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2024-05-05 23:47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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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领取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2. 最新失业金领取政策

法律分析: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失业金领取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不同,领取的政策和标准各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政策

4. 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这个政策是为了能够保障失业的人员,可以成功过渡失业的时候,接下来我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2021年失业补助金政策的相关资料,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失业补助金政策1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补助金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失业补助金哪些人可以领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申领失业金的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政策2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功能,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市2021年延续落实阶段性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早申领、及早受益,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申领条件 
    2020年1月至2021年6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2、申领时间 
    2021年6月30日截止。
     3、申领方式 
    申领方式可在线申领,也可到定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5. 失业金最新的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我国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等,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金最新的领取条件及标准

6. 失业金领取新规

法律分析: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失业保险金;(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7. 失业补助金政策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员范围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补助金政策

8. 失业补助金政策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按6个月发放,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享受价格临时补贴待遇,但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底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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