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转增本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2024-05-13 02:19

1. 盈余公积转增本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盈余公积转增本公司法规定有: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且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盈余公积转增本公司法的规定有哪些

2.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有何规定

【问题】我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我公司会计人员在对享受的10%优惠政策的账务处理时,年末直接将这部分税收优惠记入盈余公积所得税减免科目。现在股东会决定要将这部分金额转增资本。请问上述账务处理方法是否有问题?转增的金额和比例有无限制?【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规定,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即: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当期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当期应交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但是按25%税率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10%计入盈余公积。你公司属于发生会计差错,应先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更正会计差错。
更正后,盈余公积所得税科目减免余额为零,公司的净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增加。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才可给股东分配红利,或将此部分利润用于增资。

3.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4.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以转为增加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5.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6.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一、盈余公积的含义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现行公司法制度下,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一是法定公积金。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主要是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二、盈余公积的提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盈余公积的用途
盈余公积用作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
四、盈余公积的使用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未对盈余公积超过多少要转增资本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7.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用于弥补亏损。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未对盈余公积超过多少要转增资本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而任意公积金由于是企业自主提取而非法定提取的,因此其转增完全由企业自行决定,法律不作限制。
一、盈余公积的提取条件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167条)。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法167条)。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二、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是什么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8. 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