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024-05-03 02:28

1. 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法律分析:(1)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三资”问题不够重视,没有积极推动并完善“三资”制度体系,使得许多环节缺乏必要的制度依据和决策参考,导致管理过程刚性约束力度不足。各个行政村“三资”管理标准不统一,管理上较为混乱,进一步加大了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难度;(2)各部门机构责任目标不明确,组织结构不完整,“村账镇代管”模式落实不到位;(3)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会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农村财经工作特点把握不足,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由于薪资结构等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压力负担大,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使得专业的农村财经会计人才严重匮乏,部分地区青黄不接现象较为严重;(4)产权归属不清晰,资产清查不到位。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能充分发挥其统筹管理作用,管理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农民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和集体收益不够重视,再加上长期以来不规范的资产管理行为使得资产账实严重不符,管理成效不佳;(5)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票据审核不严格,手续不齐全,倒挂账、白条列支、坐收坐支现象较为严重;(6)农村财经工作监管乏力,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监管部门,审计监管工作主要是由其他财务岗位人员兼职完成。各村财务公开力度不强,审计监管的范围较为狭窄,且多为事后的财务核算监管,缺乏事前和事中的全过程的控制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2. 县委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反馈村监督委员会如何领责任

会给出具体原因和解决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是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各乡镇应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管理办法,规定各行政村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使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定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规范、细化村务公开内容,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三)、进一步规范村帐乡(镇)管制度、资产和合同管理。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审批、执行本村年度收支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本村集体财务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进入民主理财程序;规范村级票据管理,坚持“分次限量、核销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管理原则,严防资金体外循环;对农村集体资产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清理清查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加强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农村集体的大额开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限额标准,杜绝库存现金超额、白条抵库和公款私借行为的发生,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总结农村签订新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明确合同效力、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乡(镇)班子讨论通过”等有效形式严格审定集体合同,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意见向村级发放。(四)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要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要有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要报乡镇批准,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监管。县纪委、农业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平台,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管。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五)委托运营,促进集体资源增收。针对资源经营管理粗放、开发竞争无序、利用效率低下、操作难度较大的实际和现状,可以通过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益,依托行业龙头、产业龙头组建产业协会的方式,对资源实施委托运营,以协会的组织优势、市场优势,来推动资源"归口管理"、市场主体平等共享,推动资源由无序竞争、粗放开发、掠夺经营向公平竞争、规范经营、集约开发转变,推动行业产业发展、共荣共赢,把资源运营纳入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协会运作和产业运营的管理轨道。

3. 县委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反馈村监督委员会如何领责任

会给出具体原因和解决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是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各乡镇应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目管理办法,规定各行政村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使村级财务管理真正步入规范化轨道,运行有序。(二)、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定加强农村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规范、细化村务公开内容,完善农村集体民主议事规则、“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完善集体经济事务民主决策程序。(三)、进一步规范村帐乡(镇)管制度、资产和合同管理。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财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审批、执行本村年度收支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原始凭证,由本村集体财务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进入民主理财程序;规范村级票据管理,坚持“分次限量、核销领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管理原则,严防资金体外循环;对农村集体资产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清理清查以村会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加强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农村集体的大额开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限额标准,杜绝库存现金超额、白条抵库和公款私借行为的发生,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和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梳理,从存在的问题入手,总结农村签订新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明确合同效力、规范合同文本,加强对农村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乡(镇)班子讨论通过”等有效形式严格审定集体合同,并将审定结果以书面意见向村级发放。(四)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设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要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事事时时监督。村级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设立驻村廉政监督员,每一项支出要有村委会提出,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重大支出要报乡镇批准,村书记、村长、民主理财小组组长、驻村廉政监督员和乡镇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要依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监管平台,对村级每一笔支出进行监管。县纪委、农业局依托现代化的管理网络建立起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管平台,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活动进行监管。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五)委托运营,促进集体资源增收。针对资源经营管理粗放、开发竞争无序、利用效率低下、操作难度较大的实际和现状,可以通过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益,依托行业龙头、产业龙头组建产业协会的方式,对资源实施委托运营,以协会的组织优势、市场优势,来推动资源"归口管理"、市场主体平等共享,推动资源由无序竞争、粗放开发、掠夺经营向公平竞争、规范经营、集约开发转变,推动行业产业发展、共荣共赢,把资源运营纳入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协会运作和产业运营的管理轨道。

县委巡察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反馈村监督委员会如何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