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

2024-05-10 01:35

1. 警察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军人家属,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具有法定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以及已满18周岁、经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仍在中学、中专就读的子女,均纳入军队医疗保障对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合理医疗范围内免费。

警察家属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发给优待金,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十,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凭立功授奖喜报,按下列标准增发:三等功士兵增发300元优待金,二等功士兵增发600元优待金,一等功的士兵增发1000元优待金。并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发放优待金。

警察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

2. 警察家属看病有什么待遇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军人家属,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视情减免。
具有法定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以及已满18周岁、经鉴定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仍在中学、中专就读的子女,均纳入军队医疗保障对象,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合理医疗范围内免费。

警察家属待遇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发给优待金,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的百分之十,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八十。
在部队立功授奖的义务兵,凭立功授奖喜报,按下列标准增发:三等功士兵增发300元优待金,二等功士兵增发600元优待金,一等功的士兵增发1000元优待金。并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发放优待金。

3. 因公牺牲的警察家属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1.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2.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3.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4.本人在世时,获得过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还可以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具体参阅《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民和组织因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因公牺牲的警察家属有什么待遇

4. 警察家属有什么待遇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十九条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士遗属,由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
对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因公牺牲和病故人民警察遗属,由人民警察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政法机关按照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5. 警察因公牺牲家属待遇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参见《民政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警察因公牺牲家属待遇

6. 警察家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十九条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烈士遗属,由遗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对符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因公牺牲和病故人民警察遗属,由人民警察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政法机关按照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7. 警察烈士家属待遇

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本人在世时,获得过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还可以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1、革命烈士,40个月工资;2、因公牺牲公司行政系统人民警察,20个月工资;3、病故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10个月工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1、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2、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3、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四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民和组织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公民和组织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对协助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有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警察烈士家属待遇

8. 警察因公殉职家属待遇

法律分析:人民警察因公牺牲的,可以要求申报烈士,按烈士家属享受抚恤待遇。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
第十四条 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参照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十五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