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利润分配

2024-05-05 15:57

1. 股东 利润分配

甲:1760000/435000×100%,乙:15000/435000×100%……丙和丁同样的计算方法

股东 利润分配

2. 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3. 利润分配向股东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就是向股东分配利润。如果向股东分配的比例为百分之五,那么这个百分之五是乘净利润,减去盈余公积以后的利润分配科目,去乘百分之五计算应该分配的利润。


  会计分录
  1、将本年赚取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宣布分配方案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贷: 应付股利
  3、支付股利或利润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结转利润分配明细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分配利润
  分配业务处理完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994年前为个人收入调节税)。
  因此,公司应在向个人支付个人股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公司将应付个人股利通过公司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个人有权随时提取的,在分配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利润分配向股东分配利润

4. 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分配利润是指: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
  简介:
  在可分配的利润中扣除按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即是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用公式表示为: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分配的利润-法定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根据当年税后利润减去弥补亏损后所剩余额的10%强制计提的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

5. 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股东从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公司法第35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公司如果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即向股东分配红利的,属于违反公司法的行为,股东应当将其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公司向股东支付红利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两种,即现金支付和股份分派(也称为分配红股),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现金支付和分配红股可以同时使用,即股东的红利一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股东,一部分分配红股。

股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6.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法律分析:分红的方式:分红的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现金分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派发现金,银行转账等。第二种送股的方式,也叫转股,一般是10送1,10送3等,即每10股赠送1股。第三种现金+送股的方式,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一部分现金,一部分送股。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7. 关于股东的利润分配

你这种情况只能设立合伙企业,而不能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每一个股东都得履行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法规不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劳务出资,你所拥有的客户资源、市场资源因为无法评估作价,不能作为出资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如果你想成为公司的所有者,就只能设立合伙企业,因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可以劳务出资。

在合伙企业模式下,你们这样的出资和合作安排便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至于你们俩之间如何分配利润,可以双飞协商,再写入合伙协议即可。正常情况下,你朋友只提供资金而不参与公司运营,所起的作用没有你发挥的作用大,你应当分得更多的利润,可以协商确定你占70%他占30%的比例,或者其他你们俩认为合适的其他比例都可以,这关乎你们俩之间的公平合理问题,法律法规没有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

关于股东的利润分配

8. 股东如何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一、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需要的条件
对于这个大多数股东或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司法实务,笔者为股东提出公司盈余分配,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这几个条件:
1、具备股东资格是前提。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一下要具备股东资格呢?因为,在实务中很多投资人因为各种原因,其出资时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他人名下,实际投资人也就成了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能直接主张分配请求权,虽然有判例认可直接向隐名股东分红有效,但是并不涉及盈余分配请求权。
2、公司有盈余可供分配。
公司有利润可供分配是实质条件,没有利润就不存在分配的可能性。实务中,有公司在没有利润的情况下,把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这种行为严重损失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变相的减资行为,不但要把分配的财产退还给公司,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要有相应的分配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司利润,首先要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但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制定的分配方案是常态,如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未制定分配方案的,实务中股东间的协议、公司章程、其它有证据证明的等方式都可以成为分配的依据。
综上分析,股东或投资人通过出资的目的就是获得利润收入,因此,盈余分配权是股东的固有权利,从法律层面上对是否分配,如何分配,法律上一般不直接干预。但是,当有其他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长期不分配盈余,致使小股东的投资期望落空时,往往对于是否需要进行盈余分配,法律也会谨慎的介入,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四条、十五条就是这种司法理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