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关联合国的历史选择题

2024-05-16 02:16

1. 求有关联合国的历史选择题

联合国成立的基础是(A )
A.世界反法西斯同盟    B.大国强权政治    
C.美苏战时同盟    D.各国主权平等    

二战后,联合国的成立反映了世界人民的和平愿望,下列叙述正确的是(D)
A.联合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宣告以维护世界和平为宗旨的国际组织    
B.《联合国家宣言》提出了成立联合国的构想    
C.联合国大会是唯一有权采取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行动的机构    
D.除政治外,联合国的活动范围还涉及经济、文化等领域   

1945年10月,51国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正式成立,作为联合国的会员国(C)
①各国主权平等
②各国都在安理会上行使否决权
③各国善意履行宪章义务
④不得以武力分割他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
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包括( C )
①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②发展国际间的友好关系
③以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
④增强普遍和平等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第一次向世界宣告要建立一个新的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是在1943年10月苏、中、美、英四国共同签署的( C )
A.《大西洋宪章》            B.《联合国家宣言》    
C.《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    D.《联合国宪章》    

联合国的发展目标不包括(D )
A.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B.维护世界和平    
C.促进全人类的发展    
D.体现大国意志的全球性组织    

联合国发挥的重要作用有(A )
①裁军和防止核扩散
②推动地区性和平
③反对外国军事侵略和占领
④防止局部武装冲突
⑤彻底消除了大国霸权行为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⑤    
C.①②④⑤    
D.①②③④⑤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富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这段材料选自( C)
A.“拒绝南非代表参加大会工作”的决议    
B.《儿童权利宣言》    
C.《世界人权宣言》    
D.《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势歧视公约》    

1971年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是(B )
A.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    
B.联合国大会    
C.安理会    
D.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日是( C)
A.6月26日    B.7月24日    
C.10月24日    D.10月26日    

下列事件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D )
①签署《关于普遍安全的宣言》
②签署《大西洋宪章》
③签署《联合国家宣言》
④签署《联合国宪章》
A.①②③④    B.②①④③    
C.④③①②    D.②③①④    

第一次提出建立联合国设想的是(C )
A.美国和苏联    
B.中国和英国    
C.美国和英国    
D.苏联和中国

求有关联合国的历史选择题

2. 中国与联合国的历史关系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lhg60n/969809.htm

3. 有关联合国的资料

联合国(英文名称:United Nations,缩写UN)是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总部设立在美国纽约、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等地。
联合国官方正式使用的语言只有6种,按英文字母顺序为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6种语言同等有效,代表们发言时可以任意选用其中一种。秘书处日常使用的工作语言则是英语和法语,但实际上英语使用最为广泛。
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宗旨
维持世界各地和平;必要时组成联合国军,打击侵略者,维护世界和平。
发展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
帮助各国共同努力,改善贫困人民的生活,战胜饥饿、疾病和扫除文盲,并鼓励尊重彼此的权利和自由;
成为协调各国行动,实现上述目标的中心
2、标志
 徽章
联合国的徽章是一个从北极看去的世界地图,周围由一个橄榄枝圆周围由一个橄榄枝圆环围绕着的图案。
 旗帜
联合国大会于1947年通过了联合国的旗帜。它的图案是以一个白色的正式徽章置于浅蓝色底旗的正中。
 国歌
《联合国国歌》是伴随着联合国的诞生而应运创作的,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提议、美国著名进步诗人U·J·罗梅应邀创作。罗梅按照《联合国宪章》的精神与要求,在1945年联合国大会成立前一天,迅速地完成歌词创作,国歌由1932年苏联故事片《相逢》的主题歌《相逢之歌》重新填词而成,其曲调不变。歌曲获得联合国创始会员国的代表们一致通过与赞赏,成为《联合国国歌》,一直沿唱至今,其歌词实际是一首赞美和平自由、赞美新世界胜利的散文诗。
 宪章
《联合国宪章》被认为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遵守联合国宪章、维护联合国威信是每个成员国不可推脱的责任。1945年6月26日,来自50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10月24日起正式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
 3 、‍ 发展历史
联合国”这一名称是由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设想出来的,该名称于1942年1月1日发布《联合国宣言》时首次使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期间,当时26个国家派出的代表承诺其政府将继续共同对轴心国作战。
最初,有关国家为了在具体事务上开展合作而成立国际组织。例如,186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联盟,后改称国际电信联盟 ;万国邮政联盟则成立于1874年。如今,这两个组织都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
1899年,第一次国际和平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是制订旨在和平解决危机和防止战争的文件及编撰战争规则。会上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并依据该公约成立了常设仲裁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于1902年开始工作。
联合国的前身是 “国际联盟”。该组织是在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情况类似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背景下构想出来的。“国际联盟”是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其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和安全”。同样根据《凡尔赛和约》于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是国际联盟的一个附属机构。由于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国际联盟随后停止了其一切活动。
1945年4月25日-6月26日,来自50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在美国旧金山举行的 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会议的目的是起草《联合国宪章》。代表们在中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四国代表于1944年8月-10月在美国顿巴顿橡树园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基础上进行了讨论。1945年6月26日,50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当时波兰没有派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但后来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因而成为联合国51个创始会员国之一。
在中国、法国、苏联、联合王国和美国以及大多数其他签字国批准《联合国宪章》之后,联合国组织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从此,10月24日成为每年都要庆祝的联合国日。
安全理事会
4、主要机构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三章第七条之规定, 联合国设有职合国大会、职合国家安全理事会、职合国家经济与社会理事会、职合国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职合国秘书处等6个联合国主要机构。‍‍
(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共有15个成员。
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其成员结构的安理会改革现正在审议之中‍

有关联合国的资料

4. 联合国购历史

1.特里格韦·赖伊(挪威,欧洲),1945年至1953年,辞职。 

2.达格·哈马舍尔德(瑞典,欧洲),1953年4月至1961年,在赞比的飞机失事中殉职。 

3.吴丹(缅甸,亚洲),1961年接任,1962年当选,服务至1971年12月。 

4.库尔特·瓦尔德海姆(奥地利,欧洲),1972年1月至1981年12月,因遭到中国的否决而离任。 

4.佩雷斯·德奎利亚尔(秘鲁,南美洲),1982年1月至1991年12月。 

5.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埃及,非洲),1992年1月直至1996年12月,因美国投下了否决票而未能连任。 

6.科菲·安南(加纳,非洲),1997年1月至今。

5. 联合国在历史书第几页

找找

联合国在历史书第几页

6.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历史演变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规模最大、职能最广泛、最具代表性、也最具影响的世界普遍性政治经济组织。美国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法西斯作战的主要盟国,也是战后最具实力、广泛参与世界事务的超级大国。美国与联合国有着深厚的联系。美国是联合国的主要设计者、参与者和领导者,主要宗旨是维护战后的和平与稳定。

冷战时期则主要是美苏两方面维持平衡,不能单方面打破规则和平衡。

冷战后,美国的维和政策随着四任总统的更替而不断演变。老布什时期,美国奉行激进的联合国维和政策,其维和行动主要在联合国体制内展开。克林顿时期,美国一面实行有选择的联合国维和政策,一面实行有效的单边维和政策。小布什时期,美国则奉行消极的联合国维和政策,同时力主积极的单边维和政策。奥巴马上任后,主张灵巧的联合国维和政策和多元化的单边维和政策。可以看出,冷战后美国维和政策的演变不仅反映出历任总统的政治与外交政策,同时体现了美国浓厚的“单边主义”维和色彩。 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美国维和政策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冷战后美国维和政策的演变具有三个共同的特征:灵活性、实用性、矛盾性。之所以有这些特点,主要原因在于美国维和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由美国主导的世界政治与安全秩序。美国维和政策的演变不仅是美国外交政策的表现,也是其国内各种因素与国际环境变化相互作用的结果。

世界和平与安全一直是各国人民共同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国际维和行动为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自联合国成立以来,人们始终将目光放在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上,对于美国、俄罗斯、法国、英国等大国在维持和平行动的政策与方针上有些忽视。实际上,在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体系中,世界主要大国的维和政策对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以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美国作为世界上头号大国,其维和政策的调整与实施对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尤为重要。 美国的维和政策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美国对联合国主导的维持和平行动的联合国维和政策;二是美国自行制定的,经联合国授权,但由美国及其盟国主导的强制和平政策;三是未经联合国授权,美国单独实施的稳定行动政策。美国将强制和平政策与稳定行动政策都归结为维和政策,这正是美国维和政策的特别之处。简言之,美国的维和政策包括联合国体制内的联合国维和政策和联合国体制外的单边维和政策。

7. 历史话题 谁代表中国创立的联合国

中国是联合国创始会员国,中国国民政府委派宋子文、顾维钧和董必武等人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旧金山会议,并在宪章上签字。

历史话题 谁代表中国创立的联合国

8. 有关于联合国的资料

联合国百科名片   
联合国标志联合国是一个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在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定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联合国致力于促进各国在国际法、国际安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权及实现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联合国现在共有193个成员国。总部设立在美国纽约
职能简介
联合国工作的范围达到了地球每个角落。虽然联合国最著名的是维持和平,建设和平,预防冲突和人道主义援助,但是联合国及其系统组织(专门机构,基金和方案)还通过许多其他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并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联合国工作范围广泛又具体,它包括可持续发展、环境和难民保护、救助灾民、打击恐怖主义、推动裁军和不扩散、促进民主、保护人权、治理政务、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国际卫生、清除地雷、扩大粮食生产等。为了给当代和后代一个更安全的世界,联合国正在协调努力地去实现其目标。[1]成立历史为了建立世界反法西斯同盟,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做了大量工作,起草了《联合国家宣言》。1942年初,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等26个国家在《宣言》上签了字。这是第一次正式采用“联合国家”(也译为“联合国”)这个名称。这个名称是罗斯福在修改《联合国家宣言》最后文 
 

  联合国大厦
本提出来的,并用这个名称代替了“协约国”或“同盟国”。不过,当时“联合国家”还没有被作为一个国际性组织的名称使用,到了1943年10月30日,苏、中、美、英四国代表在莫斯科会议上共同发表《普通安全宣言》,具体体现了建立一个战后国际安全组织的主张。在这之后,苏、中、美、英又分别举行过几次国际会议,草拟了这个国际组织的章程,并就安里会表决程序达成协议,决定于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联合国家关于国际组织的会议”,以便正式制订《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26日,参加旧金山会议的50个国家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宪章》。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联合国就此正式成立了。从此,罗斯福提出的“联合国家”(即“联合国”)一词就成为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世界性国际组织的名称。联合国的建立是1945年10月24日,当五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员国(联合国宪章第23条规定为中华民国、法兰西、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及美利坚合众国组成)以及其它46个签字国的大多数成员国批准了《联合国宪章》后,联合国作为实体组织正式成立。美国参议院于1945年7月28日,以89对2票通过确认《联合国宪章》。在1945年12月,参议院和众议院一致要求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1946年1月10日至2月14日,第一届联合国大会第一阶段会议在伦敦举行。51个创始会员国的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联合国组织系统正式开始运作。1949年,美国的提议被采纳,并于1950年,联合国总部大楼在纽约市完工,使用了来自小约翰·洛克菲勒的850万美元捐款,并于1951年1月9日开始运作。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组织概况联合国(the United Nations) 是一个统一的世界性综合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截止2012年有193个会员国。简称UN。联合国大会总部 
 

  联合国旗帜
所在地是美国纽约、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主要出版物有《联合国记事》 季刊,用中、英、法、西、俄和阿拉伯六种文字发行。《联合国年鉴》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的国际组织,其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功能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方面,在协调国际经济关系,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科学、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徽记徽记:联合国的正式徽记是一个从北极看上去的世界图,周围用一个橄榄枝圆环围绕着的图案。1945年,美国战略服务处为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家国际组织会议”设计了一枚联合国“国徽”。整个徽记是一幅以北极点为中心、方位角等距离的平面投影世界地图。地图上的陆地为白色,水域为淡蓝色,其8条经线延伸至南纬60°,纬线由5个同心圆表示。图案由两根交叉的金色橄榄枝组成的花环相托,象征世界和平。“国徽”上还有联合国的名称缩写“UN”。联合国旗:联合国旗帜的底色为浅蓝色,正中的图案是一个白色的联合国徽标记。 
 

  
附:世界旗鲜为人知的“世界旗”则是由法国诗人让·伊拉尔创作的,他花了20年时间才完成“世界旗”的设计。这面“世界旗”为蓝底,表示宇宙天空;中央有两颗星,表示男女两性;外侧有六条轴射线,颜色为白、黑、红、黄等,表示不同人种共存。宪章联合国的根本大法是《联合国宪章》。 语言联合国官方正式使用的语言只有6种,按英文字母顺序为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6种语言同等有效,代表们发言时可以任意选用其中一种。秘书处日常使用的工作语言,则有英语和法语两种,实际上英语使用更广泛。《联合国编辑手册》指出,英语当应以英式用法和牛津拼写为准,汉字应以简体中文为准。繁体中文在1971年中国代表权发生转移后(从中华民国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已被取代。凡是联合国的正式会议,代表们的发言都要在现场用阿、汉、英、法、俄、西6种语言“同声传译”。正式文件,包括重要发言,都要用6种文字印出,因而每次正式会议都必须安排6种语言的翻译,不得有任何疏漏。为了完成繁重的翻译任务,联合国秘书处有一支庞大的翻译队伍,由会议事务部管辖。口译和笔译分开,两者加起来有470多人,分别由该部下属的口译与会议司和翻译司负责。“联大”会堂和各个会议厅都配有同声传译。每个语种,都有一个称之为“箱子”的同声传译工作室。6种语言共有6个“箱子”。开会时,每个“箱子”里通常坐着3位译员,每位译员头上都戴有耳机倾听发言,轮流对着话筒翻译。会场内,每个座位上都装有6种同声传译机,代表们可以按旋纽选择自己想听的语言。 宗旨《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宗旨及原则第一条联合国之宗旨为: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三、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四、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第二条为求实现第一条所述各宗旨起见,本组织及其会员国应遵行下列原则:一、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二、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以保证全体会员国由加入本组织而发生之权益。三、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四、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五、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而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联合国对于任何国家正在采取防止或执行行动时,各会员国对该国不得给予协助。六、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执行上述原则。七、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大会 简称“联大”,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由全体会员国组成。截至2011年9月,联合国大会共有会员国193个。根据《联合国宪章》,大会除对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非经安理会请求不得提出建议外,有权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讨论决定联合国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并根据安理会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大会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大会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期为一般性辩论阶段,后半期是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大会可在会议期间决定暂时休会及随时复会,但必须在下届常会开幕前闭幕。联大一般性辩论的日程为联大开幕后第二 
 

  联合国大会
周的周二起不间断地进行9个工作日。每届联大开幕时,各国都要派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级官员率代表团出席,一些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到会发表讲话。除正式会议外,各国外交家还展开频繁的外交活动。许多重要问题往往就在这种外交场合中达成默契和协议。大会应安理会或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或经过半数会员国对任何会员国的请求表示赞同后,可于15天内召开联大特别会议,在24小时内召开紧急特别联大。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大会表决原则是,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均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2/3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联大通过的决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大会全体会议由联合国大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大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1人,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是当然的副主席,其余副主席席位按地区分配原则选出,即非洲6席、亚洲5席、东欧1席、拉美3席、西欧及其他国家2席。大会主席所属地区的副主席名额减少1个。联合国大会主席由上述5个地区轮流推选该地区代表并经大会选举担任。大会设有6个主要委员会,各委员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负责讨论大会分配给该委员会的议题并提出建议。各委员会的建议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然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 Council -- SC)(简称安理会)是联合国的6大主要机构之一。由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等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共有15个成员。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1965年开始增加到10个,席位按地区分配,即亚洲2个、非洲3个、拉美2个、东欧1个、西欧及其他国家2个。非常任理事国任期2年,经选举每年更换5个,不能连选连任。根据地域分配原则,每次新选出的5个成员国中应包括来自亚洲和非洲的3个国家、一个东欧国家和一个拉美或加勒比地区国家。每个理事国都有1个投票权,程序问题要至少9票才能通过。常任理事国对实质问题都拥有否决权,只要有1票反对就不能通过。非常任理事国无否决权。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安理会有权调查任何引起国际争端或摩擦的任何情况,并可提出解决这些争端的方式或办法。会员国或接受联合国宪章的非会员国、联合国大会或秘书长,均可就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提请安理会注意。安理会有权断定任何威胁和平、破坏和平或侵略等行为的存在,并可提出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建议或作出这方面的决定,如认为这些措施还不能解决问题,它可以通过采取关于军事行动的决议去解决这些问题。安理会主席由常任理事国和非常任理事国按国名的英文字母顺序按月轮流担任。联合国大会、秘书长以及任何会员国都可以提请安理会注意可能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和局势。联合国大会决定停止某会员国权利或开除某会员国均须由安理会事先提出建议。安理会每年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在安理会主席认为必要,或经大会、秘书长或任何理事国的建议或请求,可随时召集会议。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联合国秘书长。安理会会议一般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安理会设有军事参谋团、接纳新会员委员会以及其它特设机构。国际法院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设立,以实现联合国的一项 
 

  杨利伟在联合国外空委会议
主要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国际法院依照《国际法院规约》及其本身的《规则》运作。《规约》是《宪章》的一部分。国际法院于1946年开始工作,取代1920年在国际联盟主持下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在荷兰海牙和平宫。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中,国际法院是唯一设在纽约以外的机构。国际法院具有双重作用: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由十五名法官组成,并由其行政机关书记官处协助。国际法院正式语文为英文和法文历任联合国秘书长0. 格拉德温·杰布(英国)于1945年至1946年在联合国初创阶段担任过代理秘书长。1. 特里格夫·赖伊(挪威,欧洲) 1946年2月至1952年11月10日在任(1896.7.16—1968.12.30在世)1946年2月1日当选为联合国首任秘书长。1951年连任,后因支持联合国对朝鲜战争进行军事干涉,被迫于1952年11月10日辞去联合国秘书长职务。2. 达格·哈马舍尔德(瑞典,欧洲) 1953年4月10日至1961年9月18日在任(1905.7.29—1961.9.18在世)1953年4月10日,年仅47岁的哈马舍尔德成为联合国第二任秘书长。1961年9月在非洲北罗得西亚(现在的赞比亚)的飞机失事中殉职(疑为政治谋杀)。3. 吴丹(缅甸,亚洲) 1962年11月3日至1971年12月31日在任(1909.1.22—1974.11.25在世)1961年11月3日,吴丹出任联合国代理秘书长。1962年11月30日,他当选为联合国第三任秘书长,1966年连任。1972年1月1日任期届满后退休。4. 库尔特·瓦尔德海姆(奥地利,欧洲) 1972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在任(1918.12.21—2007.6.14在世)1971年9月至1981年,连任两届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担任联合国秘书长期间,同中国建立了深厚的友情。瓦尔德海姆于1972年、1977年、1979年五次访问中国。5. 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秘鲁,南美洲1982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在任(1920.1.19出生)1981年至1991年12月31日两任秘书长。在德奎利亚尔领导下,联合国在处理结束两伊战争、结束苏联军队对阿富汗占领、纳米比亚独立、柬埔寨和平协定、黎巴嫩人质事件等大事时表现出色。6. 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埃及,非洲) 1992年1月至1996年12月31日在任(1922.11.14出生)1991年12月3日,联合国大会任命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为联合国第六任秘书长,任期五年。成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位担任此职务的非洲人。被选为联合国秘书长之后,加利的工作引起了众多争议。人们批评他在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中未能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另外在安哥拉内战期间,加利在调停上未能统一联合国的意见。在联合国的作用以及美国在联合国的地位等问题上,加利遭到了更猛烈的质疑。尽管他的支持者们将之归咎于美国对联合国行动的抵制,但加利已渐渐成为空洞的联合国的象征。以三个非洲国家为首(埃及、几内亚比绍、博茨瓦纳)的10个联合国安理会成员国提议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留任第二个五年任期直至2001年。但是,美国表示反对。尽管英国,波兰,韩国以及意大利起初也支持其留任,但在美国明确表示将行使否决权后,这四个国家就不再支持加利。尽管加利不是第一次被否决的秘书长,但他仍然是联合国历史上首位没能连任两届的秘书长。1996年12月31日卸任。加利的继任者是科菲·安南,这是由于加利没能连任,所以他的继任者须从其代表的非洲选出。7. 科菲·安南(加纳,非洲) 1997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在任 
 

  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
(1938.4.8出生)科菲·安南(Kofi Annan)1938年4月8日出生于加纳库马西市,早年就读于加纳库马西理工大学,曾到美国和瑞士留学,先后获美国明尼苏达州麦卡莱斯特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安南1962年进入联合国工作,先后在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总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联合国难民署和世界卫生组织等部门工作。1974年中东“十月战争”后,他担任驻开罗的联合国紧急部队民事长官。20世纪80年代初,安南调回联合国总部,先后担任人事和财政部门的领导工作。1986年升任联合国助理秘书长,负责人事厅的工作。1990年海湾战争爆发后,安南负责同伊拉克谈判释放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的人质问题。此后,他率联合国小组同伊拉克进行了“石油换食品”的谈判。安南1993年3月出任联合国负责维持和平事务的副秘书长,主管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曾作为负责前南斯拉夫地区的联合国秘书长特使和赴北约特使,协调有关国家的关系。1996年12月17日,第51届联大任命安南为联合国第七任秘书长。1997年1月1日,他正式就职,任期5年。2001年6月,联大通过安理会提名安南连任秘书长,任期至2006年12月31日。安南担任秘书长期间,曾于1998年赴巴格达进行斡旋,化解了伊拉克武器核查危机。2001年10月,安南与联合国同获当年诺贝尔和平奖。2005年3月,由美联储前主席沃尔克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指出,安南在伊拉克“石油换食品”计划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腐败行为. 安南是位经验丰富的外交家,懂英语、法语和几种非洲语言。他讲话温和,性格直率,待人坦诚,头脑冷静,富有幽默感。8. 潘基文(韩国,亚洲) 2007年1月1日上任 
 

  潘基文宣誓就任联合国第八任秘书长
(1944.6.13出生)大韩民国前外交通商部长官、政治家。潘基文先生1970年获国立首尔大学国际关系学士学位。1985年,获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行政硕士学位。潘基文先生多次在国家和国际上获奖,被授予各种奖章和荣誉。鉴于他对祖国所作贡献,1975年、1986年和2006年获颁大韩民国最高勤政勋章。潘基文先生生于1944年6月13日。他和夫人(潘)柳淳泽女士于1962年上高中时结识,育有一子二女。除韩国语外,潘基文先生还讲英语和法语。潘基文在当选为秘书长时,其职务是大韩民国外交通商部长官。他在该部长期任职,先后在新德里、华盛顿和维也纳担任过职务,资深历广,包括总统外交政策顾问、总统首席国家安全顾问、政策企划次官补和美洲局局长。在他整个职业生涯中,他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和平的朝鲜半岛,在促成该地区乃至全世界的和平与繁荣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潘基文先生同联合国的关系源远流长,一直可以追溯到1975年他在外交部联合国处任职之时。此后,他的有关工作经验逐年扩展,从派任纽约大韩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一秘、外交部首尔总部联合国处处长、到驻维也纳大使。在大使任内,他曾于1999年担任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委会主席。2001年至2002年期间,大韩民国担任大会主席,他作为办公室主任促成大会通过此届会议第一项决议,对911恐怖袭击予以谴责,还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大会工作的主动行动,从而帮助以危机和混乱开始这一届会议成为通过了若干重要改革的会议。潘基文先生还积极参与处理朝韩关系问题。继通过具有历史意义的《关于朝鲜半岛无核化的共同宣言》之后,他于1992年担任南北联合核管制委员会副主席。2005年9月,作为外长,他又发挥主导作用,促成了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问题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定,即六方会谈通过的关于解决北朝鲜核问题的《共同声明会员国条件A.被接纳的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国家B.接受宪章规定义务C.经安理会推荐D.获得大会准许 2/3多数通过, 要求加入联合国的国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声明接受宪章所载义务,由安理会推荐,经联合国2/3多数会员国通过,即被接纳为会员国。安理会对联合国某一会员国采取防止行动或强制行动时,联合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终止该国行使会员国的权利和特权。安理会可以恢复这些权利和特权的行使。对一再违背宪章原则的会员国,大会可根据安理会的建议将其开除出联合国。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所在地设有常驻代表团,观察员在联合国设有常驻观察员办事处。截止到2011年7月14日,有会员国193个。其中亚洲47个,非洲54个,欧洲43个,南美洲12个,北美洲23个、大洋洲14个。具体情况如下:(国名前面加* 号的粗体者为联合国创始国,后面为加入日期)常任理事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位创始成员国,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共和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观察员截至2007年,联合国共有64个观察员。当中包含1个观察员国、5个观察员实体、和58个观察员组织。巴勒斯坦── 1974年11月22日被列为观察员实体,2012年11月29日提升为观察员国。联合国在会员之外,还设有观察员制度,邀请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实体参与联合国事务。观察员有权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但是不被允许参与会议中的投票。以下列表皆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政府间组织中国入联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席位中华民国在1945年派代表团出席了旧金山会议,其中中国共产党的代表董必武参加了代表团,中华民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就更换中国代表权之“重要问题案”表决投票,未能通过,蒋介石命令中华民国代表团主动退出联合国,这就避免了中国代表权的纷争。随后联合国就中国更换代表问题投票表决,通过第2758号决议案,决定: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民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由于朝鲜战争,美国推行敌视共产党中国的政策,并获得了联合国的多数会员国的支持,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继续代表中国。70年代初,国际政治力量发生重大变化,亚非国家在联合国的作用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变更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提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包括任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1974年,邓小平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第六次特别会议。在大会上,邓小平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庄严宣告: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做超级大国。中国是发展中大国,又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一贯坚持维护中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原则,作为安理会五常之一,有重要地位。当前,联合国在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中发挥什么作用,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关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维护和平、促进世界民主自由平等。强调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协调与合作,以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附: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   大会决议   二七五八(二十六).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大会回顾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考虑到,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权利对于维护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组织根据宪章所必须从事的事业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   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受制裁国家目前为止有:津巴布韦(罗得西亚)、南非、朝鲜、伊拉克、前南斯拉夫、利比亚、海地、利比里亚、卢旺达、索马里、安哥拉的安盟部队、苏丹、塞拉利昂、南斯拉夫联盟(包括科索沃)、阿富汗、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伊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