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证:1、请问两个交易所的考试资料是不是都是《公司法》和《证券法》?

2024-05-18 17:03

1. 董秘证:1、请问两个交易所的考试资料是不是都是《公司法》和《证券法》?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分析》及《证券发行与承销》。
  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前10分钟为现场采像时间)。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董秘证:1、请问两个交易所的考试资料是不是都是《公司法》和《证券法》?

2. 董秘证书是怎么拿?有什么作用?


3. 请问考董秘证需要什么资格么?

考董秘证(董事会秘书证)需要的资格: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扩展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的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1、《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3、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4、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5、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6、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1、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2、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3、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秘书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秘书资格证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秘书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请问考董秘证需要什么资格么?

4. 董秘资格考试具体考什么?

1、何谓拟上市公司,也就是已经券商辅导,或是已经上报材料的公司。当然证监会是有备案的。
2、要参加培训和考试,要上市公司董事会推荐。备案的拟上市公司也有机会,但是机会不如上市公司多。
3、董秘资格考试2011年深交所将会举办4期。每季度一期,将分别在北京、江苏、四川与广东举办。
4、培训一般是周末的两天,由交易所负责,1.5天培训,最后的半天是考试(已取得董秘资格的就不用参加考试)。
5、深交所与上交所应该是不能互相承认的,因为考试的内容不一样。
6、拿到资格证书后,如要离职,资格证书应该没有问题的。
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获取董事会秘书资格将采取考试的方式。
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内容,考试主要范围包括:
(一)《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六)》;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
(三)本所《上市规则》、《股票交易规则》;
(四)中小企业板颁布的相关规则、指引、细则;
(五)证券登记结算业务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证券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5. 暂时没有获得资格证能够担任董秘吗

着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我国关于董秘的立法正逐步走出起步阶段,只有规范了董秘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董秘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实践中,董秘在处理董事会执行职权所涉及的事务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为了健全公司组织机构,更好地发挥董事会职能,尽早将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公司治理结构及董秘的条款纳入《公司法》,规定凡依照公司法所成立的公司均应设立董秘,并明确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地位。  
  2、改进我国董秘的任免制度,保护投资者和董秘的权益。与英国董秘的任免程序相比,我国的有关规定不足之处表现在:一是公司股东会没有免除现任董秘的权力,而由于我国公司大股东不可忽视的支配地位,很多董秘只向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在最重要的信息披露问题上往往会与大股东保持高度的一致。这不利于充分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二是非因正当原因而遭解聘的董秘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未予明确规定。借鉴英国公司法,我国亦应规定董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给予股东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分类表决任免董秘的权力。  
  3、适当地扩大董秘授权范围。如与英国公司秘书相比,我国公司董秘不具有订立管理性合同的权力。董秘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避免地要与公司外界发生联系,为保证交易安全和维护债权人利益,我国法律要适当授予董秘订立某些合同的权力,同时还要强化董秘信息披露和监管职能。另外,我国董秘一方面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并受其监督,另一方面还需对董事会执行职权合法性的监督,此时董秘职权适当调整显得尤其重要。  
  4、建立董秘行业自律体系。(1)建立董秘协会,保障董秘合法权益,并通过制定内部惩戒措施,规范董秘执业行为,如制订具体执业准则,明确董秘执业责任,提高董秘执业水平,促进职业经理层的建立。另外,由协会对董秘的资质和经营绩效定期评估,增强董秘的行业自律性。

暂时没有获得资格证能够担任董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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