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些啥类型

2024-05-16 02:19

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些啥类型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些啥类型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全过程项目管理趋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工保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完成建设任务为目标,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合理高效地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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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容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撰写项目建议书、组织性研究设计、进行相关工程设计、从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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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节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前期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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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体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业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单位等多方建设活动主体。
通过上述概念特点可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虽然分为不同管理阶段,但相互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不可间断。因此,成熟的项目管理活动应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的特点。项目管理者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建设资源、协调各方建设活动主体、优化设计施工方案、防范应对各类工程风险,最终实现既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目标,完成项目建设。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时间较晚,自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学习引进”、“试点研究”、“总结推广”、“完善深化”与“创新发展”五大阶段;初步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市场化与规范化。
但从项目管理的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发展来看,尽管1988年国家开始试点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在制度设计中工程监理的监管职能可以覆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过程,且监管权限包括质量控制权、进度控制权、投资控制权与安全控制权,即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统筹管理。但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工程监理的职能作用却局限在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无论在工程承包、工程咨询,还是工程保险等领域,其管理工作都呈现阶段性、分散管理特点,整体上尚未形成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特点。
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等模式;鼓励引导保险力量参与项目建设,发挥有效风险管理服务,推进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践应用,这些政策举动与行业发展趋势表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开始向着成熟项目管理模式转型发展。

1、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对承包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标实现负全面责任,可以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分包单位,但对分包所负责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种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能够对各方建设活动主体、各阶段建设任务、各项建设资源进行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克服传统承包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问题。实践证明,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项目管理者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与安全进行综合控制,从而实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保证质量,提高整体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
从传统工程承包到工程总承包,分散的阶段性工程管理模式开始向着打通各个建设环节、各方建设活动主体的全过程统筹管理模式转型发展,符合现代工程管理工作的真实内涵。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前身”也出自分阶段的传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实质是将原本勘察、设计、招标、监理、造价、施工等不同环节的咨询服务进行有效整合与突破,最终形成能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包括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施工等全流程咨询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并非将各个建设环节的原有工程咨询服务简单罗列,而是将各阶段有机结合起来的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

2、IDI保险&安责险
工程保险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综合财产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安全生产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它相关保险。其保险赔偿功能,能够为相关建设活动主体(业主、承包商、施工人员)包括项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损失损伤提供有效赔偿保障,帮助其恢复生产生活,促进项目顺利完工。
当然,成熟工程保险制度拥有的保险保障功能,并不只局限于风险事故后的赔偿保障,还包括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与事中风险管理,即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步时间较晚,长期以来,保险保障服务主要围绕保险理赔展开。但近年来,随着国家日益重视保险力量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具有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的工程险种也相继诞生,并快速发展。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内,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的工程质量保险。其保险特点即是引入了覆盖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TIS服务能够对建设工程从前期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到运营管理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质量风险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同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由第三方专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覆盖全建设周期的有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
无论IDI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还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都可以通过其扩展原有的保险保障服务,即由事后理赔进一步拓展为有效的过程风险管理。而对于项目管理者而言,则可以通过相应险种的投保,提高自身对于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
在传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各类管理活动大都因建设环节、内容、主体不同,呈现出现阶段独立、缺乏联系、无法统筹管理与合理利用资源等管理缺陷问题。相较于成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特点显然是脱节的,未来的项目管理发展方向必然是向着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特点的管理模式发展。这一点,从国家近年来不断推进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安责险等项目管理模式与风险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证。

3.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4.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些啥类型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roject 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 Con设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天宇科技1] 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⑵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⑶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定义、项目决策风险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等均是其管理工作的内容!注意:证券公司、银行等的项目管理不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5. 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有哪些

6.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众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形成了以下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6.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做出以下解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
(PojectPlaig)和项目控制(PojectCo设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列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天宇科技1]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⑵按建设工程生产组织的特点,一个项目往往由许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因此就形成了不同类型的项目管理。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知识的集成,业主方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因此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虽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项目管理,但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管理的核心。
⑶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类型:
·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投资方、开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都属于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属于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定义、项目决策风险分析、编制项目建议书等等均是其管理工作的内容!
注意:证券公司、银行等的项目管理不属于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8. 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的特征是什么。。。。。

我是工程管理专业的,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的特征有6点。
(1)建设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政府主要审核建设项目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则更重视盈利能力等微观的财务目标。
(2)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建设过程程序性。建设项目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一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都要经过提出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设计、建设准备、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六个阶段。
(4)建设项目的约束性。建设项目的约束条件主要有:①时间约束,即要有合理的建设工期时限限制;②资源约束,即有一定的投资总额、人力、物力等条件限制;③质量约束,即每项工程都有预期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或使用效益的目标要求。
(5)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任务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组织进行施工生产活动,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6)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附:以下是百度百科附带的资料
(1)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约束条件有时间约束即有建设工期目标,资源约束即有投资总量目标,质量约束即一个建设项目都有预期的生产能力(如公路的通行能力)、技术水平(如使用功能的强度、平整度、抗滑能力等)或使用效益目标。   
(3)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特定的建设过程。即一个建设项目从提出建设的设想、建议、方案选择、评估、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一直到竣工、投入使用,均有一个有序的全过程。   (4)按照特定的任务,具有一次性特点的组织形式。其表现是投资的一次性投入,建设地点的一次性固定,设计单一,施工单件。   
(5)具有投资限额标准。即只有达到一定限额投资的才作为建设项目,不满限额标准的称为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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