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2024-05-19 17:38

1. 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你好,这个没什么法律依据,因为他只是给你介绍投资项目,实际上是否投资还是你说了算,所以你现在赔了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你们这也不是合作。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和那三个公司存在联合欺诈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赔偿。

法院会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吗?

2. 什么是诉讼请求


3. 诉讼请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必备条件,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诉讼请求是什么

4. 诉讼请求是什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必备条件,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 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才能让法官支持你

诉讼请求是起诉状的重中之重,举个例子:买卖合同纠纷,对方违约,我们的要求是让被告归还预付款20万元。如果只写了一个请求,要求归还预付款20万元,法官是很难判决的,因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解除合同、继续履行、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等,如果对方明确可以继续履行,也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怎么办?所以,需要我们在在诉请中在加一项,明确是解除合同,要求归还已经支付的预付款,这样请求权基础才比较完整。
  
  
 接着上面的例子,客户支要求我们要回预付款,但是我们除了要求归还预付款之外可能还需要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经过分析诉讼请求就变成了三项,每一项都分开明确,法官才能对诉讼请求一一进行审查,最后逐一作出判决。
  
 除了分析可能漏项之外,诉讼请求还要考虑一个请求权基础的问题,也就是依据什么提出每一项的请求,根据不同的案件,有些请求是根据书面的合同,客观性的证据,有些请求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这都需要进行专业的分析,逐一进行确定。
  
 另外,诉讼请求的书写还要考虑最终是否能够强制执行,是否具体明确,不能让法官判决左右为难,难以明确。

起诉状,诉讼请求怎么写才能让法官支持你

6. 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以起诉的方式,通过受诉人民法院向被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主张,在内容和所涉及的范围上,必须具体化,能够界定,否则便无实际意义,且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
例如“甲欠我两千元”是陈述事实,“请求法院判令甲归还我两千元”是诉讼请求。
注意语言的简洁性。诉讼请求要写得言简意赅、简明扼要,要求用最概括、最凝炼的语言表达出当事人想要表达的全部意思。
注意请求的明确性。请求事项必须写得明确、具体,不能写得含糊其词、抽象笼统。
注意请求的合理性。
注意请求的可证性。
注意请求的周延性。于理于法,各项请求应尽量一次性提出。

7. 什么是具体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以起诉的方式,通过受诉人民法院向被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主张。《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项规定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主张,在内容和所涉及的范围上,必须具体化,能够界定,否则便无实际意义,且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
1.注意语言的简洁性。诉讼请求要写得言简意赅、简明扼要,要求用最概括、最凝炼的语言表达出当事人想要表达的全部意思。
2.注意请求的明确性。请求事项必须写得明确、具体,不能写得含糊其词、抽象笼统。
3.注意请求的合理性。如果原告通过法院向被告提出一些不正当、不合理甚至非法的诉讼请求,则不但无益于解决民事纠纷,增加法院审理工作的难度,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还显示出原告无解决纠纷的诚意,容易让被告“攻破”,也得不到法院的首肯。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合乎情理和法理。须知,一个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必然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况且法律规范或政策文件对各种赔偿标准一般均有明确规定,故而,不合情理、不合法律、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4.注意请求的可证性。诉讼请求的可证性,是指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在诉讼过程中要有证据支持,能够得到充分可靠的证据证实。因为如果没有证据作为根据,就如同大厦缺乏基石极不牢固一样,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而处于不攻自破的境地,完全没有得到法院裁判确认其成立的任何可能。
5.注意请求的周延性。诉讼请求的提出,应当慎重考虑,做到周到、没有遗漏。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对诉讼请求不能时增时减、变换频繁。如果诉讼请求确有不实、不全之处,需要更改、完善才符合原告心意的话,那他最好是在第一次开庭之前补正,最迟也不得迟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有明确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可见,于理于法,各项请求应尽量一次性提出。

什么是具体的诉讼请求

8. 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

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作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狭义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