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

2024-05-18 17:23

1. 2019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

 2月28日,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副市长何寄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厉江华出席发布会。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作新闻发布,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锦辉主持。
  
  公办不择校
  依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长沙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沙市教育局出台了《长沙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和《长沙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这一系列的政策的出台,标志着长沙市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总的思路是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招生入学制度改革,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初中高新区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城区其它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保持不变,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史上最严招生政策
  此次发布的政策文件中,有几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特点。
  一是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这是全国第一份以市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招生政策,体现出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招生入学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现出长沙市委、市政府和长沙市教育局规范招生入学关注的坚定决心。
  二是文件中用了一系列“严”字。《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共计约1700多字,其中就有11处“严”字,被称为“史上最严招生入学政策”。本网记者一一为您梳理如下:
  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管理。从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会上,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长卢鸿鸣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举行或变相举行招生考试,不得以培训机构成绩作为学生入学依据,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启动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城区初中微机派位后禁止学生在公办学校之间“二次流动”,坚决杜绝公办学校收取择校生。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从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为落实上述严格要求,长沙市委、市政府还配套制定了严格的招生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
  何寄华在会上表示,呼吁社会各界不写条子、不提要求,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收条子,各级干部职工和领导干部不批条子,招生入学不凭条子。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不核拨公用经费,一律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旦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招生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政策调整后的十大变化
  1.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2.严格控制班额容量。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从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3.明确生源排序。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4.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5.明确二手房和共有房屋产权证业主的入学规定。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6.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一是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二是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一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
  7.完善直升生政策。完全中学增设“本校直升生”。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第8年下降到3%。
  8.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但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居住和工作,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9.房屋被征收居民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10.建立“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本地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回长生入读小学或初中,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入学前一年10—12月份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申请学位。报名系统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外开放,2017年正式实施。
  
  关于招生入学的政策详解,“长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和长沙教育信息网将推出系列专题,敬请关注和锁定。
  
  
    
  
  
  
    
  
  
  
    
  

2019年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

2. 2019年长沙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及入学报名条件

     2月28日 , 长沙市政府召开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 , 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介绍,从起长沙市中小学招生入学 , 公办学校将一律取消择校。其改革的总体思路 , 是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进招生入学制度改革 , 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着力促进教育公平 , 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主体政策是 , 小学继续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由区县(市)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 , 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 平等享受良好教育。初中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和高新区原则上继续按照单校划片的方式进行 , 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实施。城区其他区按照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多校划片和配套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多校划片的方式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指标到校、微机派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方式等保持不变 , 中考和高中招生主体政策维持稳定。 
    长沙市招生入学政策的这次改革 , 呈现出十大变化: 
     严禁公办中小学招收择校生 。 严禁公办学校招收非政策允许的外地学生、接收择校生;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 。 鼓励发展民办教育,择校可以去民办学校。 
     严格控制班额容量 。 从开始学校起始年级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 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明确生源排序 。 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 。 个别学区生源增长容量不够、不能完全接纳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学校进行登记 ,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明确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 。 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明确二手房和共有房屋产权证业主的入学规定 。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 ; 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 , 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明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 一是在长沙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二是须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一年(参保年限和居住年限不做要求)。 
     完善直升生政策 。 完全中学增设“本校直升生”。拿出一定比例的高中招生计划作为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 ;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委托管理满6年的初中逐步减少对口直升生指标,从第7年开始对口直升生比例由5%下降到4% , 第8年下降到3%。 
     空挂户不能作为学位分配依据 。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长沙城区,但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居住和工作 , 小孩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房屋被征收居民子女入学有多种选择 。 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人自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可凭市征收办备案的征收货币补偿协议 , 自愿选择在原被征收房屋的学区或新居住地的学区入学。 
     建立“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 。 本地适龄儿童入读小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回长生入读小学或初中 , 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入学前一年10至12月份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 申请学位。报名系统从下半年开始正式对外开放 , 2017年正式实施。 

3. 2019年长沙家长注意三类学生小升初5月3日起报名

长沙市城区跨区生、外地回长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升初报名将于5月3日-6日进行,报名地点在长沙市电大顺星桥校区(原市实验小学)。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长沙市城区”不含长、望、浏、宁四县(市、区)。
 
 跨区生是因家庭搬迁要跨行政区(或学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携带全家人的户口本、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跨区生登记表》三份(在毕业学校领取)、学生本人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前往报名地点报名;外地回长生是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或长沙城区购房,现就读于外地(非长沙市城区)小学,要求回本市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携带资料包括全家人的户口本、父母的房产证、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学校盖章)、学生本人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对象是非长沙市城区六区户籍且长沙城区无房、在外地(非长沙市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要求随父母来长沙市城区升初中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全家人的户口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父母双方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籍卡(学校盖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证明、学生本人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019年长沙家长注意三类学生小升初5月3日起报名

4. 2019年长沙小升初提前入学的几种方式

 
    
    中小学招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原则。4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提出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在长沙小升初,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配套入学、特长生、入读民办(子弟)学校等可实现提前入学,破解择校难题。
     配套生入学,推行学区制,实现“就近入学” 
     配套生是指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配套小区内固定房产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在其房产对应配套建设学校就读的学生。 
     配套小区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该学区配套入学指标;持配套小区共有房产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该学区配套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配套入学指标。 
     4月20日—26日,长沙的家长朋友带上业主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含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以及学生学籍证明等原件和全套资料复印件,如实填写《长沙市小学升初中配套入学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到对应配套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特长生入学,提前录取,不参加微机派位 
     特长招生项目:城区初中学校特长生项目包括体育、艺术、科技类等。特色学校包括外语类和艺术类等。 
     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4月20日至4月26日到有项目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和面试,并参加专业测试。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特长项目或术科测试后,经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招生学校与家长(学生)双方签订《特长招生承诺书》。 
     经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对专业测试合格且放弃微机派位者,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长沙市城区初中特长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特长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家长和市教育局各留一份),确定预录名单。已被初中学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微机派位,不再参加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 
     长沙城区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项目出炉,47所学校招生项目纷纷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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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9年长沙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规定及入学条件报名时间

 长沙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要求或放宽,不再卡死8月底满6岁。
    
  新规: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这意味着,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政策年龄铁定的截止日期了。
  消息一出,不少孩子出生在9月以后的家长拍手称快。
  现状: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
  按照长沙市的相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
  究竟如何延迟呢?记者从部分区县教育局获悉,首先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学区生源排序,学校招生时按照排序顺序接收学生。如果有空余学位,可以适当将截止日期推迟1-2个月。
  不过这个并没有统一规定,各个学校的情况也并不一致。以长沙市岳麓区博才白鹤小学为例,该校去年招收的400多名一年级新生中,出生日期在8月31日之后的孩子只有10多人,且全部是在9月30日之前满6岁。
  家长:实行“弹性入学”
  每年8月,都会有一些孕妇为了能让孩子赶在8月底前出生而选择剖宫产。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时,也有不少家长会央求以农历出生日期来登记,以此来达到提早入学的目的。几年前,在株洲茶陵县城解放小学,甚至还有家长为了让孩子提前入学,在报名时私自窜改孩子出生日期,最后被学校以“自报入学政策年龄与实际出生年龄不符”为由拒之门外。
  “现在的孩子发育普遍成熟一些,尤其是女孩子。”是大多数家长的共同观点。还有家长建议,最好能实行“弹性入学”,遵循个体差异。
  学校:6岁是节点,宜迟不宜早
  与家长热衷于要把孩子提前送进学校的心态截然相反,绝大多数小学校长都认为,孩子的入学政策年龄可以推迟但不能提早。
  有校长建议不提倡孩子早于6岁上小学,一方面孩子心智发展可能不够成熟,另一方面体能也可能不足以适应学校的学习节奏。另外,也有校长表示,孩子入学政策年龄越早,人际交往和心理承受能力也越差,处理不当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无法挽回的不利影响。
  专家:提倡入学政策年龄“弹性制”
  我省教育专家、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杨智钧认为,教育部门不妨为小学生入学政策年龄限制松绑。他认为,入学政策年龄“一刀切”不太合理,实行“弹性入学制”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
  杨智钧称,每个孩子在心智发育、语言表达能力等各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大部分男孩的心智发育迟缓于女孩,如果在这个时候家长还一味追求提早入学,很有可能会使孩子由于长期受到打击而变得不自信,由此带来的后遗症会影响整个人生。”他建议家长应视孩子的具体情况而决定入学时间,不要盲目催孩子长大。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还要求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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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规定及入学条件报名时间

6. 2019年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小升初实施细则

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
  初中招生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方式和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统一审定批准后执行。
  二、报名方式
  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携带户口簿、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进行报名和面试。
  三、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按照“区为主,市协调”的原则和“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
  按照“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要求,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可以在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前后的两个统一时间段进行招生,第一个时间段为4月20日—26日,第二个时间段为7月3日—8日。
  四、招生程序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招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公示领导小组名单及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2.学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程序及收费标准(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全免)。
  3.4月20日—26日,学校接受学生及家长报名,按照招生条件和要求进行面试。对学校面试合格者,经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分两类情况处理:第一类是学生和家长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微机派位,确认提前选择民办(子弟)学校的;第二类是学生和家长有意向选择民办(子弟)学校,但需要参加公办学校微机派位后再做最终决定的。
  五、操作流程
  1.对于第一类情况: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承诺书》(以下简称《招生承诺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提前预录名单。
  对于第二类情况:学生、家长与民办(子弟)学校签订《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招生意向书》(以下简称《招生意向书》,一式三份,初中学校一份,学生家长两份),确定择校意向名单。
  2.学生家长将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签订的《招生承诺书》或《招生意向书》,一份上交毕业小学,由毕业小学分类造册连同《招生承诺书》《招生意向书》一并上交所属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另一份家长自己保存。
  3.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上报提前预录名单和择校意向名单。
  4.市教育局审定提前预录名单,确认最终录取结果。
  六、日程安排
  1.4月1日前,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申报招生计划,子弟学校提交系统内职工子弟详细资料及名单,由市教育局进行确认。
  2.4月10日前,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招生计划。
  3.4月15日前,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上报招生实施方案到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审定。
  4.4月18日,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对外公布经审定后的本校招生实施方案。
  5.4月20日—26日,家长和学生到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自愿报名。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后,经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对于第一类情况,根据签订的《招生承诺书》及时将信息录入《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便于核对和系统查重;对于第二类情况,招生学校不再录入信息到《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但需根据签订的《招生意向书》另外汇总《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择校意向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择校意向名单汇总表》。
  6.5月11日—13日,民办学校、子弟学校通过《长沙市小学毕业生提前录取系统》打印《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提前招生名单汇总表》(以下简称《提前招生名单汇总表》),连同《择校意向名单汇总表》和电子稿一并上报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
  7.5月14日,毕业小学根据学生、家长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签订《招生承诺书》和《招生意向书》,分类输机登记、整理造册,连同学生或家长上交的《招生承诺书》《招生意向书》原件一并上报所属区教育局。
  8.5月16日,区教育局核实毕业小学上报材料(含造册电子数据),汇总无误后上报市教育局。
  9.5月16日-20日,市教育局审定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提前预录名单。
  10.6月30日,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统一微机派位。
  11.7月1日,公布公办初中学校微机派位结果。
  12.7月3日—8日,微机派位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就读的,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招生意向书》原件到学校办理报名和最终确认手续。
  13.7月9日—10日,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向市教育局上报第二个时间段招生预录名单。
  12.7月中旬,市教育局审定并下发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最终录取结果。
  六、工作要求
  1.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生。学校要建立和健全监督机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民办学校应向家长和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同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招生和收费相关政策,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招生。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报名费。
  3.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有序进行。民办学校、子弟学校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骗和强制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学生填报其他学校或者强制学生放弃公办学校微机派位机会,任何学校不得违规签订协议,超计划招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提前招生的学生,只能与一所民办学校或子弟学校签订《招生承诺书》。
  4.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招生可根据本校办学特色等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以面谈为主,以审核资料为辅,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生活习惯、身体状况、自理能力等方面。
  5.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规定,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严禁与任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民办教育咨询机构举办变相举办招生考试;严禁将“奥赛”与招生挂钩。
  6.民办学校和子弟学校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应加强指导和监管,市教育局将联合各区派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设立市级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及时查处,决不姑息。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分别为0731-84899756,0731-84899743;基础教育处电话为0731-84899710;民办教育处电话为0731-84899715。局长信箱网址: 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SubmitMail.aspx 。
  7.民办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视情节将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8.子弟学校的子弟入学按照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以对口升学的方式实施;招收非子弟按照本实施细则实施。
  9.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初中学位,已确认被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审定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
  招生承诺书
  学生___________自愿选择_______________学校自主招生,愿意接受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全免),认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子弟学校招生相关政策,保证没有到其他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和公办学校(提前批)参与录取,同时愿意放弃公办学校的微机派位。特此承诺!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市学籍号
  (市基教平台)
  全国学籍号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区学校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与被监护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自愿选择民办(子弟)初中学校
  家长
  意见以上系本人自愿选择,愿意放弃公办初中学位,保证真实有效!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
  意见该生自愿选择我校,经过面试和综合考核,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同意予以录取。
  校长(签名或盖章):(学校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必须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和家长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家长亲自转交毕业小学上报,毕业小学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长沙市城区民办学校、子弟学校初中
  招生意向书
  学生___________意向选择_______________学校,愿意接受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全免),经学校面试基本合格,学校与家长、学生达成初步意向。家长需要参加公办初中的微机派位,微机派位后家长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子弟学校的,必须于7月3日—8日到学校办理报名和最终确认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市学籍号
  (市基教平台)
  全国学籍号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区学校
  家庭住址
  监护人姓名与被监护人关系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意向选择民办(子弟)初中学校
  家长
  意见学生签名:家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
  意见该生意向选择我校,经面试和综合考核,基本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同意其先参加公办微机派位;若家长微机派位后自愿选择我校,必须凭本《招生意向书》于7月3日-8日到我校办理报名和最终确认手续,逾期未办视为家长放弃。
  校长(签名或盖章):(学校盖章)
  年月日
  注:此表必须签字盖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初中学校和家长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家长亲自转交毕业小学上报,毕业小学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市教育局。
 
 长沙市城区子弟学校招收子弟报名登记表
  学生姓名性别相
  片
  出生日期年月日民族
  毕业小学 区学校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市学籍号
  (市基教平台)
  全国学籍号
  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父)
  (母)
  系统内职工人事部门
  审查意见
 
 (人事部门盖章)
  年月日
  子弟初中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长沙城区子弟初中学校招收子弟名单汇总表
  子弟初中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年___月___日
  序号学生姓名性别市学籍号毕业小学家长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7. 2019幼升小长沙市望城区入学要交的资料有哪些

2019幼升小长沙市望城区入学要交的资料有:
户口本、出生升学证明、接种疫苗本等。
外来务工人员还要交在望城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购买社保记录。
可询问望城区教育局。
望城区教育局的说法解释是最权威的。
奔跑吧,兄弟。
祝你好运。

2019幼升小长沙市望城区入学要交的资料有哪些

8. 长沙县小学入学条件

  按片区划分的,你家户口本/房产地址是那儿就可以了。

  长沙小学一直坚持规范办学,重视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教育质量一直领先于同类学校。自2003年以来,每年接受区教育局年度考核,综合成绩一直在瓜沥片前茅,连续九年被评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二十佳领导班子。
  特色办学是长沙小学的最大亮点。早在1996年学校就提出了“以笛子教学为突破口,实施艺术教育,全面提升农村学生素质”的发展理念。全校师生每人一支笛,人人会吹笛。在教学实践中,摸索出笛子进音乐课堂、普及加提高等多种笛子教学模式。开发出校本教材《童年笛韵》,出刊校报《笛风》38期,创作校歌《启航》获区首届校歌比赛一等奖。参加了几十场大型比赛演出,培养出了一大批笛子艺术人才。学校的特色办学过程和成果被《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新华社等全国几十家报刊杂志、电视台宣传报道。同时迎来了全国近千余名专家学者的参观考察,大批竹笛名家莅临指导。
  十七年来,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走出了一条符合农村学校实际的发展新路子,真正突围而出,成为萧山乃至杭州地区艺术教育的窗口学校,闻名全国的“笛子学校”。特色办学声名远扬,被杭州市教育局誉为“民乐园地里的一朵奇葩”。学校先后被评为萧山区首批艺术特色学校、浙江省首批艺术特色学校、全国竹笛教学基地、尺八教学基地,2011年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倡议成立了“中国竹笛特色教育学校联盟”,并成为主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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