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政治部门还是金融部门

2024-05-16 11:38

1.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政治部门还是金融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的中央银行,主要职责是依法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额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区别是机构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国家机关。各商业银行是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成立的办理存款、货款和结算业务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政治部门还是金融部门

2.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政治部门还是金融部门?求大神帮助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 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 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 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 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 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 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央行被重新定位于国家的中央银行和宏观调控部门,肩负“ 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三大支柱职能,担负14项主要职责。作为央行业内人士, 都需要进行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透彻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 如果按照新职能大的指向,从组织机构的整合、 职责任务的再造等诸多细节上去分析, 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央行新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显见如下特点:  一、新职能突出了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专业化, 为今后人行充分履行金融宏观调控职能创造了必要条件  在新的“三定”方案中,“一个强化”引人注目,“ 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 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之前, 人民银行似乎从来不声称自己制定货币政策, 每年的银行货币政策报告也是《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但笔者注意到:从今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起, 已经把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纳入货币政策的视野之内, 并且不再局限于就事论事,转而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几个突出问题, 如增加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等,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 并开诚布公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现在的人民银行正以全新的姿态、 精力集中地以专业化水平履行新时期中央银行职能。  出乎预料的是,央行“三定”方案对货币政策执行机构的改革, 并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去分解货币政策司, 这也正好说明决策者更注重强化货币政策的核心地位和执行力度, 以专业化的水平和灵活的政策工具调节经济, 从而会使得货币政策的调控更精干、更专业、更独立。 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 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也许有心人已经嗅察到货币政策目标表述上的微妙变化。  二、新职能把维护金融稳定的大任交予人行, 央行责无旁贷地全面主导金融风险调控  “三定”方案中,“维护金融稳定”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 ,单列为央行三大支柱职能之一,这是改革以来第一次明确将“ 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可谓任务艰巨而光荣。 央行职能调整后,无论从社会来看,还是从金融工作自身来看, 金融稳定才是重中之重,维护币值稳定、维护金融稳定, 既是央行的重要职责,也是央行的目标。  在这样的目标框架内,成立金融稳定局这一全新的机构尤为必要。 由它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协调发展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表面看来,它是央行“ 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执行机构,但往深里看,它处理的是“三会” (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间职能摩擦的协调问题, 不失为务实和超前之举。 尤其是面对分业经营逐渐向混业经营发展的国际潮流,不管“三会” 分立格局如何变化、“三驾马车”如何前行, 混业监管的问题却不能不让决策层有长远的准备,可以说, 新设立的金融稳定局,为“三会” 功能的集中整合提供了广阔的进化空间。  当前需要人民银行务实走出的一步是,学习引进国外经验, 借鉴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成功运作经验,组建由不同部门、 不同机构、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金融稳定委员会”, 建立起有效的金融监管外部合作和协调关系机制, 以及时协调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减少因行政摩擦造成的监管效率损失和监管真空。可以肯定, 新职能必将把央行推向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三、新职能把“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增加进来, 使得人民银行职能更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央行职能由原来的11项扩展到现在的14项, 其中新增的两项服务职能引人注目。 反洗钱原本是公安部承担的一项职能,但随着经济全球化、 资本国际化,利用央行得天独厚的现代化支付系统网络优势, 建立由央行组织协调的国家反洗钱工作机制已成为形势所需。 根据金融行动特别组织(FATF)专家评估, 全世界每年涉及的洗钱量, 大概在15000亿至28000亿美元之间。一份权威分析表明, 最近三年,中国资本外逃达530亿美元, 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腐败而生的非法所得向海外的“转移赃款” 行为。有关专家把我国的几种洗钱方式归结为:一是先捞钱后洗钱, 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 用新身份来解释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 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 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 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 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 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再就是跨国洗钱,“ 捞一把就跑、跑出去就了”,在国外鞭长莫及,奈何不了。“洗钱” 这一黑色的产业, 正以极快的成长速度成为仅次于外汇和石油的世界第三大商业活动, 已经对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健和安全构成威胁, 所以近年来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呼声日益高涨。 我们应该积极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反洗钱先进经验, 发挥后发优势,建立金融支付交易监测中心。 目前紧锣密鼓进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 支持对异常支付的预警监视。人民银行利用这一技术平台, 根据需要可以对某一银行或同一收付款人的一定金额的往来收付信息 进行实时监视,系统也可以自动进行统计分析, 能够有效监视异常支付和违规嫌疑, 为打击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有政治职能的金融部门

3.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

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是什么?

4.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务院管理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行政机构,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性质一样,不是商业银行。所以他的性质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是不一样。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5. 中国人民银行的上级部门是谁

当然是国务院呀。首先,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其次,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并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关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补充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1、 发行的银行: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型机构。2、银行的银行:(1)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不是一般的企业和个人,而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特定的政府部门(如财政局、税务局)(2)中央银行与其业务对象之间的业务往来仍具有银行固有的办理存、贷、汇业务的特征(3)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支持、服务,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者。3、政府的银行:(1)央行根据法律授权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负有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和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的责任(2)央行代表国家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签订国际金融协定,参与国际金融事务与活动(3)央行为政府代理或经理国库,办理政府所需要的银行业务,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的上级部门是谁

6.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1.“发行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是中国唯一有权发行货币的机构。
2.“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集中保管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作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组织全国商业银行之间的清算。
3.“政府的银行”的具体职能包括:代理国库的收支;代理发行国家债券;向政府提供信贷;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制定、发布与金融监管和业务有关的命令和规则并监督实施,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持有、管理和运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的活动,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扩展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PBO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的一部分,总部设在北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主要业务
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制定与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央行贷款、利率政策、常备借贷便利。
监督和审计
法律是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是通过监控各类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金融改革中发挥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审计来监督金融机构。
与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全国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自己的支付系统,并与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以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营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安全和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提高其密切监测支付系统中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付酬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肩负着“维护支付结算系统正常运行”的法定职责,建设并运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统、央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本外币支付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结算平台,加快了社会资金周转,促进了经济金融快速发展。

7.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职能是什么

您好,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职能: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如印钞、外汇管理、经营国库、稳定市场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职能是什么【提问】
您好,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职能:主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如印钞、外汇管理、经营国库、稳定市场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回答】
您好,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回答】
您好,中国人民银行是各商业银行的经营政策的指导机构,不经营一般的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理财、信用卡等。【回答】
您好,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成立,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总部位于北京。【回答】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职能是什么

8. 为什么中国人民银行属于国务院管理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是行政机构,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性质一样,不是商业银行。所以他的性质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是不一样。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每一会计年度的收入减除该年度支出,并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中央财政。
中国人民银行的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第四十条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应当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国务院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依法分别进行的审计和监督。
第四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编制年度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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