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吗

2024-05-09 06:21

1.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吗

股权的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后发生法律效力:
1、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办理变更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修改公司章程;
3、修改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4、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法人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法人股权变更手续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按照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需提前通知其它股东,并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3、修改公司章程;4、签发出资证明;5、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吗

2. 股权转让行为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股权是一种十分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以财产权为基本内容,还包含公司内部事务管理权等非财产权内容。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表明股权可以全部转让或者部分转让,却未能对股权的交付形式、股权转让的效力等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实务中当事人股权转让的行为表现出千差万别的不规范状态,由此发生的争议在公司法方面的诉讼中为数甚多。
如何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具有特别重要的法律意义。对于资产结构和经营效益良好的公司,股权意味着更多的利益,反之,股权则意味着更多的风险和责任。股权的转让意味着利益和风险的转移,将会引起转让前后股权价值的重大变化,当事人之间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许多利益冲突和诉讼纷争正是由此引发。
[案情]2000年2月29日,江苏省扬中市一针织厂与主管部门签订产权改制协议书,组建针织公司。次年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现有股权转让给张某夫妇。约定转让协议由代表林某与新股东全权签订。全体股东除王某外均在该决议上签名。不久公司又召开股东会议,并确认与会股东同意按章程转让股金给张某夫妇,王某虽因故未参加会议,但其后在会议纪要上补签了名。
2001年
10,股东林某代表公司与张某夫妇签订了关于债权债务整体转让的协议书,同年11月,被告针织公司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林某变更为张某,股东由原七人变更为张某夫妇。2002年元月,针织公司通知王某限期到财务科领取实际股本金2万元,逾期财务科将直接转入其个人往来。王某接到通知后未领款,针织公司遂将2万元转入王某个人往来帐户。
同年9月王某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未果,遂以针织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为被告的股东并享有10%股权,被告公开经营情况。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受理费2410元由原告负担。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完整有效的股权转让应包括股权权能转移和股权权属变更,二者共同构成股权转让法律构成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本案中,针织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决议按章程转让股金给张某,原告虽因故未能参加会议,但其于2001年10月22日在针织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上补签了名,且有证人证言证实原告补签行为是同意针织公司的股权整体转让,应认定针织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的股权权能的整体转让是合法的,针织公司凭此去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权属变更并无不当,是完全符合中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的。
原告在股权转让生效后擅自反悔是与法无据的。从本案中可见,针织公司的股权转让形式也存有不规范之处,针织公司股东大会虽一致作出股权转让于张某夫妇的决议,但双方未能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是引发本案诉讼纷争的一个重要诱因。因此,亟待对公司股权转让的交付形式、股权转让效力等内容进行立法完善,建议在立法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明确。
此外,笔直认为,发生股权纠纷时,权利人既可通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不当权属变更,也可直接对股权转让相对方提起民事诉讼维权,究竟通过哪一种诉讼方式,权利人享有选择权。本案中,原告王某选择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 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实践中情况复杂,可能出现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甚至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股东出资的转让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未办理或未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使受让方的权利受到影响,进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面对此作一分析。在实践中,一些公司根本未设置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况自然也就不可能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有的公司虽然设置有公司股东名册,但是未依照股东的要求,将股东出资的转让记载于股东名册。也有的股东在转让出资后,未要求或提示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这时,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又有何影响呢?如前所述,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设置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未到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公司法》第32条也明确规定,将出资转让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是在“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即股权转让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不过,虽然这时出资的转让在股东之间有效,但其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之效力,便须具体分析了。在因股东之过错,使公司误以为出资转让未进行或尚未完成,而未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时,公司依照原有股东名册进行的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是有效的,由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转让双方根据过错情况协商解决,此间风险自行承担。在因公司之过错,而未在股东转让出资后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无论股东名册是否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均应依照出资已经转让后的新情况,进行会议通知、利润分配等活动。同时,公司应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相应变更。否则,公司应承担因此给受让股东造成的损失。因为股东名册虽为证明股东身份之法定文件,公司应依据股东名册进行相关活动,但这仅是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适用的原则,现公司已经明知股东情况依法发生变化,仍不改正,自然应承担侵权行为之后果。至于对公司不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的行为,更应由责任者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股东转让出资后,未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在依法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之前,股权的转让均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之效力。如善意第三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有权向过错方追索赔偿。

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4. 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的股权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的股权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6. 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7. 股权转让发生法律效力?

股权的转让发生法律效力。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转让发生法律效力?

8. 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股权的转让满足以下条件后发生法律效力:1、股权转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