的证券公司)为牵头召集人。
清产核资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       清产核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组织和监督检查         产权界定原则:谁投资,谁拥有产权。        股权界定分为:改组设立+新设成立
国有股:国家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投资形成)+国有法人股(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出资形成)
国有企业改组的股权界定: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高于原企业50%是国家股,低于50%的是国有法人股(必考)
国有资产折股:净资产一并折股,股权性质不得分设,股本由依法确定的国有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不得由不同部门或机构分割持有。(必考)
固有资产折股要求:1.不得低估作价持股;2.折股比例=国有股股本/发行前国有净资产不低于65%;3.发行溢价倍率=股票发行价格/股票面值不低于折股倍数;4.净资产未全部折股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不得转负债;5.净资产折股后,股东权益等于净资产。
土地评估:A极机构        处置方式:1.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2.缴纳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3.缴租;4.授权经营。
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方式:1.完全划分非经营和经营,非经营留在原企业或组建新的第三产业;2.完全分离非经营和经营,非经营变卖、拍卖、赠与   无形资产: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特许经营权、开采权
企业整体改组时,无形资产产权全部转移到上市公司。
商标权处置原则:1.改制的:商标权跟经营业务或主要产品进入股份公司;2.定向募集的:要规范;3.拟上市公司应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处置相关手续办理完毕;4.商标权以外的参照商标权。
资产评估目的:公正评估价值,保证所有者权益;范围: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及负债(多选);基本原则:所有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都要评估。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
2002.1.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5.9.1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可以不对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况:1.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无偿划转;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或下属之间的合并、资产置换和无偿划转。
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程序:1.逐级上报初审,初审同意后自基准日起8个月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9个月备案);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20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备案)。                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有效期1年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  成新率越大,被评估资产价值越大。(判断)
会计报表审计程序: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审计完成阶段             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
期后事项:截止日至审计报告日,审计报告日至报表公告日(多选)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审查时应该独立地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不需要和会计什么的结论一致)。(判断)
 
第四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
公司融资按资金来源不同:内部和外部;按中介的作用不同:直接和间接;按不同产权关系:股权和债务;按期限:长期和短期
内部融资特点:自主性、有限性、低成本性、低风险性                  外部融资特点:高效率、高成本、高风险
股权融资特点:财务风险小、成本高、可能引起企业控制权变动         债务融资特点:财务风险大、成本低(利息抵税)、不会产生对企业控制权问题
融资成本:投资者角度:融资成本是要求得到补偿的资本报酬率,融资者角度:融资成本是为获得资金必须支付的最低价格。
1952 美国 大卫.杜兰特提出净收入理论、净经营收入理论、传统折中理论(必考)
当企业以100%的债权进行融资,企业市场价值会达到最大。(判断)
净经营收入理论假定:债务融资成本和企业融资总成本不变
现代资本结构理论是以MM定理(1958 Modigliani和miller)提出为标志。           
MM无公司税模型又被称为(资本结构无关论),假设条件:1.企业经营风险可以用EBIT(息税前利润)衡量;2.现在和将来的投资者对企业未来的EBIT估计完全相同;3.没有交易成本;4.所有债务都是无风险的;5.投资者预期EBIT固定不变,即企业增长率为0。  基本思想: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和综合资本成本无关。 结论:无税情况下,企业的货币资本结构不会影响企业的价值和资本成本。
MM公司税模型结论:负债会因为利息的抵税作用而增加企业价值,对投资者来说,也意味着更多的可分配经营收入。
米勒模型与MM的区别:考虑了个人所得税
破产成本模型解决的问题:既考虑负债带来税收抵免收益,又考虑负债带来各种风险和额外费用,并对他们进行适当平和那个来稳定企业价值。
代理成本模型:詹森、麦克林提出;外部股东代理成本(股东和经理层)、债权的代理成本(债权人和股东)
外部筹资:普通股筹资、债权筹资、优先股筹资、可转债筹资、认股权证筹资          内部筹资:折旧、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
普通股筹资优点:1.没有固定利息负担;2.看涨期权,执行可获得较高预期收益;3.没有固定到期日;4.增加公平年公司权益资本。
普通股筹资缺点:1.分散控制权、2.筹资成本高;3.发行费用高;4.新老股东具有相同剩余索取权,会稀释老股东的每股收益。
债券筹资优点:1.筹资成本低;2.风险低;3.抵税;4.发行费用低;5.看跌期权,只承担有限责任;6杠杆作用
债券筹资缺点:1.固定到期日,要定期付息;2.财务杠杆上升,成本也会上升;3.通常要抵押和担保
优先股优点:1.属权益资本,通常没到期日;2.一般没投票权,不会威胁普通股股东的剩余控制权;3.股息固定,杠杆作用
优先股缺点:1.成本比债券高;2.会稀释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可转换证券优点:1.出售看涨期权可降低筹资成本;2.有利于未来资本结构的调整。 缺点:1.成本高于普通股或优先股;2.执行期权会稀释每股收益和剩余控制权;3.业绩不佳则可能导致股权或债权筹资成本增加。
认股权证优点:降低筹资成本;缺点:稀释股权
留存收益筹资优点:1.成本低;2.不回稀释每股收益和控制权;3.税收好处。 缺点:1.分配股利的比例长会受到某些股东的限制;2.支付过少,不利于吸引股利偏好者;3.支付过少,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外部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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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

根据投资银行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包销、尽力推销及余额包销三种形式。(1)包销(firm commitment)。即投资银行按议定价格直接从发行者手中购进将要发行的全部证券,然后再出售给投资者。投资银行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包销证券所筹的的资金全部交付给发行人。采用这种销售方式,承销商要承担销售和价格的全部风险,如果证券没有全部销售出去,承销商只能自己“吃进”。这样,发行失败的风险就从发行者转移给了承销商。然而,承销商承担风险是要获得补偿的,这种补偿通常就是通过扩大包销差价来实现的。对于发行人而言,他无需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特别适合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发行人。 
��(2)代销(best efforts)。即承销商只作为发行公司的证券销售代理人,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尽力推销证券,发行结束后未售出的证券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发行风险。因此,尽力推销也称代销。采用这种方式时,投资银行与发行人之间纯粹是代理关系,投资银行为推销证券而收取代理手续费。尽力推销一般再以下情况下采用:①在投资银行对发行公司信心不足时提出;②信用度很高、知名度很大的发行公司为减少发行费用而主动向投资银行提出采用;③在包销谈判失败后提出采用。 
��(3)余额包销(standby commitment)。通常发生在股东行使其优先认股权时,即需要在融资的上市公司在增发新股之前,向现有股东按其目前所持有股份的比例提供优先认股权,在股东按优先认股权认购股份后若还有余额,承销商有义务全部买进这部分剩余股票,然后再转售给投资公众。

论证券承销的两种方式

4. 发行任何证券是否都需要采用承销的方式?

发行证券不一定都采用证券公司承销的方式。证券发行方式按照有无中介,可以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两类,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称为直接发行;发行人将证券委托给专门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的机构代理销售的,属于间接发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可以不采用承销的方式,另外,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虽然属于公开发行,发行人也可以直接发行,不用采用承销的方式。

5. 简述证券承销的概念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它是证券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拓展资料】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买卖的法人企业。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在不同的国家,证券公司有着不同的称谓。在美国,证券公司被称作投资银行或者证券经纪商;在英国,证券公司被称作商人银行;在欧洲大陆由于一直沿用混业经营制度,投资银行仅是全能银行的一个部门;在东亚则被称为证券公司。光大证券是由中国光大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该公司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已成功发行A股股票,并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秉承“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的核心价值观和“合规稳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投身于国内外资本市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突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在巩固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等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全方位抢跑集合理财、权证、资产证券化、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业务规模及主要营业指标居国内证券公司前列,综合实力排名位居业内前十。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和首批17家A类A级证券公司之一。

简述证券承销的概念

6.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和方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是券商和证券发行人签署协议负责销售,分为包销和代销,证券发行方法是根据发行人的选择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根据是否有中介分为直接配送和间接配送,根据发行价格与面值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证券承销方法分为全额承销和差额承销。一、证券发行方式的选择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出以下几类主要的证券发行方式。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发行方式划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大类。1、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指以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为证券发行的对象,按统一的条件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公募发行一般数额较大,发行人通常委托证券承销商代理发行,因而发行成本较高。公募发行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发行过程比较复杂。二、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按照证券发行价格确定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发行方式划分为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定价发行,这是由发行人事先确定一个发行价格来发售证券的方式。根据发行价格同证券面值之间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我国法律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债券则可根据发行时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选择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证券发行,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共同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7. 证券承销的概念与方式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证券承销的方式: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证券承销的概念与方式是如何的

8.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和方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的原理是券商和证券发行人签署协议负责销售,分为包销和代销,证券发行方法是根据发行人的选择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根据是否有中介分为直接配送和间接配送,根据发行价格与面值的关系,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证券承销方法分为全额承销和差额承销。一、证券发行方式的选择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分出以下几类主要的证券发行方式。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证券发行方式划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大类。1、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指以不特定的广大投资者为证券发行的对象,按统一的条件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公募发行一般数额较大,发行人通常委托证券承销商代理发行,因而发行成本较高。公募发行须经过严格的审查,发行过程比较复杂。二、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按照证券发行价格确定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发行方式划分为定价发行和竞价发行。定价发行,这是由发行人事先确定一个发行价格来发售证券的方式。根据发行价格同证券面值之间关系的不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我国法律规定股票不得折价发行,债券则可根据发行时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之间的关系选择平价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综上所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证券发行,组成承销团的承销商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证券发行由两家以上证券公司共同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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