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2024-04-30 15:57

1.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一,新农合大病补偿标准(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大病补助条件:
  1、只要当事人符合相应的医保报销范围的,并且是在定点医院就医的,就可以报销:
  2,目前20种疾病入农村大病保障,报销比例不低于90%,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
  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2.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亲~我正在编辑这道题的答案,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摘要】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提问】
亲~我正在编辑这道题的答案,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我家小孩住院花费医院医疗报销过后花费25000可以使用农村医疗大病救助吗?【提问】
你好,根据我国相关农村医保有如下,各地会有细微差别。【回答】
江苏省连云港【提问】
1.镇级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回答】
参照目前国家统一标准【回答】
我家的是胰腺肿瘤【提问】
其他的不会差太大 江苏连云港 社保局不会相差太大【回答】
是可以申请的是吧【提问】
可以的【回答】
但是刚才我去申请的时候,他说住院费用没有达到四万元,就不予报销【提问】
本是,我这个住院的时候在医院医疗报销了一部分,然后回到村里镇上,我就想再申请一次大病报销是可以的吧?【提问】
你们地方设置的标准 只能按当地的要求来了 这个没有办法  二次报销是不可以的【回答】

3.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您好,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保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大病医疗救助保险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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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4. 农村户口农村医疗保险大病有那些救助?

首先办理单位社保登记证,具体需要的手续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会跟你说的。
2、安装医疗信息采集系统和养老工伤的采集系统,把上险的资料录进去,比如单位信息资料和个人信息资料,保存报盘(导到u盘)。分别把录进去的资料打印出来,盖上公章。
3、报盘和报表交于社保中心。医疗险看按什么人来上,外地农民工、外埠农村劳动力和城镇户口不一样的,外地农民工不需要照片,其他的需要本人照片两张。工伤养老的需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按外地农民工上的话只需上工伤和医疗就可以了,两者一共大约50多元钱,外埠农村劳动力和城镇户口的较多一些,医疗最低标准200多元,其他要上四险了,也差不多有200多元。现在是上养老险必须附带生育和失业险,也就是说假如上养老险的话,公司要上五险了。
5、个人和单位按百分比上的,比如:养老,个人8%,单位12%、失业个人2%,单位1.5%,医疗个人2%单位10%,工伤和生育个人没有,单位0.5%。

5. 农村户口交职工社保家属能办理大病救助吗?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本人或者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救助的申请表,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社会孤老或者是城乡低保户,需要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所开具的相关证明。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提交完材料后和填写完申请表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过审核后,当地民政局进行审批公示,就可以享受到大病救助待遇了。【摘要】
农村户口交职工社保家属能办理大病救助吗?【提问】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本人或者申请人的直系亲属、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大病救助的申请表,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社会孤老或者是城乡低保户,需要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所开具的相关证明。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的发票原件、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提交完材料后和填写完申请表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过审核后,当地民政局进行审批公示,就可以享受到大病救助待遇了。【回答】

农村户口交职工社保家属能办理大病救助吗?

6.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怎么救助?

(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三)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标准。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时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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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农村五保户大病救助政策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三点规定,个人未缴费参加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非“三无人员”、农村低保对象,按以下办法计算住院医疗救助费用:
1、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按全额计入;
2、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计入。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住院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对象可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按以下比例和限额给予救助:
(一)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五保户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10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30000元。
(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指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以残疾人第二代证或残疾军人证为准)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5%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5000元。
(三)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9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2000元。
(四)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按应计入的住院医疗救助费用的80%给予救助,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6000元。
救助对象跨年度住院治疗的,可按两个年度分别给予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患按单病种付费的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住院费用按自治区相关政策给予医疗救助,其获得的医疗救助金不受本办法规定救助比例和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的限制。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住院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的住院医疗救助由批准其享受低保、五保待遇的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从其纳入保障范围之日起享受住院医疗救助待遇,从其退出保障范围的次日起不再享受原有的住院医疗救助待遇;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的住院医疗救助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不如实申报家庭成员(含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及其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按其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时未提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或不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予住院医疗救助。
年未满12个月(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既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又没有准生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的,不予住院医疗救助。年满12个月(以办理住院手续时间为准)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不予住院医疗救助。

扩展资料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住院医疗救助,应递交以下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办理身份证的除外);
3、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办理出院手续后提出申请的,还应递交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核算单;属于大病保险对象的,同时递交大病保险商业机构出具的大病保险报销凭证。
(三)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提出申请或在获得住院医疗救助资格认定前已办理出院手续的,还应递交县级以上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或医疗费用核算单;属于大病保险对象的,同时递交大病保险商业机构出具的大病保险报销凭证。
参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
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参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五保对象,应当由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级、镇人民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式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参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五保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停止其五保供养,收回《五保供养证书》:
(一)有了法定扶养义务人、且法定扶养义务人具有扶养能力的;
(二)重新获得生活来源的;
(三)已满16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
参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内容是:
(一)供给粮油和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政府 - 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 住院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福利网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农村五保户大病救助政策

8. 请问农村户口的大病救助是怎么补的

农村户口大病补贴标准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

2、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有关医疗费用后,个人实际承担的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居民。

3、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患有22类重大疾病的。

4、除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5、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