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

2024-05-10 07:09

1.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 
    青岛市研究生的住房补贴领取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6个月(即三年)。
     拓展内容: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800元/月;
    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申领流程
    (一)学历确认。
    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传成功后,由申请人就业地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反馈。
    (二)个人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的,由申请人进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
    (三)审核发放。
    1.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2.对享受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信息,通过国家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比对,无法比对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市有关情况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确认。
    3.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25日前住房补贴申请情况,25日后申报信息下月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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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可以领几年

2. 往届研究生能领取青岛购房补贴10吗

达到要求就可以。(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三)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五)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六)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

3.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需要多久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需要多久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需要多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需要多久 
    核时长没有固定时限说明。市、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25日前住房补贴申请情况,25日后申报信息下月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拓展: 
    一、申报材料:
    学历确认需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照片,留学回国人员上传《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确认通过后,可在网上申请,也可以携身份证到人社局现场申请。具体材料要求请点击学历确认信息采集要求。
    二、申报流程:
    (1)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进行学历确认。
    (2)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线上办理,也可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
    (3)审核发放。经审核、社会公示后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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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需要多久

4.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3、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申领标准:(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研究生补助每人都有吗?研究生补助每个人都有,标准是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规定一月一发,发12个月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综上问题所述,青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补贴政策很好,建议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满足条件领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5.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3、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申领标准:(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研究生补助每人都有吗?研究生补助每个人都有,标准是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规定一月一发,发12个月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综上问题所述,青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补贴政策很好,建议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满足条件领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6.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法律分析: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3、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7.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不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不含)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二)申请人须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三)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四)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宅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宅须为个人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且产权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宅为夫妻在青唯一商品住宅,产权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五)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六)申请人已享受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的,不再享受安家费;申请人已享受安家费的,申请上述补贴时,按就高原则予以扣减;申请人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申请人及配偶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家费;申请人及配偶已分配租赁型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申请流程(一)学历确认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国内高校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照片,留学人员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核实结果通过“青岛人才”反馈。(二)个人申报申请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申请,也可到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办理。通过线上申请的,申请人须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在青创新创业安家费申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并对提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到现场办理的,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等材料,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窗口办理。申请人在青岛行政区域外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由申请人提交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相关材料。(三)审核发放1.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次月首个工作日开始通过系统进行线上核实,线上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按照审核时间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2.对不动产登记情况、享受青岛市产权型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等信息,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国家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核实比对;系统无法核实或对申请人不动产登记情况存疑的,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确定。3.审核通过的,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资金到账后由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法律依据《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第四条安家费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三)在我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青岛研究生10万补贴条件

8. 青岛研究生住房补贴开始申报 硕士每月四百

已在请到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同学看过来!从今天起,可以申报2015年下半年的住房补贴啦!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2015年下半年的住房补贴已经开始申报,申报时间为1月5日至18日,根据工作单位的差别,分成三类区域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研究生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
据了解,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1月5日启动。
其中,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国内外研究生于2016年1月5日—1月18日在青岛人才中心 (同安路891号)一楼服务大厅进行集中申报;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地点为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同安路891号3楼303室);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企业申报部门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具体申报流程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查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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