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挂牌条件

2024-05-17 06:22

1. 精选层挂牌条件

法律分析:精选层挂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三)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四)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承销业务规范》
第五条 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采用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路演推介时,除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之外,其他与路演推介工作无关的机构与个人不得进入会议现场,不得参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活动。
第九条 主承销商在与发行人协商制定网下投资者具体条件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并在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
主承销商应当对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公告的条件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应当拒绝或剔除其报价。主承销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

精选层挂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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