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的变更解散

2024-05-18 03:09

1. 基金公司的变更解散

第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一)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二)变更名称、住所;(三)修改章程;(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股东的条件、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等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处分其出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股东转让出资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在认购、受让出资时所做的承诺,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二)股东转让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得采取虚报转让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股东与受让方应当就转让期间的有关事宜明确约定,确保不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股东不得通过股权托管、信托合同、秘密协议等形式处分其出资;(四)变更股东的事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转让方应当继续履行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东权利;(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第十五条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出资转让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时,相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第十六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第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约请相关人员谈话、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审查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涉及变更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合计出资比例超过50%以上的股东,或者提名董事人数最多的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比照本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规定进行审查。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第二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将重大变更事项予以公告。第二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后方可进行。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中外合资基金公司第二十三条 国家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并具有金融资产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没有受到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处罚;(二)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其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三)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四)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机构比照适用前款规定。基金公司股东限制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国家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这个要求俗称”一参一控“)。

基金公司的变更解散

2. 基金组合可以解散吗?

基金组合可以解散。基金组合解散之后,投资者持有的基金还是会继续持有,如果投资者不想再持有基金,那么可以选择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不同的软件解散组合的方式不一样,如投资者不会操作可咨询客服人员。组合基金产品,就是将几只基金组合在一起出售,事实上这也是一种带有FOF概念的产品。投资者可以自行创建一个基金组合来反应整体的收益情况。拓展资料。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基金、货币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四大类。操作技巧第一,先观后市再操作基金投资的收益来自未来,比如要赎回股票型基金,就可先看一下股票市场未来发展是牛市还是熊市。再决定是否赎回,在时机上做一个选择。如果是牛市,那就可以再持用一段时间,使收益最大化。如果是熊市就是提前赎回,落袋为安。第二,转换成其他产品把高风险的基金产品转换成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也是一种赎回,比如: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货币基金。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转换费一般低于赎回费,而货币基金风险低,相当于现金,收益又比活期利息高。因此,转换也是一种赎回的思路。第三,定期定额赎回与定期投资一样,定期定额赎回,可以做了日常的现金管理,又可以平抑市场的波动。定期定额赎回是配合定期定额投资的一种赎回方法。

3. 公募基金解散条件

基金解散条件:
一只基金只有在到期的情况下才会解散。解散后自己持有的基金按份额分配。
基金清盘条件:
一、基金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100人;
二、连续60日出现基金的总资产净值已逼近或已跌破5000万元的;
根据中国基金有关法规,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若连续60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或者连续60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达不到100人的,则基金管理人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有权宣布该基金终止。

公募基金解散条件

4. 基金公司解散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变更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基金公司
(一)变更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出资比例;
(二)变更名称、住所;
(三)修改章程;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后,股东的条件、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注册资本等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处分其出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股东转让出资应当诚实守信,遵守在认购、受让出资时所做的承诺,不得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转让出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得采取虚报转让价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与受让方应当就转让期间的有关事宜明确约定,确保不损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股东不得通过股权托管、信托合同、秘密协议等形式处分其出资;
(四)变更股东的事项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转让方应当继续履行股东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
第十五条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应当自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做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出变更申请;涉及股东出资转让的,基金管理公司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时,相关股东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约请相关人员谈话、专家评审、核查等方式,审查基金管理公司变更重大事项的申请。
涉及变更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合计出资比例超过50%以上的股东,或者提名董事人数最多的股东的,中国证监会比照本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变更工商登记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第十九条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基金管理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涉及《基金管理资格证书》内容变更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换领《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将重大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取消其基金管理资格后方可进行。
基金管理公司的解散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 如何注销基金?

一、如果是代销机构客户,投资人可于开户网点办理基金账户的销户,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该基金账户状态正常、无任何基金单位和基金在途权益、交易账户已撤销;个人投资人撤销基金账户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个人投资人办理撤销基金账户的业务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账户卡或基金账号;填妥的销户申请表。
二、如果是公司网上直销客户,办理该业务,要保证目前账户状态是正常、无任何基金单位和基金在途权益,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在银华网站“单据下载”栏目中下载《直销帐户业务申请表》填妥相关信息;
2、开户证件复印件

如何注销基金?

6. 怎么解除基金?

当日15:00前提交撤销申请,予以撤销。15:00后则无法撤销申请。对于在当日基金业务办理时间内提交的申购申请,投资者可以在当日15:00前提交撤销申请,予以撤销。15:00后则无法撤销申请。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拓展资料 基金,英文是fund,广义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从会计角度透析,基金是一个狭义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我们提到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7. 基金解散和卖出的区别

基金解散和卖出的区别如下:1.交易方式不同。基金转换之后,投资者账户中继续持有基金,而基金卖出之后,投资者持有的为现金,也可以把这部分现金,再购买市场上其它的基金。2.交易费用上的不同。基金卖出一般按照投资者持有天数,成交金额收取赎回费用,而对于基金转换来说,如果进行的是普通转换,则其交易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补差,进行超级转换,其交易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入基金。3.选择范围不同。普通转换的投资者只能转换其基金公司名下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超级转换的投资者通过基金平台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进行转换的基金的份额,转换为符合条件的任意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份额;而基金卖出之后再申购。

基金解散和卖出的区别

8. 基金解散和卖出的区别

基金解散和卖出的区别如下:1.交易方式不同。基金转换之后,投资者账户中继续持有基金,而基金卖出之后,投资者持有的为现金,也可以把这部分现金,再购买市场上其它的基金。2.交易费用上的不同。基金卖出一般按照投资者持有天数,成交金额收取赎回费用,而对于基金转换来说,如果进行的是普通转换,则其交易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补差,进行超级转换,其交易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入基金。3.选择范围不同。普通转换的投资者只能转换其基金公司名下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超级转换的投资者通过基金平台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将其持有的可进行转换的基金的份额,转换为符合条件的任意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份额;而基金卖出之后再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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