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房屋不确权,有什么后果

2024-05-11 13:17

1. 如果农村房屋不确权,有什么后果

如果农村房屋不能确权,就代表着你的房屋产权有争议,房子不一定是你的。
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如果农村房屋不确权,有什么后果

2. 农村房屋不确权以后什么结果

法律分析:1、没有农村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不能确权也就意味着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这样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的,没有房产证。2、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农村房屋确权主要是让农民有房屋和土地的相关产权,确权之后,农民可以拿相应的产权证做抵押贷款。没有进行确权的房屋则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3.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怎么办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需要去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是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怎么办

4. 农村房屋不确权有什么后果

后果:1、无法确定合法性宅基地确权之后会发放相关证书,这是对宅基地和房屋的认可,如果没有进行确权或者确权不合格,在今后有关于宅基地权益中得不到保障。2、不能进行转让交易国家进行农村土地确权,一是为了方便其土地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为了盘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国家已经允许宅基地可以进行出租,但其流转出租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要完成确权。3、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如果没有宅基地确权证书,将无法抵押贷款。目前以下几种土地类型是还可以继续办理确权手续:1、宅基地宅基地是按照农村户口进行确权,以户为单位,原则是“一户一宅”,其多出的部分将不予登记确权。2、农用土地农业用地在1987年曾经进行过分配登记,承包给农民;到了1998年进行了第二轮承包,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这次大规模的农村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以户口为单位进行登记,并且保证新增人口的利益。3、建设用地农村的建设用地,确权到村集体,如果有单位或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以确权。4、荒地主要指农村尚未开发利用的荒地,应该确权到村集体名下。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办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5. 农村房屋不确权以后什么结果

1、没有农村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不能确权也就意味着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这样是不能办理农村房屋产权证的,没有房产证。
2、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农村房屋确权主要是让农民有房屋和土地的相关产权,确权之后,农民可以拿相应的产权证做抵押贷款。没有进行确权的房屋则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一、农村房子有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房子纠纷比较常见的就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村房屋涉及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问题,有其特殊性,因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产生纠纷如何处理,都有特殊规定。农村房屋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经合法审批,建在宅基地上,依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子;二是未经合法审批,私自占用耕地等建造的房子。《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对已将宅基地流转确定为试点的,可按相关指导意见处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而产生的纠纷;对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般应认定无效。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购房款并要求支付利息。若已对房屋进行改建或翻建,也可一并请求赔偿改建、翻建的成本。对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买卖合同民事纠纷,法院不直接审理民事纠纷,应先由行政机关解决该被侵占耕地的保护问题。
二、农村房屋确权是指什么
农村房屋确权指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使用、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农村房屋经确权后即获得了法律保障。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三、农村拆迁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房产证,如果属于合法建筑,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农村房屋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但是如果能证明自己是房屋合法的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就享有房屋物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房屋不确权以后什么结果

6.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怎么办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的以后怎么处理

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如果土地管理部门不理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宅基地果不确权,对于今后自身的利益来说影响是很直接的,因为宅基地确权后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是你今后享受宅基地一切权益的唯一凭证,没有这个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就无处说理。
一、未确权的房屋如何处置
首先,确权这项工作,基本上就是给了土地有一个身份证,使得土地具有合法性,只有经过确权了的宅基地、房子,最后才能被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可见确权工作的重要性,那么,没有未能确权的宅基地,将会怎么处理呢?
要想搞清楚怎么处理,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到,什么样的宅基地,是未能确权的。一般来说有四种宅基地是没有确权的,第一种是占据了耕地,并且违反了生态红线的房子,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划,通过违法行为建设的房子;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是属于多年无人光顾,打理的危房。其次,针对一户多宅,以及城市户口居民在农村地区购买的小产权房屋也没有进行确权工作。
那么未经过确权的房屋,解决办法首先是成为危房或者自然消亡后通过集体收回。对于一户多宅的情况,部分地区则采用灵活的策略,也可采取有偿退出的办法,交由村集体在组织内部流转。当然,各地实际情况大有不同,所实行的政策也相对灵活。
二、房子如何继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子女有权利继承,但是在继承农村的房子时,需要遵循宅基地和房屋一体的原则,也就是说,子女所继承了父母的房子,也相当于继承了宅基地。如果父母只有1个子女,那么该子女将直接继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
但是在农村,大多数家庭都拥有至少两个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和父母在同一个户籍上的子女则享有优先继承权,该子女直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但随着子女因为结婚等原因迁出户籍、或者子女迁入城市户籍的家庭,子女无论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利。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部分城市子女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农村地区的房子,并不能对房子进行改建、扩建以及进行大型翻修工作。如果该房屋处于无人打理的状态,那么变成危房2年后,该房屋则会被收回,房屋将会被拆除,宅基地归还村集体。因此,如果户口迁入城市的子女在未来继承父母的房子,最好是在父母健在的时候进行重建翻修。从而延长房屋的寿命,减少出现危房的可能性。
三、不是农村户口,还能回到农村盖房子吗?
在确权的工作结束后,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就变得合法化了,与此同时,针对宅基地的相关新规也开始实施。具体来说,城市户口的人,未来想要在农村建房,从理论上来说是不可行的。
目前,宅基地实施新规适用于所有农村房屋,新规定要遵循“地随房走、房随地走”的原则。国家之所以会颁布这样的规范,和土地与房屋的性质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房屋和土地是无法分离的,因此官方的这个规定,也有利于农村的宅基地更好的管理。
总的来说,长达近10年之久的确权工作,让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都变得逐渐合法化,也使得农村房屋的继承更加规范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农村的基础设施越来越完善,进一步缩小了和城市之间的差距,另外,和城市相比,农村的自然环境受到很多人的喜欢,正如许多发达国家开始了“逆城市化”现象。越来越多的人口逃离城市,纷纷前往农村安居乐业,也许在未来,农村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农村的房屋也许会迎来新的春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的以后怎么处理

8. 农村房屋没有确权怎么办

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理当收回,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确权且原使用人不退出宅基地的,不准再翻建、修补房屋,待房屋消亡后由村集体收回。
4、鼓励超占、多占宅基地的农民家庭有偿退出宅基地。
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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