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学科整体介绍

2024-05-09 07:41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学科整体介绍

学院现设有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并设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和法律基础课部等教学研究机构。经过十余年的建设,法学院现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国际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等七个法学硕士学位点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一直以来都突出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各系所负责人如下: 法律系主任:李爱年教授 博士国际法系主任:欧福永教授 博士 博士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欧福永教授 博士法学研究所所长:喻名峰副教授 博士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肖军讲师 博士刑法研究所所长:邓文莉副教授 博士民商法研究所:何炼红教授 博士环境法研究所:王彬辉副教授 博士经济法研究所:李爱年教授 博士程序法研究所:黄捷教授 博士法律基础课部:张启江讲师 硕士  学科简介: 国际法学   作为重点学科的国际法学是湖南省最早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民商法和WTO法律问题研究等五个研究方向的齐全的学科点;在师资建设方面,也已拥有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突出、科研水平齐头并进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在人才培养方面,迄今已有八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60%以上,分别进入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厦门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内著名的法学院校攻读博士学位。而且本学科点还相继举办了多次研究生课程班,为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地培养了一大批国际法专业人才;在学术活动方面,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的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我校法学院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合作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得到了德高望重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韩德培先生的充分肯定和赞扬,也获得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此外还举办了2004年WTO高级专家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5年年会。本学科现有在职教授7人,副教授6人,讲师8人,其中有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者7人,在读博士学位者5人。   本学科共出版专著27部,译著5部,发表了专业学术论文458篇,其中在学术刊物上发表401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57篇,承担的科研项目有40多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   考虑到国际政治、经济、商事关系的发展实际,本学科点将在现有五个研究方向的基础上,准备凝练出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国际金融法三个研究方向,以便使学科研究向更细、更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助于科研工作的细致深入。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学科整体介绍

2.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院简介

学院现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律基础课教学部等教学、研究机构。1993年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达6个,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有: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创建了湖南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

3.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法律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2002年,湖南师范大学和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介绍

4. 湖南师大法学院的专业简介

法学院旨在培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基础,受到良好的专业技术训练,熟悉法律业务,能胜任企业、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物所等法律业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开设有法理学、 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14 门核心课程,并开设了计算机应用、律师与诉讼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 10 门基础课程,还开设了心理学、大学语文、美学等多门素质教育课程。同时,还兴建了一座多功能的模拟法庭,设立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5.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重点学科简介(国际法)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点的发展抓住了法学教育的时代契机,并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球化时代政治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对国际法各领域提出的现实要求,一方面不断加大引进人才和培养已有法学师资的力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教学与科研共济的学科梯队;另一方面整合省内重要法学教育资源,强化法学教育科研力量,加强对外学术交流。在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民商法四个主要研究方向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取得了较系统而丰硕的研究成果,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本学科点已列为湖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成为湖南省“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与发展的对象。  一、本学科点形成的历史渊源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学科点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后,我校领导与专家就敏锐地意识到法律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具有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法学对于湖南师范大学成为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通过与武汉大学协商,将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学者李双元教授聘为终身教授,担负起组建我校法学专业的艰巨任务。1993年,我校法理学专业正式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在法理学硕士点开始招收国际私法学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经过几年的努力,于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国际法学硕士学位点,2002年被湖南师范大学立为校级重点学科,2006年1月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此外,为壮大博士点阶梯力量、提升博士点教学、科研实力,现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二、 本学科点的现状(一)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点师资力量雄厚,正式在编的教授有7人,副教授4人,讲师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 1 人,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1 人,博士生导师 6 人,梯队成员中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的9 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人。5位教师进入博士后流动站并已经出站。本学科点近8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平均每年培养硕士研究生17-24名。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有国内外公认的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有担任教育部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职称比例协调、教学经验较为丰富、科研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我省前列。(二) 科研情况国际法学作为我院的龙头学科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在科研方面,学科点充分挖掘学术研究团队的潜力,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厅级科研课题。以三级科研项目为基础,已经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精品科研成果。至今已完成和承担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33项;获教育部三等奖1项,司法部奖2项,省社科基金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7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25部,翻译出版重要法学著作、辞典如:《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牛津法律大辞典》、《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等6部。先后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奖、湖南省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近20项。主办了湖南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代法学》,并常年公开出版由李双元教授主编的《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这些既是本学科点理论研究的基地,更是本学科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本学科点非常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并投入了大量资金,拥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和多功能模拟法庭;拥有学科化、系统化资料室 2个,专业图书达 21.96余万册,报刊杂志 218 余种。(三) 学术交流情况在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点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政策。一方面鼓励并资助老师走出校门和国门,有5位教师先后到德国、瑞士、美国等国家作高级访问学者,并力保每位专业教师每年参加一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扩大了学科及老师个人的学术影响力;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的资源与国务院法制办、外交部、商务部等政府和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并与德国马普所、瑞士比较法研究所、美国乔治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境外学术机构和大学建立了紧密的学术联系。同时,平均每年邀请20多位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院讲学,参加学术研讨。曾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2004年5月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全国国际经济法年会、2006年4月第四届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6年李双元国际私法研讨会、2007年国际贸易与人权保护研讨会、中国仲裁法研讨会等。三、本学科点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前景自1998年正式获得国际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来,本学科点一方面注意加强国际法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另一方面也注重国际法学的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对学科方向进行凝练,实行优化组合。已经形成国际私法、WTO法、国际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并重点加强了对国际人权法、当代冲突法、WTO法律问题、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收养法以及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各方向各具特色,协调发展。(一) 国际私法该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部分即冲突法的基本理论、国际民商新秩序的构建、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制度、国际收养法律问题等内容。其特色在于立足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法律理论研究的客观需要,运用综合方法和比较方法研究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法律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现实法律问题。我国著名的国际私法专家李双元教授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率先提出了国际私法趋同化的观点以及在国内首先提出的主张国际私法的功能应该从传统的解决法律冲突转向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上来,实现国际私法功能的转换,使国际私法适应全球化时代的需要等理论观点在我国国际私法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国内外法学专业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著作17部(含重要译著4部)。自2001年起,主编了《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现已出版至第16辑)。他还主持并翻译出版了英、德法学名著《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萨维尼《现代罗马法体系(第八卷)》及《牛津法律大辞典》。学术带头人蒋新苗教授对21世纪国际私法应以构筑国际民商新秩序为己任的理论的产生和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长期以来,蒋新苗教授一直致力于国际私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先后主持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个,省部级项目6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此外,他在跨国收养法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现已出版了《国际收养法律制度研究》和《收养法比较研究》两本收养法方面的专著,发表了近20篇有关跨国收养法方面的专业学术论文,其内容涉及到跨国收养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这对我国收养法律制度的构建,特别是涉外收养立法、执法和司法均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他通过在德国马普所的访问研究,使我校的跨国收养法研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影响。(二) WTO法WTO法以世界贸易组织条约、决议和相关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重点是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知识产权以及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方面的法律问题。同时注重研究WTO与国际经济法的交互渗透与融合,WTO与国际民商秩序的建构,WTO与湖南涉外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等问题,针对湖南省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实际情况,探讨和研究WTO与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构建和完善问题,WTO与环境保护问题等。该研究方向的学科带头人是由作为湖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的王贵国博士担任,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世界贸易组织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国际货币金融法》(独著)、《国际投资法》(独著)、《Wang’s Chinese Economic Law》(独著)、《世界贸易组织法》(独著)等6部著作,在《世界投资期刊》、《法学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6篇,在我国国际经济法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主持完成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法律比较研究”、“后亚洲金融风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职能的转变”、“世贸成员资格对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及对策探索”、“国际投资法研究”以及“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趋同化问题研究”等重大研究课题,且能紧密结合我国涉外经济交往中的现实情况和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价值和实践的可操作性都相当突出。(三) 国际民商法国际民商法以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会、罗马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制定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示范法”等国际统一实体法为研究对象。本研究方向在国际合同法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果,尤其是对美国合同法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此外,对现代商人法领域的研究也对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学术带头人李先波教授在比较合同法、国际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领域的研究中取得较多成果,已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契约法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保护》、《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和《国际民商法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专著6部,主编《WTO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国际法》和《WTO知识干部读本》等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承担省级课题3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其《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获湖南省第六届优秀社科著作三等奖;《论国际民事管辖权的协调》获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首届优秀论文二等奖。郑远民教授擅长国际贸易中现代商人法问题的研究,兼及国际条约法,国际经济法,网络法,注重网络中的国际法问题。出版了《现代商人法》、《破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学》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了相关论文数十篇。(四)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方向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条约与惯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则。其特色主要体现在突出了世界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法的研究。学科带头人肖北庚教授长期致力于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已出版《国际经济法》、《政府采购之国际规制》等国际经济法方面的学术专著,在《现代法学》、《法学》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了省级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级课题2项,正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有4项。陈云良教授曾留学日本,长期以来从事经济法的国际化问题研究,率先从国内法的视角来研究国际经济法,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有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项。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重点学科简介(国际法)

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院领导

据官网资料显示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领导有:院长:肖北庚(中)书记:陈红桂(右三)副院长:李爱年(右二)副院长:蒋梅(右一)副书记:陈胜国(左三)副院长:欧福永(左一)副院长:喻名峰(左二)

7.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完成国家级课题8项,在研国家级课题6项;已完成省部级课题18项;在研省部级课题40余项。学院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960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部门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30余部,其中5部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教材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翻译出版《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牛津法律大辞典》等重要法学著作、辞典6部。先后获教育部、司法部和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0余项。 在学术活动方面,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的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学院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中国行为法学会2000年年会、中国刑法学学会2003年年会、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研讨会、2004年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两岸自由贸易区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5年年会以及第四届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7年中国仲裁论坛暨《仲裁法》修改专家研讨会等重大学术会议。 同时,学院主办了湖南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代法学》,并常年公开出版《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这些既是学院学术理论研究的基地,也是学院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 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学院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拥有学科化、系统化的资料室,专业图书达21余万册,报刊杂志200余种,并购买了Lexis Nexis数据库。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科研

8.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据官网资料显示 ,法学院在编在岗教师77人,其中法学教授1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6人,法学博士26人,在读博士10人,出站博士后5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项目人才4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121人才工程项目2人。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有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特聘教授,人事关系、档案于2002年调入);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担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学院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湖南省前列。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