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时,个人出资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19 21:23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时,个人出资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之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自2013年5月7日国税总局印发的《关于个人投资者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中明确规定,企业原账面金额中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盈余积累转增股本后个人所得税缴纳做了明确规定,你可自己去查阅。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时,个人出资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时,个人出资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资本工资-资本溢价科目,本来就是反映投资者投入的资金,由于投资超过了注册资本,所以才把差额转作资本工资-资本溢价科目反映。
2、进一步说该科目是已经实现的资本公积,可以转作资本金,按照规定不应该收个人所得税的: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
3、这样对企业来说就是增加注册资本了,要搞验资报告,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特此回答!

3. 有限责任公司用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法人股东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法人股东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且法人股东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有限责任公司用溢价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法人股东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4. 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不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明确了“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统一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对相关征管事项予以了明细列示:
1.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简称“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不含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的股本,不适用分期纳税政策,而继续按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政策执行:
⑴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⑵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个人取得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分期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从非“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取得的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应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实施转增的企业应及时代扣代缴。

5. 资本溢价转增股本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分两种情况:
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果此资本公积金是因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而形成的,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此资本公积金是非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则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资本溢价转增股本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6. 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缴税吗

不需要,原因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四、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收入确认问题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用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公司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溢价在会计科目中记入资本公积。《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于资本公积科目(4002)的核算作如此表述:“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亦明确,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而资本溢价是指“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份”。

7. 有限公司增资可以溢价吗

有限公司增资可以溢价的。
增资溢价的流程如下:
一、拟定溢价增资协议书。
二、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法人股东提交股东委派书,委派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盖法人鲜章壹份)。
三、拟定章程修正案。
四、在银行设立专项的验资帐户(可能因银行而异,有的银行可能不要求设立专门的验资帐户)。
五、新增股东去银行缴款(注:如果是溢价的,可能一部分款汇入新设的验资帐户,一部分款汇入公司原帐户作为资本公积,此项也是因银行而异,故需特别注意。另,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投资款”)。
六、要求开户行出具《注册资本金增资资金证明》,交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所有股东的缴款单交会计师事务所,以出具验资报告。
七、准备以下材料。
1、新老股东身份证明并签字盖章,具体为:
1)股东为企业法人的,准备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两份
2)自然人股东的,要提交身份证本人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目标公司鲜章各两份
2、目标公司须提交如下文件:
1)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新老股东盖章或签字原件壹份
2)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法人股东委派人、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原件壹份。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者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盖鲜章两份;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壹份。
3、验资报告。
八、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交给相关工商局,办理完毕后收到以下资料:
1、企业注册号变更证明原件壹份;
2、增资后目标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各壹份;
3、增资后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各壹份;
4、增资后目标公司: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各壹份。
九、所有文件办理完毕后须向地税专管员和基本户的开户行说明:
1、增资后的股东变更了。
2、企业注册号也变更。

有限公司增资可以溢价吗

8. 个人股东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规定,个人股东在企业首次分配后,用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对转增资本的数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股东的这种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行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转增股本、减少注册资本金时,可以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或者资产,应当将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股份支付价格向未超过股权评估值二/三或者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税款的股东提供。因此,当个人股东通过资本溢价转股时,个人投资者和公司股东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资本溢价转股时,一般情况下只要资产评估值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股权价值,就可以认定为转增资本;如果资产评估值明显高于其对应的股权价值,则应按规定进行转增资本。在实务中,个人股东通过资本溢价转股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股东将股票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后转为现金赎回股票的;公司为支持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采取技术入股或分红制的;个人与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约定由个人支付对价而未支付股权对价的;个人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并取得被投资企业相应补偿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8号)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了股东在企业首次分配后用资本溢价转增货币资金,允许在当年税前扣除,且要区分不同情形计入公司利润分配。股份支付价格:适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为股东从所持股份中支付的价格×(1+转增股本比例)。资产减值准备:适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净利润:适用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企业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中应当提取或冲减相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动产以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息、租金、股票股利等性质的股利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超过10万元到100万元的,按照5%征收过头税。例如甲公司2018年1月1日取得股票300万股、12月31日取得100万元,则甲公司将在2月5日以前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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