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费年限规定

2024-05-16 16:26

1. 关于社保缴费年限规定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
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
0.
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关于社保缴费年限规定

2. 社保缴费年限的规定

社保 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 社会保险 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 社会保险法 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但如此规定着的草案依旧维持了缴费15年的基本门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六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港澳台居民,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在居住地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延长缴费或者补缴。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的港澳台居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居民,在境外就医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 社保缴费年限

按最新的《社会保险法》是符合领取条件的,具体数字是长春的经济水平决定的。
养老金计算方法与公式

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公式: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 缴费年限*1 %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 ....+an/An)/N

公式中,a1、a2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 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 … … An 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 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 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上海一名男职工,2010年其60岁退休,上海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账户中有50000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6。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3566元+3566 元*0.6)+2*15*1%=427.92元。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元/139 = 359.79 元;上列两项合并,他的月基本养老金为427.92元+359.79元=787.71元。

社保缴费年限

4. 社保缴费年限

首先需要明确选择待遇领取地。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可以按照以上规定选择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待达到法定领取待遇年龄及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时,即可按照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的高低与参保人各地缴费的标准、累计缴费年限及当地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相关。根据你的描述,在A地累计缴费已超过10年,您可以在达到法定领取待遇年龄时将B地或其他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到A地,由A地按照规定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如A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也可以待在户籍地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后,将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然后按照当地的规定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5. 社保缴费年限

社保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险。
你说的是养老,养老断了不需要续交,只要累计15年就可以了
社保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你的情况是在单位属于城镇职工,只有在单位就职才能缴纳,离职了须办理停保。
你1-4月没有工作的话是没有单位给缴纳的社保的
以个人名义交城镇居民的话,有些地方要求要到户口所在地交,因为在办理退休和养老金领取时是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的。
你如果要交1-4月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而不是你在铁岭的公司所在的社保局办理补缴,社保中心一般都愿意补缴的。

社保缴费年限

6. 社保缴费年限

社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如下:
1、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
2、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被保险人可以从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和损失的补偿;
3、在同一城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基本医疗保险20年,退休时,即按缴纳所在城市标准发放最低养老保险金;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7. 关于社保的缴费年限

关于社保的缴费年限
带上身份证到你归属地的社会保障局
查询缴费年限

关于社保的缴费年限

8. 社保缴费年限

社保缴费年限分为如下几种:1、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2、医疗保险,对于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根据各地区政策不同,其缴费年限也会不同,一般为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其缴费年限会比较短;3、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4、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5、工伤保险,只要在符合规定上班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享受社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享受养老保险,需满足的条件是,退休前累计缴费满十五年,这个缴费年限是全国通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可以断缴,断缴不会清空之前的缴费记录;2、享受医疗保险,需满足的条件是,退休前男性累计缴费满三十年、女性累计缴费满二十五年,用于医疗和买药等方面,而且要去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才能进行医保报销医保支付,报销比例会与医疗费用医院级别相关;如果是医保报销的话,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次月就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居民医保则需要6个月或1年的等待期后才能进行医保报销,医保支付的话,社保卡里有钱就可以进行相关医保支付;3、享受工伤保险没有限制,参保即可享受,但是只有被鉴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其待遇,鉴定了伤残等级和自理能力后才能确定赔偿标准;4、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的非条件是,生育时已连续缴费满一年,并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5、享受失业保险需满足的条件是失业前已连续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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