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贷款的不发放贷款

2024-05-19 18:49

1. 境外投资贷款的不发放贷款

1.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和基本条件;2. 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3. 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4. 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5. 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6. 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7. 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境外投资贷款的不发放贷款

2. 中国境内的银行可否直接境外放款

可以 ,银行可直接放款,无须事前或事后登记,所接受的跨境担保,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四部分, 也无须向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担保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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