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经济

2024-05-08 09:05

1. 清朝的经济

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相对发达。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中心。清朝商业发达,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 。清朝曾实施海禁政策,直到占领台湾后,沿海贸易才稍为活络,货币方面采银铜双本位制。康熙晚期为防止民变,推行禁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清朝的人口数也是历代王朝最高,清代人口至十八世纪末,已达到三亿以上,晚清时突破四亿。 清初为缓和阶级矛盾,实行奖励垦荒、减免捐税的政策,内地和边疆的社会经济都有所发展。至十八世纪中叶,清朝的封建经济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 。有一种说法是清朝的经济和人口的增加主要归因于美洲作物番薯,称所谓的“康乾盛世”为“番薯盛世“。 于是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更加严密,国力强大,秩序稳定。清朝初期大力推行圈地、投充等恶政,极大破坏了中原地区的经济;重农抑商,制约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清朝的经济

2. 清朝的经济对比

经济发展对比需要客观的数据支撑,仅从政府财政收入入手,根据《中国古代经济》统计,宋朝的财政收入折合白银约为1500-1600万两,而清朝的财政收入即使是在鸦片战争后,仍是达到了8000万两白银。

许多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朝代的购买力和税率不同,不过在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中记载,清朝买一套北京四合院需要数百两白银,而在《宋会要辑稿·仪制》中记载,宋仁宗时,张方平上书指责道:“臣尝入朝,见诸军帅从卒,一例新紫罗衫……一青纱帽,市估千钱,至于衫裤,盖一卒之服,不啻万钱。”如果换算下来,清朝白银的购买力远高于宋朝。
在税率方面,清朝长期行低税率政策,而同时期的日本税率则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三十,因此清朝的财政收入较之宋朝确实有了很大的提高。除财政收入外,清朝的人口和农业规模也远超前朝,即便是最被诟病的商业贸易,在种种限制下仍繁荣发展。因此,宋朝是中国古代经济的巅峰,清朝亦是,且犹有胜之。然而这并非是说清朝的经济发展成就比前朝更大,清朝曾使得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到顶峰时期,但也经历了低谷,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在清朝既有过辉煌,也遭受过浩劫。那么,清朝的经济到底发生了什么?

朝代的经济发展研究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不过管中窥豹,见微知著,透过清朝的国策和许多领域的发展状况,便可以呈现出清朝的经济发展脉络。
首先,清朝经济的辉煌有其时代背景。1644年,顺治帝颁布圈地令,这个残酷的剥削政策使得有主与无主地都被满人圈占,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而他们只有两条出路,或是成为地主家的奴仆,或是开垦荒田。因而,清朝时期大量荒田得到开垦。

《清史稿·食货志一》载:“顺治初元,令山西新垦田免租税一岁;而河南北荒地九万四千五百余顷……给无主地令种。”除此以外,许多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也在清朝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比如玉米和甘薯支撑了清朝快速的人口膨胀,大规模种植的棉花则促进了清朝商品经济的发展。
清朝初中期外部也迎来发展良机,西班牙在拉丁美洲的殖民地开采大量白银,而欧洲国家又需要中国大量的丝绸、茶叶、瓷器,因此西班牙开采的白银被大量的输送到清国。弗兰克在著作《白银资本》中统计,在1500-1800年期间,从美洲运到欧洲的9.8万吨白银中,有3.9万吨运往中国。而彭信威则在他的《中国货币史》中写道:“自隆庆元年马尼拉开港后,到明末为止那七八十年间,经由菲律宾而流入中国的美洲白银,可能在6000万比索以上,约合4320万两库平银。”因此,清朝所继承的明朝虽然百废待兴,但经济基础很牢固,借着内外环境的东风,清朝迎来了康乾盛世,走向了巅峰与辉煌。

然而巅峰过后往往是衰落,清朝由盛转衰从拿破仑扫荡欧洲时就开始了。由于欧洲战火连绵,引起拉丁美洲的欧洲殖民地的大规模起义,因此欧洲开采的白银大量减少,所以清朝的白银储量在鸦片战争之前便已经逐渐捉襟见肘。清朝经济发展的症结也正在于此,它闭关锁国,却又受到国际经济发展的影响,清朝的经济发展,居然受制于欧洲,这说明清朝应对外部环境的能力极弱。而这一点,在清朝的对外贸易政策上更是展现的淋漓尽致。
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不过清朝并非是不进行对外贸易。清朝在明朝行商的基础上设立了十三行制度,屈大均在其著作《广东新语》中写道:“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足以可见清朝十三行规模之大、利润之高以及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产生的重要作用。然而与宋朝的对外贸易相比,清朝的对外贸易是清朝政府希望借助十三行制度来达到垄断,他们既不承认国际贸易,又希望赚取利润。

简而言之,在清朝看来,对外贸易不是国之根本,而是敛财的方式。《广东新语》中“海禁甚严,人民不得通澳;而藩王左右阴与为市,利尽归之”更是说明了十三行制度的混乱。被藩王当做敛财工具的十三行,如何与英国东印度公司抗衡,因此很快东南亚的商业海港便大部分落入英国人手中,而十三行则不复往日荣光,成为清朝自欺欺人的“粉饰太平”,或者说清朝统治者从未“尊重”过商业。
很快,清朝就为自己的自大与保守付出了惨遭的代价。英国人不满在与清朝贸易中的不利地位,于是英国运用鸦片来腐蚀清朝,随后又发动鸦片战争。自此之后,清朝便被动打开了国门,虽然清朝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借此获得了发展,但说到底,清朝仍是沦为了列强的附庸。昔日的清朝的辉煌,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下逐渐日薄西山,最终走向落幕,而这正是清朝经济发展的写照。

3. 清朝末期的经济是怎样的

  一、清末经济立法的产生及发展阶段(一)甲午战争后到清末"新政"前的经济立法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洋务运动开始了中国近代机器工业,但此时的工业尤其是采矿、航运、铁路等大型产业部门仍然是由政府以官办的形式垄断经营。这些官办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及经营方法与古代官营手工业作坊或官办矿场并无质的分别。除工业、运输业有一定的发展外,其他近代经济部门如银行业还尚未萌芽,因而以调整近代经济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近代经济立法当然也没有发生。到七十年代,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业的一切弊端的官办企业陷入了困境,再加上政府委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它们几乎已经无法进行再生产。甲午战败以后,清政府财政更加困难,对官办企业不可能继续投资。这一局势迫使清朝政府改变原来完全由国家垄断一切重要产业的经济体制,迫使其允许私商参与上述产业的兴办,因而具有近代化色彩的经济管理法规应运而生。
  这一时期制定颁布的主要经济法规有:1898年公布的《内港行船章程》、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及1897年颁布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上述法规分别对私商开放了新式轮船在内河的自由营运与贸易,以及采矿、铁路运输的经营。
  (二)清末"新政"时期的经济立法
  庚子变乱后,清政府为应付政治与财政危机,宣布实行"新政"。因经济体制的改革较之于政治体制的改革相对安全些,因而"新政"首先是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开始。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传统的工商管理体制,进一步放宽对私人资本参与近代工商业的限制,制定法律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并保障其利益,兴办近代金融业等等。其主要的经济立法如下表:


  1903--1911年清末公布的主要经济法规一览表类别法规名称公布时间综合性法规《商人通例》与《公司律》1904年1月21日《破产律》1906年4月25日部门经济法规商标与专利法规《呈请专利办法》1904年6月23日《改订商标条例》1904年财政法规《试办全国预算暂行章程》1911年2月12日《清理财政办法》1908年12月21日《清理财政章程》1909年1月11日金融法规《试办银行章程》1904年3月《通用银钱票暂行章程》1909年7月23日《大清银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交通银行则例》1907年12月8日《银行通行则例》1908年2月17日《币制则例》1910年5月23日《兑换纸币则例》1910年6月16日矿业法规《筹办矿务章程》1902年3月17日《矿务暂行章程》1904年3月17日《大清国矿务正章》1907年9月20日交通运输法规《重订铁路简明章程》1903年12月2日社团法规《商会简明章程》1904年1月11日《商船公会章程》1906年2月11日《农会简明章程》1907年10月20日
  二、清末经济立法初步构建了中国近代化的经济制度体系(一)工商管理体制的近代化
  19世纪60年代以前,清政府掌管全国工商与财经事务的职能机构分为三大系统:管理全国官营手工业的工部系统、管理全国税收及专卖的户部系统以及负责宫廷、皇族工商及财经事务的内务府系统。这种工商管理体制的弊端在于:其一,工部与户部对官营手工业的管理采用的完全是行政的方法,对工商资源的配置完全基于国家的需要而不是从社会利益,更不是顺应市场的需要安排;其二,户部对私营工商业所关心的只是收取税款,以及尽可能的限制,以保证国营手工业与专卖利润,而完全缺乏服务的职能;其三,内务府的设置不仅使工商管理机构重叠设置,而且使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需要更趋背离;其四,工部与户部都缺乏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系统,如户部内部不是依经济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单元分司,而是以省为单元分设14清吏司,从而形成了以分散管理地方为主的管理模式,而各地方的经济管理权主要掌握在督抚手中,不利于经济的统一,因而也就不利于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而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又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形成的重要前提。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掌管一切洋务包括通商事务。后来,总理衙门的职掌逐渐扩张,凡有关铁路、电报、关税、矿务、制造、贸易等近代工商事务均由其掌管。但这一体制具有很明显的弊端。首先,总理衙门对近代工商经济的管理只是兼职而并非专门机构;其次,其下所设南、北洋通商事务大臣仍以地域而不是以经济部门为单元进行管理,比如对铁路、通讯等事务,还是由南洋大臣、北洋大臣分别在所辖区域内行使管理权,事权仍无法统一。
  甲午战争以后,在维新派的促动下,清朝政府对工商管理体制进行了有限的改革,开始根据近代经济部门的分类设立矿务铁路总局,管理矿务和铁路;设立农工商总局,管理农工商事务;各省设立商务局管理本省商务。这一次改革初步改变了经济管理主要以地域为单元的模式,开始尝试以经济部门为单元实行系统管理,并从单纯的行政型控制渐变为含服务性的管理。根据总理衙门奏请在各省设立商务局的奏折所言,商务局的职责是"将该省物产行情,综其损益,逐细讲求。其与洋商关涉者,丝茶为大宗,近则织布、纺纱、制糖、造纸、自来水、洋胰子诸业,考其利病,何者可以敌洋商,何者可以广销路,……经督抚为之提倡" 。但这一改革是有限的。首先,上述机构在职能上很不明确,还未能完全摆脱古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兼行政与经营于一体的模式。光绪皇帝在颁发成立矿务铁路总局的上谕时,只是笼统地说"所有各省开矿筑路一切公司事宜,俱归管理",其后颁布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也没有就铁路总公司、矿务局与矿务铁路总局的关系作出明确规定。从各省商务局的实际活动看,商务局既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又可从事经营活动。1896年初,张之洞奏准用息借商款60万两,另加息借官款,作为设立苏州商务局的股本,从事商业经营。山西商务局根据它的集股章程,负责"一切招商集股事宜"。这样的商务局,更象是一个官督商办的公司,而不是政府管理商务的机关。其次,新体制也并未能完全打破经济管理以地方为主的传统格局。如在关于设立农工商总局的上谕中没有说明总局与各省由督抚设立的农工商分局之间的隶属关系,各省农工商分局被控制在督抚手中。最后,新的经济管理机关的权力非常有限。如各省商务局的职能性质主要还不是行政机构,而只是向督抚提供信息的咨询机构;关于农工商总局的职权,上谕也仅规定为对农工商事务"随时考察"具奏,显然它还不具备统一管理全国农工商事务的权力。戊戌变法失败后,农工商总局即被取消。
  20世纪初,清政府实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于1903年8月设立商部,作为统辖全国农工矿商诸业的最高领导机构。商部仿日本下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分别管理招商、农务、路矿、工商等方面事务。新设商部要求实行服务性管理,要求在"所有商人求见或投递禀牍及面诉商情自当输诚以待,破除京外衙门吏阻隔之弊"。1906年7月实行官制改革时将商部改为农工商部。1907年6月,将原属农工商部的交通及邮政事务单独划出,新设邮传部作为最高交通运输管理机关。地方商务管理机关则渐有垂直之象,先是商务局改隶商部与地方督抚双重领导,其后于1908年5月各省设立的劝业道也被置于督抚与商部双重管辖之下。
  "新政"时期工商管理体制的又一重大变化是设立商会,实行商会自治管理。中国古代自唐朝始,政府要求同一地区的同业商人组织行会,一方面负责管理本行对内对外事务,另一方面又代表本行业商人接受政府分配的各项摊派任务。其对本行业的管理主要出于维护本地区本行业的行业垄断利益,对本行业成员的原料、市场及生产规模实行限制性分配,不允许行业外人员从事本行经营,以避免内外竞争,因而具有较强的行业与地域狭隘性。此外,由于行会为政府所扶持,因而也是政府勒夺商人的一个中介机构。1904年1月公布的《商会简明章程》改变了古代这种狭隘的行业管理模式。首先,商会是更大地域范围内所有工商业者的联合会,不再是较小地域某一具体行业的组织。依《商会简明章程》,商会最高可于省范围内组织。其次,商会的对工商业的管理方法不再是行会的壁垒式限制性管理,而是广泛地联络工商业者,为工商业者提供诸工商信息、商务合同公证、商务仲裁以及引导商家采用新式记帐方法等项服务,以促进工商各行业的共同发展。再次,商会还应当协助政府对工商业活动实行调控,对商人"攸关民生日用各物,无故高抬藉端垄断等情",予以稽查并适当处理,以维护社会利益。
  北洋政府直接继承并发展了清末确立的近代工商管理体制。1912年,主管工商业、农业与交通的三大经济部门的分别确定为工商部、农林部与交通部。1913年,工商与农林两部并为农商部,与清末无异。至于商会自治管理体制,1915年北洋政府修订公布《商会法》不仅重申了商会参与工商管理的职能,而且还明确规定,"(省)总商会、商会得联合组织全国商会联合会",进一步将商会的组织范围扩展到全国。
  (二)初步实行了从行政特许经济到自由主义法制经济的转型鸦片战争以后的清朝被迫开放了对外贸易,但对国内的工商业经济仍然很大程度地保留了古代的行政特许权制度。如在甲午战争以前,矿业、铁路、轮船运输等仍只能由政府经营,私商经营必须获得政府的行政特许,如1872年清政府同意以民营企业身份出现的轮船招商局向政府作若干"报效"为条件,特许其开办轮船运输。其他工商业虽一般允许私商经营,但也存在着不成文的"专利"垄断特许制度。如上海机器织布局获得了"十年之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的专利,以致"从1882年到1891年的十年时间,中国没有出现一家私人资本主义纺织厂";天津电报局成立时,获得了清政府批准的经营商用电线和架设电线的专项特权。甲午战争以后,尤其是清末实行新政以来,清政府在绝大部分经济领域实行了较大程度的开放,允许并鼓励私商自由经营,初步形成了资本主义自由经营倾向。
  1895年,清廷电令各省督抚准许"内河行小轮以杜洋轮攘利",但尚未制定为法律。1898年,清政府始公布《内港行船章程》,规定"中国内港嗣后均准特在口岸注册之华各项轮船,任便按后列之章,专作内港贸易"。1896年初,御史王鹏运奏请清政府"特谕天下,凡有矿之地,一律准民招商集股,呈请开采,地方官认真保护,不得阻挠",为清政府批准。1898年8月颁行的《矿务铁路公共章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赋予了私商自由经办铁路与采矿的权利。
  (三)开始引入了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公司制,并将其法律化在十九世纪中期以前,中国民营经济组织的最高形式就是合伙。因合伙形式是一种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联合,因而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首先,合伙制共同经营的特点限制了资金筹集的规模,难以满足近代工商业社会化生产对资金的需要;其次,合伙制要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风险很大的无限与连带的清偿责任,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最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由各合伙人协商一致通过方能作出,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情况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合伙制的局限,再加上清政府对早期军事工业及其配套的民用工业的垄断政策,因而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清朝近代工业的组织形式仍以官办为主,民营企业极少。
  洋务运动中的官办企业继承了古代官办手工作坊的一切弊端,再加上政府委派的官办企业管理人员对近代机器工业的无知,造成了官办企业无法进行哪怕是简单的再生产,故而清政府不得不引入了西方公司制中的股份制,将官办企业租赁给私商,或在官办企业中注入商股。最早引入私商股份的是1872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到甲午战争前,就已经形成了清末第一次"公司热"。
  为了保证政府对这些股份化公司的控制,清朝廷迟迟不愿意颁布以保障商股利益,限制公权干预公司营运为主旨的公司法,而是以权利义务关系极其模糊的所谓官督商办与官商合办的体制来操纵这些实行了股份化的企业。所谓"官督商办",即公司资本全部由私商以股份方式筹集,但股东权利必须受政府的监督乃至干预。对这种企业管理模式,李鸿章在1872年在轮船招商局成立时概括了其大致原则。他说:"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而听该商等自立条议,悦服众商";"所有盈亏,全归商认,与官无涉"。由于清朝政府对官督商办的企业管理体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规,因而作为洋务专家的李鸿章的上述表述遂成为清朝官督商办制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虽引入了股份公司制,但却与西方近代真正的股份公司制度有着很大的区别。西方的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来自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即使是政府股东也只能依其出资份额享有权利,政府对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并无干涉之权。但在李鸿章确定的上述原则中,政府即使不投入任何股份,也有权干预公司经营,而且对公司盈亏不负任何责任。此外,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明确规定官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然导致政府委派到公司的官员尽可能地扩张其权力,从而造成官商之间更多的纠纷与矛盾。实际情况则是,在官督商办公司里,公司的总办(督办)、会办、帮办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大宪札委";商股则完全处于无权地位,"一切惟总办之言是听","商股虽经入股,不啻途人,即岁终分利,亦无非仰人鼻息;局费之当裁否?司事之当用与否?皆不得过问";许多公司都不按期召开股东大会,即使召开股东大会,"但都是敷衍塞责而已"。近代《公司法》的缺乏还使得各公司没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的法人资格,从而任官宰割;不可能形成体现近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人员的权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约的运作机制,其衰败的结果也就成为必然。投资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以及公司的因无序运作造成的衰败使得公司形象大受影响,"人人视公司、股份为畏途"。晚清兴起的第一次"公司热"很快消退下去了。

清朝末期的经济是怎样的

4. 清朝的经济 请进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也更加繁荣。北京、南京、苏州、杭州、扬州等著名大城市都很繁华。如苏州“五方杂处,人烟稠密,贸易之盛,甲于天下”,“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这种情景在风俗画《盛世滋生图》中有形象地反映。其它如天津、济南、开封、太原、广州、厦门等地,也都商业繁荣的都市。 各地中小市镇的发展更为突出,这是随着农产品商品化和手工业、商业的发展而兴起的。如湖北的汉口镇,“户口二十余万,五方杂处,百艺俱全”,商业往来,以“盐、当、米、木、花布、药材六行最大,而各省会馆亦多”。广东的佛山镇,乾、嘉年间已发展成有622条大小街巷和数十万人口的工商业大市镇。河南的朱仙镇,也因地处南北水陆交通要道,也成为一个有名的商业市镇。诸如此类,等等。 由于经济作物种植的不断扩大,农产品商品化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农村市场也随之发展起来。这种农村市场,在江浙地区十分活跃,尤以苏、松、嘉、湖、杭等地特别发达。如苏州府的震泽镇,在明代只有数百家,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到清代乾隆年间,“居民且二三千家”,“栋宇鳞次,百货俱集,以贸易为事者,往来无虚日”。北方的农村集市也有很大发展。但总的来看,北方的农村市镇,无论是规模、数量,还是繁荣程度,都比不上南方。 清代还出现了不少财力雄厚的富商。如山西的票号,两淮的盐商,广东的行商和各地的粮商、布商等,资财都达到数十万至数百万两。他们盘剥的巨额利润,主要仍停留在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范围内。 清朝的对外贸易,比以前也有所发展。中国出口的货物有茶叶、陶瓷器、生丝、绸缎、棉布、纸张、纸伞、干果、线香、烟草、铁锅、家具、糖、人参、牛马、谷物、豆、羊肉、麦粉等,进口的商品多为毛织品、五金、玻璃、珊瑚、玳瑁和各种香料、海味等奢侈品。在嘉庆以前,中国在国际贸易上始终保持着出超的地位。 但是,由于清朝统治者盲目自大,认为自己是“天朝上国”,地大物博,无需同外国进行交易,再加上害怕中国人同外国人接触对他们的统治不利,因此采取了闭关自守政策。清延不断下达各种有关海外贸易的禁令,对中国人出海经商和外国人来华贸易,都有种种严厉的防范和限制。这不仅严重地阻碍了对外贸易的正常进行,而且也影响了国内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5. 清朝经济的介绍

清朝经济发达,人口大增--乾隆时期已达三亿,相对使粮食作物的产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相对发达。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中心。清朝商业发达,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清朝曾实施海禁政策,直到占领台湾后,沿海贸易才稍为活络,货币方面采银铜双本位制。康熙晚期为防止民变,推行禁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清朝经济的介绍

6. 清朝钱币的清朝经济


7. 清朝的政治,经济,文化是什么样的?

1、政治:清朝由于专制皇权的强化,防范制度的完善,有清一代大部分时间没有出现汉唐以来母后专权、权臣擅政、外戚篡权、宦官乱政、臣僚结党等局面。这样“家法”也极易导致清朝“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
清朝政治制度凸显满洲的地,压抑汉官的积极性,从长远看,对清廷政权的稳定并不利。
2、清帝推行了令民垦荒的政策。使得华北、华中地区先后着令准垦,一些边疆如新疆、青海、海南、台湾等省于清朝中叶先后实行开垦政策,而东北地区直到清朝后期才准许大量汉人前往开垦;
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促使一些新的工商业市镇的兴起和发展。
3、文化:尽可能保留本族文化,并且维持本身文化与汉文化的平衡。清初以来,所有施政文书都以汉文、满文两种文字发布。
自康熙起大力推行以儒学为代表的汉文化,汉传统经典成为包括皇帝在内的满族人必修课。到乾隆中期,满人几乎全部以汉语为母语,满文渐渐成为仅用于官方历史记载用的纯书面文字。到19世纪,官方文件中的满文已基本为汉文所取代。然而儒家的一些思想清朝皇帝没有完全接受。

扩展资料:
清朝的衰落:
清朝从乾隆末年开始有衰落的现象。乾隆六下江南,并仿制江南园林广修园林,劳民伤财,政治日渐腐败。当时人口暴增与乡村土地兼并严重,使得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加上贪官和珅等官员腐败,于乾隆晚期到嘉庆时期陆续爆发民变。
白莲教于1770年代举兵,后来又于1796年爆发川楚教乱,八年后被清军镇压,领袖王三槐被处死。台湾天地会领袖林爽文于1787年发动林爽文事件。
1795年,乾隆帝禅位于第十五子颙琰,即嘉庆帝。乾隆至1799年去世,嘉庆帝方得以亲政。然而嘉庆帝未能解决弊端,清朝继续走向衰落。道光帝也失去了早期君主锐意进取的精神,掌政风格日趋保守和僵化。
官场中,结党营私、相互倾轧、卖官鬻爵、贿赂成风。军队里,装备陈旧、操练不勤、营务废弛、纪律败坏。财政上,国库日益亏空、入不敷出。阶级矛盾激化,民变四起。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清朝政治
百度百科-清朝经济
百度百科-清朝文化

清朝的政治,经济,文化是什么样的?

8. 清朝的政治,经济,文化是什么样?

1、在政治体制上,清初保留着女真族贵族性质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后来大多沿袭明朝旧制,皇太极设立内三院(内国史院、内秘书院与内宏文院)。也就是清代的内阁。下辖中央执行机关六部。
康熙时期开始实行密折制度和设立南书房来分割内阁的权力,雍正帝时为处理西北的紧急军务,在皇宫内廷的隆宗门内设立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事务处。军机处机构精简,行政效率高,能迅速处理军国大事,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鸦片战争之后,为推行自强运动,先后于1861年与1870年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北洋通商大臣,负责对外关系与自强运动的策划与推行,成为自强运动期间最高行政机关。八国联军之后,1911年5月18日清廷宣布废除军机处,仿西方国家与日本实行内阁制,内阁总理大臣和诸大臣组成的内成为最高行政机关。
2、清朝经济发达,人口大增--乾隆时期已达三亿,相对使粮食作物的产量需要更加提升。清朝采取开垦荒地、移民边区及推广新作物以提高生产量。由于国内与国外的贸易提升,经济农业也相对发达。手工业方面改工匠的徭役制为代税役制。
产业以纺织和瓷器业为重,棉织业超越丝织业,瓷器以珐琅画在瓷胎上,江西景德镇为瓷器中心。清朝商业发达,分成十大商帮。其中晋商、徽商支配中国的金融业,闽商、潮商掌握海外贸易。清朝曾实施海禁政策,直到占领台湾后,沿海贸易才稍为活络,货币方面采银铜双本位制。康熙晚期为防止民变,推行禁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工商业的发展。
3、清朝文化又指清朝时期的文化。满族文化经过汉族文化冲突与融合之后所产生各具两族特色的清朝文化,大部分情况下亦指清朝文化之实体,并且延续影响民国建立之后。三百多前,满族(女真)文化就开始了由原始的萨满文化体系向广泛吸收蒙汉等周遭民族文化。自满族征服中原以后,更加专注吸收汉族文化,并以此原始萨满文化为基础进行自身的整合与创造特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