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哪个科目进行核算

2024-05-12 16:53

1.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哪个科目进行核算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未设置“有价证券”科目,新旧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3.”有价证券”科目。新制度未设置“有价证券”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有价证券”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其他应收款”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1215 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有价证券通过哪个科目进行核算

2. 行政单位有价证券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劵的管理原则:
1.购买中央财政发行的国家公债。新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只能购买国债。
2.行政单位购买有价证劵的资金来源,只能使用国家规定其有权自行支配的结余资金。
3.有价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当期有价证劵的利息以及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收入。
4.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做到帐券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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