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对方要求利润全得,怎么办!

2024-05-01 05:49

1. 合伙生意,对方要求利润全得,怎么办!

主要问题是因为所出劳动力不均匀而导致大家有意见,应该散伙,这是合伙企业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合伙企业本身的缺点,并不是对方有什么看法.所以应该散伙.现有货品以及应收款应付款对半承担或者享受,如果应收款不能收回,损失共同承担.
对外的欠款也要共同承担.因为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单方对外承担债务可能无效的,最终可能由另一方承担,所以全部要对半承担或享受权益.
散伙后,大家仍然是朋友,可以各自成立企业,也可以以合资形式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进行企业运营,将不会出现这种矛盾.

合伙生意,对方要求利润全得,怎么办!

2.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六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六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4.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后,有不按期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针对股东不出资的情况,可以由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钱没有了怎么办

6. 合伙做生意赔了对方告我诈骗怎么办

法律分析:刑法上是没有合伙诈骗罪一说的,如果行为人合伙进行诈骗的,属于诈骗罪的共同犯罪,这时候人民法院是需要共同犯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法进行定罪量刑的。如果共同犯罪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对于诈骗罪财产型犯罪,如果当事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人民法院也是可以从宽处罚的。在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额越大,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也会越重,具体的犯罪数额,是需要经过鉴定评估来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 双方都亏了 对方亏得多点 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他 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共担分享,但需要有合伙协议或者能证明存在合伙关系的证据。“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如果是民事合伙,协商一致退出,后续的经营就和你没有关系,亏损和你也没有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最好签署书面协议,把事情确定下来,防止有理说不清。如果是注册了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也有还的责任,还完了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里也需要注意,退伙要到工商办理变更,没有变更,在外人眼里就是还没退伙,债权债务还是可以找你。如果是注册了有限公司,退出公司后债权债务和你没关系了。也有个办理工商变更的过程,办理期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要看协议怎么约定的,比较专业的做法是就这类交割事宜进行特别的约定,以避免争议。把情况说明,为什么合伙生意,法律上要你一个人承担呢,出了什么事?是人生赔偿(员工受伤)还是协议亏损因为一般合伙生意,权利义务都是均等的如果对方愿意一起承担,就写这笔赔偿款属于双方共同责任,共同承担这些,最好是写进,出事愿意他也份,有知情这些,只有责任相同,赔偿也是相同的,合伙做生意亏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依法起诉维权,但是不能有过激行为,如果到对方家里闹事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报警。《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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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和朋友合伙做生意亏了钱是否共同承担

法律分析:是要共同承担。合伙做生意有一个特征,即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共担包含两个意思:因合伙经营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合伙人共同负责偿还;因从事合伙事务造成的损害,由合伙人共同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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