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2024-05-13 02:13

1.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2. 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待遇能同时主张吗?
工伤保险待遇可以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遭受职业伤害,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身体伤害和劳动能力伤害的补偿;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在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兼得,互不影响。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3.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一、工伤保险赔付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有以下这些赔付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
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其他。
三、交工伤保险有什么好处
购买工伤保险的好处主要有: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受伤职工得到合理赔偿。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4.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5. 工伤保险中的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项目: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中的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6.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7. 工伤保险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项目包括:1、造成一般伤害: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除第1点外,还有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3、造成死亡:丧葬补助金、伤亡补助金、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宣布死亡)。

工伤保险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8. 工伤有哪些赔付项目

法律分析:工伤的赔付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