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2024-05-02 15:58

1.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2.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法律分析: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二条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3. 最高院关于五个严禁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
 

  
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最高院关于五个严禁具体内容

4. 最高人民法院十个必须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作风不正、执行不廉、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十个必须”》,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必为”事项和“严禁”事项。      这十个必须包括,一、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宗旨意识,筑牢政治忠诚,践行执行为民,严禁“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作风不正;二、必须强化纪法意识,严守纪律规矩,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权谋私、执行不廉;三、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严禁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干预过问案件;四、必须高效公正执行,严禁消极、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五、必须规范文明执行,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超标的查封,乱执行;六、必须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标准,严禁未穷尽执行措施而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应恢复执行而不及时恢复;七、必须全面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具备发放条件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款发放,严禁截留、挪用、超期发放;八、必须“接访即办”,件件有录入、事事有回应,严禁敷衍塞责、程序空转,化解不到位;九、必须深化执行公开,关键节点信息实时推送,严禁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十、必须强化执行权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禁恣意妄为、滥用职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5. 最高院五个严禁现在还过时吗

最高院五个严禁现在还过时的回答:
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为: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综上所述,最高院的五个严禁现在也不过时。

最高院五个严禁现在还过时吗

6. 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内容

法律分析:一、严禁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人事安排和案件查办,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严禁近亲属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三、严禁出差、开展公务活动由企事业单位、个人接待,或者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四、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五、严禁违规相互请托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7. 谁知道浅议基层法院如何落实“五个严禁”

“五个严禁”是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应对各种司法干扰,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硬性规定和行为规范。其基本内容并不属于什么“崭新”的规定,主要是对《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文件的重申。但是“由于这几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相关问题也日渐突出,并逐步成为了影响当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这几个方面的规定提出来加以重申和强调,并采取更加刚性的措施,来推动相关纪律规定的落实”。“五个严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对于推进审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作为基层法院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尤为重要,因为基层法院承担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和生活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他们对于“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直接反映了该项措施的实施力度。 良好的规则要得到落实,必须有一套完善制度加以规范,使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普遍的遵循。“五个严禁”制定得再好,但若沦为政治口号,大家阳奉阴违得不到实施,同样不会发挥任何实际效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笔者认为,“五个严禁”作为一项对法官的道德要求,要真正深入贯彻,能够走的更远,效力发挥的更持久,需要下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 首先,加强外部监督,引入权力制约。“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才能预防腐败。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裁判可以依法抗诉,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人民法院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应开门纳柬,主动上门征求党委、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查、评议法院工作,旁听案件的审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要认真负责调查处理,并应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建立与人大、政协、检察院联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因此,加强外部监督,落实审级制度,同时再加强舆论监督,将审判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就能有效的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其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将法院审判置于阳光之下。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根本保证。一要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公开制度,尽可能使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要引入听证制度,对申请再诉、执行异议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二要推行“法庭开放日”和送法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速裁法庭等做法;在推行就地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征求群众意见活动;将审判公开、司法民主推向深入,使裁判结果得到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三要健全审判执行工作内部制约、院庭领导的监督指导、审判组织规范活动等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实行电脑立案排期,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等一系列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硬件和软件装备,对庭审过程实行全面、同步监控,如有条件还可通过互联网实时播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展的公布、查询机制,使当事人和群众能够随时查询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平台,使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更方便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五要推行“判后释法”举措,即在案件宣判后,对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通俗易懂地解读,改变过去判案即结束,不服就上诉的做法,从而化解当事人的心理矛盾,达到案了、事了、官了、民了,息诉罢访,稳定社会的目的。 再次,设立“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从便民利民目的出发,开设 “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一是民情关注通道,即以法庭为依托,每月定期派出中层以上干部下农村、进社区、访企业;以院前悬挂民意信箱、公开接访和举报电话为渠道,收集和了解社会对法院的诉求和期盼,从辖区民情民意出发布署各项工作。二是弱势救助通道。即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实行减、缓、免收诉讼费的优先司法援助措施;三是立案公示通道。在立案大厅内置放了《诉讼风险告知》、《诉讼须知》、《诉讼收费标准》展示牌,避免当事人“盲目告状”;配备专职诉讼引导员,公示立案咨询热线电话;还对来院立案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对行走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四是质量保障通道。即抽调年轻能干的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充分保证审判执行力量,并由审判监督庭牵头组织责任心强、业务精、肯吃苦的审判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已审结或正在审理的案件逐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质量;五是快速清积通道。即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联系卡”,向社会公布执行专用热线电话,并建立快速执行反应小组,实行早晚执行、节假日执行的快速反应机制,接受举报后,本市范围内的12小时内出警执行,在外省外地市的24小时内出警执行。 最后,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基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成立专门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直接与法院的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机制密切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只要法院干警触犯了廉政纪律规定,就取消其个人及所在科室的绩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专门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对干警在八小时外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制作印有“五个严禁”规定内容的监督卡,立案时随案发放,要求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违反“五个严禁”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则通过“监督卡”反映给院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给干警家属发一封“廉洁信”,告诫家属当好法官的”廉内助”。给律师、代理人寄发一句“提醒语”,希望律师、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保持正当关系,依法办案,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与与法官搞不正当关系上等方式,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追究督导,一方面加强对“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另一方面敢于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始终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反腐败的重点,始终抓住违反“五个严禁”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狠刹歪风,弘扬正气,始终保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只有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体现规则的权威,“五个严禁”必将会深入人心!(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朱四萍)

谁知道浅议基层法院如何落实“五个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