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有哪些限制?

2024-05-18 08:54

1. 贷款可以有哪些限制?

对贷款人的限制包括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等。
一、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罚款是多少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非法集资特征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三、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不是认缴制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是认缴制。认缴制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减少投资项目审批,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
2、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
3、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一律予以取消。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
对贷款人的限制: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贷款可以有哪些限制?

2. 贷款有限制吗

个人贷款有限制的,必须符合贷款条件才会被审批通过。个人申请贷款的条件是: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与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2、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中国公民;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笑信用记录。【法律依据】《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四)个人信用良好;(五)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3. 银行贷款限制有哪些

由于缺少足够的资金买房,许多购房者选择了通过贷款的方式“超前消费”,先行支付一部分的首付款,之后通过每月还钱的方式偿还剩余贷款。这样可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同时保证自己的生活水准。根据银行的要求,一般情况想成功通过贷款,需要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1)具备合法的居留身份;
(2)具有比较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具备在合约期限内还贷的能力;
(4)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
(5)能够出示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6)支付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首付款。满足了上述条件就一定能贷款吗?真不一定!由于各家银行的规定不同,一些细节要求也有所不同。除此之外,购房者在购房前需要对自身情况有清楚的自我认识,因为有六类人是很容易被银行“拒绝的”。
1、信用状况不良的申请者容易被拒绝。例如:信用卡多次逾期、还贷逾期、充当担保人时,被担保对象未按约定履行合约等。
2、经济状况不佳的申请者容易被拒。例如:固定收入较低、支出较大、负债高等,银行一般通过银行流水来判断购房者的还款能力,如经济状况不佳,收入不稳定,银行存在无法顺利回收资金的疑虑。
3、工作不稳定的申请者容易被拒。如果借款人工作不稳定,那么每月的固定还款能力会受到银行的质疑。另外,从事高危职业的购房者贷款成功率也相对较低,银行更“偏爱”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医生、教师等这些职业。
4、年龄不符合标准容易被拒。一般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无法顺利通过银行贷款的审批。年龄太大的申请者也容易被拒。一般银行规定的申请人的年龄男性不能超过65周岁、女性不能超过60周岁。
5、身负经济纠纷尚未履行判决的申请者容易被拒。如果购房者身负债务或者卷入民事纠纷之中,经法院强制执行又拒不履行,那么法院是可以将你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这些人是无法顺利通过银行贷款审批的。
6、购买高龄二手房或者是小产权房的申请者容易被拒。在二手房交易中,房屋楼龄越长,房屋保值的空间越小,一般获批贷款的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小产权房属于集体土地,上面建的住房也没有土地证。但想得到银行贷款,必须有土地出让证才行,因此银行一般不会给小产权房办理贷款。随着来全国众多城市重启限购限贷政策,银行对于购房者的贷款审批有着更加严格的要求。因此要想顺利通过银行贷款申请,除了满足相关银行的规定条件之外,还要认真填写各类申请表格、提交申请资料。如果资料造假不仅会被果断拒绝还有可能面临其他法律问题。

银行贷款限制有哪些

4. 没有限制的贷款有哪些

从实际看,贷款的基本条件是:
一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60岁以下;
二是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 现在个人贷款,都有哪些限制?

一般个人想办理贷款有4种方式: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下面给你介绍3种有可能适合你的贷款。 第一种:如果你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用抵押就可以申请贷款。 一般要求你信用状况良好,工资打卡(或者每月银行账号有固定流水),般贷款额度是你月收入的5-10倍,如果你是公务员性质的工作,那么可贷额度可以更高。信用类贷款最快可3天放款(注意:正规的贷款机构都是要走流程的,如果有人告诉你可以当天放款,一般是骗人的。贷款记住不要在拿到贷款前支付任何费用,就不会受骗了!) 第二种:如果你的工作和收入不够稳定,或者是你的贷款额度要求太高,那么你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一般银行贷款接受的抵押物有以下: (1)抵押人的所有房产。 (2)抵押人所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无抵押贷款快速申请通道  http://www.eerong.com/wudiya.html?ad_pid=1013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荒丘、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三种:担保贷款 你们可以请做公务员的朋友为你们提供贷款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

现在个人贷款,都有哪些限制?

6. 贷款用途有哪些限制?

《贷款通则》还规定了以下对贷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 除依法取得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的途径从事房地产投机;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7. 贷款用途有哪些限制

  《贷款通则》还规定了以下对贷款用途的限制:
  (1)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借款人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3) 除依法取得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4) 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贷款用途有哪些限制

8. 贷款对哪些人员有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债务、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一、国有企业改制私企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有三种方式:
1、先注销再新设。首先要将企业资产进行清算,在处理完所有债权债务后,将企业进行注销登记,之后再重新设立新的公司;
2、变更。首先要将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作价,然后按照安置标准量化给单位职工,分配资产额度;
3、投资新设。国有企业将部分资产进行重组,既可以拿这部分资产单独投资新设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人合伙建立新公司。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制定方案如下: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
2、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
3、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
4、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时,所涉及到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在进行改制时,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步步进行。国有企业进行私企改制,过程可能较多,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同意后才可进行。
二、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的相关手续是什么
申办对象资格:
规定由是发展改革委负责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申报材料: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个人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出资决议;
(三)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中标通知书(或土地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租赁协议;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案条件:
1、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2、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办理程序:市发展改革委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出具项目备案意见,并将备案意见抄送相关部门。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主管机构应当予以备案;不予备案的,应当在项目备案意见中说明理由。
办理依据:
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
2、《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号)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
6、《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沪府发〔2014〕81号);
备注:
1、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
2、备案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向原项目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一)项目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项目主要内容发生变化;
(四)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3、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备案相关规定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核准相关规定办理。
4、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备案之日起计算。
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项目主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为1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原备案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
5、备案的变更、延期程序,比照前述有关规定执行。
6、实行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首先向项目备案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规划、房地和环保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用地和环评等审批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四条,贷款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关于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