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评审费发放规定文件

2024-05-19 07:33

1. 国家评审费发放规定文件

法律分析: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一般来说,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
第二十五条 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国家评审费发放规定文件

2. 国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文件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一般来说,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第二十五条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第二十六条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3. 国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文件

法律分析: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一般来说,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评审专家应当于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第二十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中央预算单位参照本单位所在地或评审活动所在地标准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第二十五条 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采购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凭据报销。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国家评审费发放标准文件

4. 评审费发放标准?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
	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
	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严禁在项目评审验收中发放和收受红包的通知》规定,在各类项目评审及验收中,被评审验收单位向评审验收专家以外的工作人员发放红包;
	除评审验收专家以外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均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项目评审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是违反党纪的行为。				

5. 评审费标准

【法律分析】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2)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法律依据】《标准评审费发放管理规定条理》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专家讲学和各类评审费的发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家讲学,是指各类教学讲座、学术讲座、形势政策报告讲座和其他讲学、讲座等。各类项目评审,是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科研项目评审、学科专业评估或专业认证评审、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各类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审、各类学生活动或竞赛评审、学校重大项目评估或论证评审等。  第三条 学校或学校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举办的上述各类专家讲学和项目评审,可按规定向被邀请的校内外专家发放讲学费或项目评审费(含各类咨询费、论证费、鉴定费等)。  第四条 校外专家讲学和项目评审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专家讲学费发放标准(税后):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最高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学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各类项目评审费发放标准(税后)见附件1。  第五条 校内人员讲学和项目评审费,按照相同级别标准的50%发放。  第六条 除职称评审、科研项目评审与结题验收评审、学生答辩及学位论文评审等学校常规工作外,其余各类专家讲学或评审实行备案审批制度,由主办部门填写《各类专家讲学与项目评审备案申请表》

评审费标准

6. 评审费发放标准 财政部

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一、评审专家费发放标准1、评标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200元/人发放;超2小时至4小时的(含4小时)按300元/人发放;超4小时至8小时以内的按600元/人发放。2、法定节假日期间不组织评标活动(特殊情况除外)。3、评审项目中止评标程序的,按100元/人发放。4、参加同一项目复审的专家,不重复发放专家评审费。二、异地正常评审的项目,使用单位要支付给专家的费用:1、评审劳务报酬; 2、交通费; 3、住宿费三、被评审单位应向组织评审的财政部门提交什么资料:1、会计核算软件简介;2、会计核算软件概要设计说明书;3、用户操作手册;4、规定数量的用户单位意见;5、用户单位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样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7. 评审费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支付标椎的通知》  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费支付标准调整为500元/半天/人,800元/天/人。二、市集中采购机构应按此标准执行,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各区县财政局可按上述标准指导本级集中采购机构。

评审费的标准是什么

8. 项目评审费标准

一、院士第一天每人5000元,第二天以后每人3000元;二、正高级职称第一天每人3000元,第二天以后每人2000元;三、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每人2000元,第二天以后每人1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