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 的金矿 出名吗?

2024-05-20 21:27

1. 招远 的金矿 出名吗?

山东具有金矿成矿的极有利条件,其黄金储量居全国第一位。黄金矿脉主要集中在胶东地区,以招远、掖县为最多,其次为平度、乳山、牟平、栖霞等县。招远、平度一带金矿分布集中,埋藏较浅,有利于开采。招远金矿开采的历史十分悠久。据记载,远在公元1007年,招远就已是著名的黄金产地了,素有“黄金之乡”的美称。19世纪80年代由李宗岱创办的平度、招远金矿,不仅是近代山东省矿务发轫之始,也是我国民族工矿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矿产资源是欧美资本主义先进国家工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前提。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国门渐开,西方侵略者掠夺中国矿产资源的野心日益迫切,于是,外国资本开始侵入中国矿业。一些外国传教士、矿学家和商人,迎合资本主义对外扩张的要求,自觉地充当起列强在中国扩大矿产侵略的开路人,纷纷到中国勘察矿产。
那可是相当的出名啊

招远 的金矿 出名吗?

2. 金矿在招远的分布区域?

悠久的开采史 

  黄金是最早发现和使用的金属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4000年前)人类已识别了黄金。中国至迟在商代中期(公元前14~13世纪)已掌握了制造金器的技能,在河南安阳等地出土的殷商文物中即有金箔。《周礼·地官》中说:卝(音矿)人掌金玉锡之地。这是古代文献关于矿冶的最早记载,说明当时已特设专职官员掌管官营矿冶了。相传战国时期随着商业的发达,黄金成为通行的货币,加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装饰的需要,对黄金的需要随之增大。春秋时期托名齐相管仲作的《管子·地数》篇中说门“上有丹砂,下有黄金;上有磁石,下有铜。”说明春秋时期已有采金知识。 
  招远属齐地,县境北部东西迤逦30余公里就有1000多古坑洞,西北有淘金河。玲珑等矿地表层的富矿脉有些苗露山脊。早年发现,经过地形变动,只能侧身进出的古坑洞中有灼烧残迹及木碳、木把铁凿、木锤及泥碗、黑陶碗等遗物。据此考证,说明招远掘坑采金的历史比较悠久。《史记》载,泰始皇统一中国后,进行币值改革,把黄金作为上币,下币为铜钱。但究竟起于何时,已难确考。最早见于史籍正式记载的为《隋书·辛公义列传》:牟州(公元596~605年)刺史辛公义“山出黄金,获之以献”。唐代民营坑治有所发展。群众对砂金进行了大规模开采。为了加强对黄金生产的管理,各地都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把陕西安康定为贡金之所。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天下出铜者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矿冶出现了空前繁荣,诗人刘禹锡曾写有:“日照澄洲江雾开,淘金女伴满江隈”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当时民间采金业的兴盛情景。 

招远黄金生产起源 

  史有记载的是从来朝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宋真宗派大臣潘美来督办玲珑金矿田。《宋史·食货志》载: “天圣中(公元1023~1031年)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 《宋史·胡宿列传》: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河北京东地震,登莱尤甚……宿乃上疏曰:“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凿山谷,阳气耗泄,故阴乘而动”。宋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宋神宗派人在玲珑开矿。这些记载说明,北宋时期,登莱一带,采金已极兴盛,招远富矿脉多,当更甚。又据《宋史》记载: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金矿分布于25个州,产金1万余两,其中登莱两州合计9 500两,相当于全国总产量89%。当时开采组织情况,从宋及以后各代历史记载来看,大致有官置场监(官办)和“由民承买”(民办,实际上是由大包头向政府承买下来,称主者,再分户包采),或置淘金户,设税监收税金等几种方式。不是淘金户虽是矿地人民,不纳金税,私自淘金者,称为偷盗,是犯法的。 
  元初,《元史·世祖本记》载: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岁输金四钱。”金的最高年产量在3万两左右。比宋代产金极盛的皇佑年间高出一倍。明代神宗时,曾派大批太监到各处督开金矿。派到山东来的太监是陈增,其人曾到登州。招远开采金矿也一时极盛。全国黄金岁课最高的为永乐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总收入量5 000余两,仅相当于元代最高收入量的1/6。《明史·宦官列传》:“陈增,神宗朝矿税太监也。其遣官自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始。其后言矿者争走阙下,帝即命中官与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而增奉敕开采山东。通都大邑皆有税监。二十四年,增始至山东,即劾福山知县韦国贤,帝为逮问削职;益都知县吴增尧抗增被谄几死”。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熹宗又派太监魏忠贤(少无赖,喜赌博,恨而自阉。万历时入宫,勾结熹宗乳母客氏专权乱政,谄媚者呼九千岁。思宗立,贬于凤阳,道死,诏磔尸。)来玲珑督采黄金。《县志,艺文》载清毛贽咏《金华山》七古诗:,“明季金穴千百处,樵夫持斧斫秦松”,句下注云: “神宗时如此开采”。句意正是慨叹当时金矿开采之盛地。(诗句全文见附录金华山)。但由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腐朽,虽借政治力量盛极一时,在招远开采金矿的事业,并未能巩固发展,第二年即垮台了。

3. 招远的金矿分布在哪些山脉

  黄金是最早发现和使用的金属之一。早在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4000年前)人类已识别了黄金。中国至迟在商代中期(公元前14~13世纪)已掌握了制造金器的技能,在河南安阳等地出土的殷商文物中即有金箔。《周礼·地官》中说:卝(音矿)人掌金玉锡之地。这是古代文献关于矿冶的最早记载,说明当时已特设专职官员掌管官营矿冶了。相传战国时期随着商业的发达,黄金成为通行的货币,加上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生活装饰的需要,对黄金的需要随之增大。春秋时期托名齐相管仲作的《管子·地数》篇中说门“上有丹砂,下有黄金;上有磁石,下有铜。”说明春秋时期已有采金知识。 
  招远属齐地,县境北部东西迤逦30余公里就有1000多古坑洞,西北有淘金河。玲珑等矿地表层的富矿脉有些苗露山脊。早年发现,经过地形变动,只能侧身进出的古坑洞中有灼烧残迹及木碳、木把铁凿、木锤及泥碗、黑陶碗等遗物。据此考证,说明招远掘坑采金的历史比较悠久。《史记》载,泰始皇统一中国后,进行币值改革,把黄金作为上币,下币为铜钱。但究竟起于何时,已难确考。最早见于史籍正式记载的为《隋书·辛公义列传》:牟州(公元596~605年)刺史辛公义“山出黄金,获之以献”。唐代民营坑治有所发展。群众对砂金进行了大规模开采。为了加强对黄金生产的管理,各地都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把陕西安康定为贡金之所。据《旧唐书·职官志》记载:“凡天下出铜者州府。听人私采,官收其税”,矿冶出现了空前繁荣,诗人刘禹锡曾写有:“日照澄洲江雾开,淘金女伴满江隈”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当时民间采金业的兴盛情景。 

招远黄金生产起源 

  史有记载的是从来朝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宋真宗派大臣潘美来督办玲珑金矿田。《宋史·食货志》载: “天圣中(公元1023~1031年)登莱采金岁益数千两”。 《宋史·胡宿列传》: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河北京东地震,登莱尤甚……宿乃上疏曰:“今二州置金坑,多聚民凿山谷,阳气耗泄,故阴乘而动”。宋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宋神宗派人在玲珑开矿。这些记载说明,北宋时期,登莱一带,采金已极兴盛,招远富矿脉多,当更甚。又据《宋史》记载: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金矿分布于25个州,产金1万余两,其中登莱两州合计9 500两,相当于全国总产量89%。当时开采组织情况,从宋及以后各代历史记载来看,大致有官置场监(官办)和“由民承买”(民办,实际上是由大包头向政府承买下来,称主者,再分户包采),或置淘金户,设税监收税金等几种方式。不是淘金户虽是矿地人民,不纳金税,私自淘金者,称为偷盗,是犯法的。 
  元初,《元史·世祖本记》载: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岁输金四钱。”金的最高年产量在3万两左右。比宋代产金极盛的皇佑年间高出一倍。明代神宗时,曾派大批太监到各处督开金矿。派到山东来的太监是陈增,其人曾到登州。招远开采金矿也一时极盛。全国黄金岁课最高的为永乐二十一年(公元1423年),总收入量5 000余两,仅相当于元代最高收入量的1/6。《明史·宦官列传》:“陈增,神宗朝矿税太监也。其遣官自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6年)始。其后言矿者争走阙下,帝即命中官与其人偕往,天下在在有之。而增奉敕开采山东。通都大邑皆有税监。二十四年,增始至山东,即劾福山知县韦国贤,帝为逮问削职;益都知县吴增尧抗增被谄几死”。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熹宗又派太监魏忠贤(少无赖,喜赌博,恨而自阉。万历时入宫,勾结熹宗乳母客氏专权乱政,谄媚者呼九千岁。思宗立,贬于凤阳,道死,诏磔尸。)来玲珑督采黄金。《县志,艺文》载清毛贽咏《金华山》七古诗:,“明季金穴千百处,樵夫持斧斫秦松”,句下注云: “神宗时如此开采”。句意正是慨叹当时金矿开采之盛地。(诗句全文见附录金华山)。但由于明朝封建统治者的腐朽,虽借政治力量盛极一时,在招远开采金矿的事业,并未能巩固发展,第二年即垮台了。

招远的金矿分布在哪些山脉

4. 招远金矿事故 处理谁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省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盲竖井低压电缆质量不合格,在使用中发热老化,发生短路,产生电弧,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省政府对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14名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行政处分。同时,省政府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经国务院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认真的调查,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复,由国家监察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北邢台“11·20”铁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提出,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名国家干部,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名铁矿负责人。另外,有24人被给予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其中邢台市分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副市长、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戴占银和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李英民,因对该事故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均被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通知说,沙河市市长姜桂劳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降级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委书记王义章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另外,邢台市安监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等均被给予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等各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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