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什么意思

2024-05-04 22:16

1.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什么意思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的新机制,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法律依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什么意思

2.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什么意思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法律依据:
《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不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历史意义。
 

3.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的新机制,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法律依据】《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4.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推动农村产权的流转。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一、要通过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完善权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坚持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二、陈晓华强调,在改革试点中,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既要发挥集体的优越性,又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探索发展壮大股份合作经济的途径;要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要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确保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要坚持重点突出和风险可控,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三、进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深远的影响。这项改革十分复杂,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诸多法律政策的修改完善。加之,中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需要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探索路子和办法。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总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有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推动农村产权的流转。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5.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1、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这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重点是探索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办法;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依法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好农民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
  2、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这是改革试点的重要目的。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从实际出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营管理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鼓励在试点中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的不同形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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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6.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就经营性资产而言,通过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到户,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地位,加强集体资产运行管理监督,落实集体收益分配机制。
2、就非经营性资产而言,在清产核资基础上,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探索实行集体统一运行的管护机制,确保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
3、就资源性资产而言,落实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完善登记制度,巩固已有确权成果。对于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要摸清底数,明确权属,按照已有部署继续开展相关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现就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7.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什么意思?具体是做什么?对农民有什么影响?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2015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中农办和国家林业局在全国确定了29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当时的叫法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过2015-2017年两年多的试点改革推进,各试点单位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
对农民的影响
第一,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过长期的发展积累,目前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大体上全国的村平均每个村是500万,东部地区的村有近千万元。这些资产是农村农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就像你讲的,30多年前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和吃饭问题。
现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这种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的新机制,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家都知道,农民的收入分四个方面,一是家庭的经营性收入,二是打工的工资性收入,三是财产性收入,四是各种转移性收入。这项改革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集体资产是谁的?是归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农民集体成员是集体经济的主人。可以说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的权益是农村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项改革一个重要的目标设计和追求就是增加农民收入。
现在一方面维护农民的财产权利显得越来越紧迫,另一方面农民的增收或者持续增收越来越困难。所以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一些先行地区,特别是沿海一些地区已经开展这项改革。到2015年底,全国已经有5.8万个村,4.7万个村民小组实行这项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近260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了411亿元。
第三,这项改革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利于激活农村的各类要素的潜力,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增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应该说各地的实践也有这方面的经验。比如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华二村通过改革,集体年收入从2005年改革时的3300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8100万元,年均增长超过9%。
再比如广东省佛山市的南海区,2015年村组78万名社员股东人均分红是5172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所以这项改革确实意义重大,而且也被实践所证明。我们相信,改革可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三类。
一是资源性资产,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二是经营性资产,即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等资产。
三是非经营性资产,即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发展。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创新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这也是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次改革要求,全面、最大规模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中央对这项工作有明确的要求,清产核资从2018年开始,到2019年底要基本完成。
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最重要的权利有两个方面: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
财产权利。农民的财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通过这项改革将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和继承的权利。
尤其是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
2.民主权利。农民的民主权利包括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等。
在这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就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而言,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保障农民的选择权。尊重农民的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
涉及成员权利的重大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是干部决定,是农民自己决定。
二是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不论是改革方案的制定还是具体组织实施,以及改革之后建立管理制度,都要维护农民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利。
总的来说,要真正让农民成为这项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是什么意思?具体是做什么?对农民有什么影响?

8. 如何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性障碍,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加快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探索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后建立土地流转新机制。自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以来,推进了农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一定程度上实现农业增强、农民增收,但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大多数农民以租赁形式把土地提供给公司或业主开发,农民每年收取固定资金,也没有建立农民持续增长机制,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土地流转的效益不明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后,我认为应建立健全一套既能增强业主信心、加大农业投入,又能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发挥农民自主性的土地流转新机制。
一是政府引导农民成立合作社,作为一个代表村、组的土地所有权主体,以这种合作社行使所有权人的权力,并代表全体合作社成员的意志与其他主体发生关系。至关重要的是,这种产权主体是农民在自愿原则基础上的一种集合选择,与生俱来地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代理租金、剩余索取和用于投票的民主政治机制,从而使农民把在土地上的权益实现和权益保护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是政府引导合作社与其他主体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在确保合作社成员土地基本收益前提下,与其他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体,这样既增强外来业主投资发展信心,又能充分发挥农民自主性。这种机制的建立,必将大大促进土地快速、适度规模经营。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对产业发展的思考。我认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施,可为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资金和人力资源支持,将有力推动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依法确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也将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农民依据土地权属证书,一是搭建土地流转平台,可以向金融机构或社会融资,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动力;
二是可以以土地作价入股、委托他人经营的形式,使农民转化为农业工人,或者跳出土地,从事二三产业;
三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加快土地流转速度,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的有利条件,依托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打造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基地,带动以农家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探索完善农村基层治理制度,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将促使农村社会深刻变革,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如何进一步深化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基层治理制度和结构,以适应农村社会发展;如何建设“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如何把“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实现干部勤政务实,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我们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面对、思考的问题。
我认为,一是在政府指导和引导下,由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选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党群联席会、监事会与村委会共同组成村(社区)党支部+党群联席会+村委会+监事会的“2+2”新模式。党群联席会对村上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讨论、表决,党群联席会议定的事项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交由村委会执行;监事会不仅对村委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还对村委会成员和全村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并收集民意向村支两委反映,监事会同时接受村民代表大会监督。这种“2+2”基层治理结构和模式在政府和村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由过去的政府主办型变为群众自发型,激发了村民参政、议政的激情,调动了村民参与管理村事务的积极性;
二是在政府组织和指导下,在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可以将土地经营权“股份化”组建村(社区)农业生产联社,整合村(社区)集体资源,对集体土地实行统一规划、开发和经营,并将土地的经营、流转收益同资产经营权益一起纳入股份分红的范畴,必要时候,政府注入启动资金作为村(社区)农业生产合作联社的股份与其他主体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来发展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合作联社所得分红可作为合作联社成员再分配和村(社区)公益事业开支。这样在“2+2”基层治理结构模式下,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和谐民主,又壮大了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干部在监督下又更加勤政务实,社会一片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