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2024-05-16 02:42

1.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读后感因为没有读前言,始终不知道这部小说想表现的主题,在一步步接近主人公拉里的时候,有种急迫感使自己尽快读完他。因为我也想知道他对生命,对灵魂,对上帝找到答案了没有。

书中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身边,也仿佛就是我们自己,伊莎贝儿尽管很爱拉里,但不能忍受一个在她看来没有未来的人成为自己的丈夫,她是对的,在现实社会里。她美丽,温柔,有教养,善良,但她有狭隘之心,对于拉里以同索菲结婚来拯救其灵魂和生命觉得不值,她骨子里看不起一个本质不坏,其实在灵魂上和她是平等的人,觉得她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读到这里我都在想,如果是我,会同她一样吗?真的是有可能的。因为我发现社会已经把我改造成一个以成功来评价人的价值的人,而成功的标准就是物质上和名誉上,从身边的人来说,就是有个好工作,有个好前途,我有时会无谓的为看起来在物质上比我差的人而担忧,现在发现骨子里的我已被物质化了。说到这里,我想如果一个拉里在我身边,我会愿意受他的影响完善自己,况且他已经开始影响我了。

书中多处对他的描述使我特别感动。首先是他对知识的追求,更准确的说是对精神世界的追求,当他读到一本好书时,会有这样的体会“我不敢说我已经十分懂得,可是感到非常振奋。就象乘一架飞机降落在巍峨群山中的一片高原上。四围万籁俱寂,而且空气非常清新,象佳酿一样沁人心脾:自己感觉到象个百万富翁。”曾几何时,自己在读完《平凡的世界》时,激动得跑出院子,面对清朗的贺兰山,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的灵魂受到前所未有的洗礼,那一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对精神世界的探索,主要从心理学和哲学角度上,其实这两种学科已经是人类知识和智慧最好的结晶了。

他是一个对物质生活要求很低的人,可以像个乞丐似的出现在作者面前,而丝毫不觉的难堪。尽管如此,每月3000元的政府补贴才使得他能够游历多个国家去寻找生命的价值。我们不能够,但我想我们也可以更多的关注自己的精神世界,特别是在物质化越来越加速的世界里,你看拉里对这种生活的解读“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经验多么丰富。它是没有止境的。它是极端幸福的生活。只有一件事同它相似,那就是当你一个人坐着飞机飞到天上,越飞越高,越飞越高,只有无限的空间包围着你,你沉醉在无边无际的空间里。你是那样的欢乐,使你对世界上任何权力和荣誉都视若敝屣。“。我想我是懂得的。

也许正是由于此,拉里的人格魅力才会显露出来,他“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感觉,他可以帮助格雷治好头痛,可以满足苏姗对他提出的性的要求,甚至明知到那个女子同他同居只是想省一些房租罢了,他都会自然的去做。他认为自己没有去帮别人,只是教给别人自己如何帮助自己。因为他的付出不要求什么回报,他在慢慢的把那个”自我“消逝,因为在他心里” 人都比他自视的为高,而智慧是解脱之道。要脱离苦海并不一定要出家,只要去掉一个我字。行事不怀私心使心地纯洁“。

他虽然很平和,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有个性的人。对于艾略特这个虚荣,浮夸的人,他的态度很坚决,连午饭也不同他一起吃。他不奢望别人理解他,所以往往不给人留下住址和电话。虽然被迫同那个农庄的儿媳发生关系,但他不喜欢甚至有些憎恶他们,只有选择当晚离开。

他的探索之旅是否也是我们一直想弄明白的。他最终体验到了大梵人天合一的境界。我相信有这种境界,但凡夫俗子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我能想象到那种境界“那片刻陶醉时抓住我的浓郁的宁静、欢乐和安泰感仍旧留在我心里,那种第一次使我眼花缭乱的宇宙美丽境界,现在仍旧同样鲜明生动。”是的,宁静,安泰!


他不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因为一个可以尽力而为的上帝为什么在制造了善之后,有会要恶出现,教士没有能够解答他,最终他从印度的苦行憎那里得到了答案“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里,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善亦有恶。如果罪恶和痛苦在创世时就被完全排除掉,游戏还能继续玩下去吗?’我将以全力否定这种说法。我能提出的最好设想是,当绝对在这世界上表现为善时,恶也自然而然联带着出现。没有地壳灾变的那种无法想象的恐惧,你就决不会见到喜马拉雅山的壮丽景色。中国烧瓷的匠人能
够把花瓶烧得象蛋壳一样薄,烧得造形那样优美,点缀上美丽的花饰,着上迷人的
色彩,涂上粲然的光泽,但是,由于它的本质是瓷,他就没法改变它的脆弱性。如
果失手落在地上,它就会变成许多碎片。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在这世界上所珍视
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真正的上帝在我们自己心中。


拉里可能不是一个好儿子,好丈夫,或者好父亲,但他是个好朋友,如果他在你的身边,你会愿意接受他的影响,正如作者所说“这种影响也许并不比石子投入池中引起的涟
漪影响更大,但是,一道涟漪引起第二道涟漪,而第二道又弓愧第三道涟漪;很可
能有少数几个人会看出我的生活方式带来幸福和安适,而他们也会转而把自己所学
到的传给别人。”这是他的价值,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又迫不及待的推荐给所有的朋友的原因。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是有着宗教情怀的,也许我们有一天会在心里皈依于它。但我想从现在开始,努力像拉里一样“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也许我不能一一做到,但我会努力。

说给自己听的话:这是毛姆的作品,我看的是电子版,很久没有看一本书,心灵会受到震撼的了。本文访客列表: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2. 毛姆《刀锋》读后感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下面是由我精心为您整理的“毛姆《刀锋》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借鉴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一)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基督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基督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毛姆《刀锋》读后感 (二)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 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毛姆《刀锋》读后感 (三)    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对我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使我决心辞职,写作出书。很早就听人推荐说,毛姆还有另外两部长篇小说《刀锋》和《人性的枷锁》很精彩。前不久刚好有我朋友送了我这两本书,最近刚读完《刀锋》,将来一定还会重读。
    《月亮和六便士》里就一个主角思特里克兰德,其他人都是很配的配角,都是铺垫和反衬,不很重要;《刀锋》写法不同,虽然也有一个重心主角拉瑞,但其他配角的戏份也很多,且看到最后,毛姆很明白地说:
    “我所关心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富为后盾,在上流阶层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格雷谋到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的事务所;苏珊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瑞得到了快乐。人人如愿以偿。”
    比起《月亮和六便士》里拼命写思特里克兰德一人如何追求自我,远离社会交际,不食人间烟火,《刀锋》写了一堆人如何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形形色色,磕磕绊绊,很全面。有的人追求非常直接的金钱、权力、社会地位、情感、家庭,也有人追求很捉摸不透的:自我、人生终极意义。毛姆只记录,没有价值观的褒贬。他们都是以自己喜欢的方式过这一生,但其中最离经叛道的,跟思特里克兰德有类似之处的,是主人公拉瑞。
    毛姆的小说总有那么一位孤军作战、特立独行、远离社会大众的修行者,理想主义者,还都是主角。
    年轻人拉瑞,在战争中失去了战友。同样很年轻的战友因他而牺牲了,拉瑞很受刺激,因此对人生感到迷茫:我们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这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类哲学问题很多人有过迷茫,几乎每个年轻人都想过,但大多数人发觉自己想不通,也就算了,接着过日子。不然怎么办?日子不过了,每天迷茫,发呆想这种无关痛痒的问题?多不现实!——拉瑞还真的不过日子,每天迷茫了。看,十足十的理想主义者。他从此性情大变,退伍后,什么都不想干,不想上学,不想工作,就每天在图书馆拼命读书,大量阅读,在书中找寻意义。然后觉得不够,出行,旅游,各处闲逛。密集学习一段时间后,再干一段时间的体力劳动,作为调节,顺便赚点生活费,也是以不同的体验方式寻找人生的意义。一路颠簸修行,来到印度,做了个司机,满大街开车,一边过日子,一边继续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说,故事也许没结束,也许拉瑞还在寻找的路上,也许拉瑞已经找到了,谁都不知道。
    毛姆的故事结尾总是这样,像《月亮和六便士》,最后思特里克兰德得病死了,死之前把所有的画都烧掉,在旁人看来是多大的悲剧!一场功夫全白费了!按照正常剧情走向,不是应该成了知名画家,名满天下吗?就算主人公死了,他的作品也要昂贵无比,就跟梵高一样,这种结尾才温暖人心,才励志,才打脸啊!毛姆偏不。然而,这正符合思特里克兰德极端的个人主义个性,他画画都不给人看的,从不让人评价,就自己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根本不在意什么名声,什么艺术。他追求的是自我,而非艺术,画画只是他表现自我的一种方式而已。他要什么名满天下?要什么作品售价昂贵?思特里克兰德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者,不在乎任何人的任何看法。烧毁所有画作,这个“悲剧”结尾最好不过,使人物形象更圆满,更自圆其说。
    同样,《刀锋》的结尾也很妙,很多人觉得,既然在寻找意义,肯定最终找到了,大彻大悟,有个确切的解释。不然怎么完结?但毛姆笔下的拉瑞没有。拉瑞最后做了个出租车司机。——这种主人公最后当了司机满大街拉人接客,而不是成功人士的非励志结尾你肯定没见识过吧!但拉瑞的确在一路找寻中成长很多,通过读书学习和旅行,变得更加睿智和成熟,谈吐变得儒雅、理性、富有哲学意味。但他也没说自己已经完全想通了,他还在继续寻找的路上。
    拉瑞的故事最叫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当所有人都曾对生活有迷茫的时候,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瑞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即便最后也没找到什么确切的结论——但这一路,拉瑞内心很充实,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
    同样的思特里克兰德,没有被身边庸庸碌碌勉强过日子的人左右,决心去画画——即便最后把所有画都烧毁了——但这一路,思特里克兰德很充实,每天都在画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享受精神愉悦。
    这世上很多人追求一个确切的结果,没有结果,没有成就,就觉得这一路白费了,没意义。他们讲究很实际的结果,和效率,功利心极强,凡事一定要高效,不肯浪费时间。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他们是理想主义者,虽然不知会走向怎样的结局,但他们乐于这一路的寻找过程,慢慢摸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很满足,很充实。追逐寻求意义的本身,就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一路不是白费工夫,是漫长的修行和历练。
    《刀锋》里有句话,用我的语言翻译过来是这么个意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
    真要每个人都跟着自己内心的声音走,想干嘛就干嘛,这世界肯定得乱!一群疯子满大街跑!传奇少之又少。但我们不必担心这个。用《月亮和六便士》里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地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都走在自己的修行路上,心无旁骛。思特里克兰德的个性比较极端,把他人视为无物,看不起女性,看不起爱情,看不起婚姻家庭,和女人在一起只是为了发泄欲望。拉瑞类似,觉得性生活只是一种娱乐,并非必需品。这种对女性、对性爱的看法,只怕要被很多女权主义者反感,但联系毛姆自身的情感经历,附上一些戏谑的味道,就很容易明白了。
    但是,性欲望也是一种显著代表,也即,在大多数人眼里必不可少的东西,家庭、婚姻、子女、工作、社交、礼仪,在拉瑞和思特里克兰德看来,都并非必需品。思特里克兰德是躲之不及,深感厌恶;拉瑞是随心所欲,并不强求。他们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想浪费在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上。
    有人觉得比起思特里克兰德的伤害性,极端性,火爆脾气,拉瑞比思特里克兰德更成熟,更随和,更接地气。我只觉得,他们世界观不同而已,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思特里克兰德根本不屑于跟任何人相比较。拉瑞是不介意他人的看法。
    有人觉得拉瑞的家庭身世决定他可以流浪,寻找真谛,过理想主义的生活。——拉瑞是孤儿,无父无母。看看思特里克兰德吧,人家为了追求自我,四十多岁抛家弃子,放弃一切财富和束缚,远离稳定的家庭生活和社会交际,去了遥远的巴黎学画画,过有一顿没一顿的艰苦日子。
    要给自己找理由,安于现状,庸碌一生,总是有理由可找的。真想冲破世俗枷锁,不顾一切去寻找人生的真谛,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内心的一鼓作气,从此刻就开始修行,上路。
    只要上路了,就算最终在旁人眼里你一无所获(哪里是真的无获呢),这一路,你必然拥有修行的充实和风景,你必然是非常满足的,不空虚,不迷茫。
    有人觉得毛姆的《刀锋》和《月亮和六便士》是在怂恿别人脱离社会、一意孤行,太煽动,有点反社会反人类。这太敏感了。对此,毛姆在《刀锋》的开篇就引用了:“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
    毛姆把别人的生活写得看似很容易,但实际上对于读者来说,下定决心的过程就如同刀锋,是不容易越过的。拉瑞的理想主义生活,读书旅行体力劳动,思考人生,而不是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结婚生子,你也许憧憬、幻想,但你真敢去过吗?这种离经叛道的人生故事,只会有人会被启发,顿悟,不会有人被引导,改变。就像《月亮和六便士》,我自己读了,决心辞职写作,因为我之前就萌发了这种打算,一直在内心深处潜伏波动,最终被思特里克兰德唤醒;但我把这本书推荐给那么多朋友,很多人都说,读了全无感觉,大概他们本来就没想要过那种理想主义的生活吧。《刀锋》也是一样。有修行想法的人,是一盏灯;没修行想法的人,接着过平淡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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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读毛姆《刀锋》有感

看毛姆的《刀锋》到深夜3点,还有小半没看完,不再年轻,不敢熬通宵去看完它。
  
  
 渐入佳境才明白为何书名叫《刀锋》,生活就象刀锋一样,痛并快乐着,让我想起昆的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生命的无常,给我们苦难的同时,又像穿过暗夜的光,给生命带来别样的不可战胜的力量。
  
 不看外国小说很多年了,觉得它们早脱离了现实社会,陈旧荒芜,毫无价值。
  
 对于中国当代小说,更是不敢恭维,不少所谓作家都是奔着名利去的,不值拜读。
  
 真正刻画人性,探索生命的深沉作品九牛一毛,难以,找出爱不释手,还需熬夜通宵之作。
  
 闲暇时,不如看散文类轻松,诗词类愉悦,历史类广博,哲学类智慧,让人能活的通透而自在。
  
 小说真是像爱唠叨的太婆让人唯恐避之不及一样,在书架上束之高置。
  
 不期与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相遇,毛姆不愧为讲故事高手,情节像流水一样流畅,沿途的风景更美不胜收,娓娓道来,层次呈现。
  
 对人性的矛盾复杂,善恶悲喜描写深入至骨髓,血浪翻涌。如碧翠的山峦叠障,无限的大海,苍穹的天空,令人深深被其吸引,陷落在故事里。
  
 不仅收获到阅读的快感,还会牵引着人们去思考,不同的读者可以拥有不同的想法,让生命各有其精彩灿烂,无限可能。

读毛姆《刀锋》有感

4. 读书笔记毛姆《刀锋》

        有人说了解人性那就去读毛姆的书,我想说了解毛姆那就读《刀锋》。这本书是毛姆晚年的重要作品,凝结了毛姆毕生对人生意义的思考。
  
         结尾处写到我们置身在喧激荡的、充满纷杂利益矛盾的人海里,人们迷失着心智,却又渴望着超越自我;外表上是那么笃定,内心里又是那么彷徨;那样善良,却又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却又那样狡猾;那样慷慨,却又那样吝啬。一段话道尽了人性的复杂、矛盾。
  
        读完后一方面使我想到如果你了解人性,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原谅了?另一方面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什么样的人身才是真的有意义?尽管人生最大的满足是精神上的满足,但是我只能仰望走在精神满足最顶端的万丈光芒的人,我等凡人在生活面前不得不讲究实际。不愿意随波逐流的人如同一场赌博,参与者比比皆是,成功者寥若晨星。

5. 毛姆《刀锋》摘抄

刀锋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47个笔记
  
 导读 上刀山做自己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迦托·奥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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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亮与六便士》,素材取自法国知名画家高更的生平,我凭着对他粗浅的了解,动用小说家的特权,虚构不少桥段来描写笔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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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鲜少会想到,年轻人对我们的评价可能既无情却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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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人完全就是死透的样子。”“你在说什么啊?”她问道,语气慌乱。“没什么,”他对她露出苦笑,“独自一人在天空飞的时候,有很多时间可以思考,很容易产生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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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很难想象,读懂《奥德赛》的原文有多么令人兴奋,仿佛只要踮起脚尖,伸出手来,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这一两个月,我在读斯宾诺莎的作品,不敢说理解得透彻,可是非常开心,好像乘着飞机,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高原,万籁俱寂,空气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实在太美妙了。”
  
  
  
  
  
 “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还是身体的死亡就是终点。”
  
  
  
  
  
 我真希望能让你了解,我给予你的生活有多么充实,也希望能让你体会,精神生活有多么美妙,体验有多么丰富,没人可以设限,这样的生活才幸福。而唯一能跟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架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
  
  
  
  
  
 有时候,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免会让别人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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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讲究人情义理,所以她认为如果要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就得接受固有的习俗,避免从事社会不认可的事情;因为拥有高道德标准,所以她相信男人有责任进企业工作,积极努力赚钱来养家糊口,生活水平应符合身份地位,并让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助其长大后有份正当工作,死前还得确保自己的妻子衣食无缺。
  
  
  
  
  
 “有些人就是生性古怪。比方说,有些罪犯费尽心思地拟定作案计划,结果还是坐了牢,但是一出狱又重操旧业,最后又得回去吃牢饭。要是他们肯把那份勤奋、机灵、智谋和耐心用在正途,生活可能会过得很富足,社会地位也会很崇高。但是,他们生性如此,就是喜欢犯罪。”
  
  
  
  
  
 我只是想告诉你,有些人内心的渴望十分强烈,非得做某件事情不可,挡也挡不住,而且为了满足这种渴望,什么都可以牺牲。
  
  
  
  
  
 人生如果不想随波逐流,就等于是场豪赌,失败的人不胜枚举,成功的人寥寥无几。
  
  
  
  
  
 我喜欢他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常被我逗得很开心。
  
  
  
  
  
 “人在谈恋爱的时候,如果过程有很多波折,就会觉得非常难过,以为永远无法释怀。但是最令人出乎意料的,往往是航海带来的疗效。”“怎么说呢?”她面带微笑。“爱情就好比航海技术很差的水手,颠簸的航程会让人受尽各种折磨。不过,如果你和拉里之间隔了一片大洋,你就会恍然大悟,刚开始那点难以忍受的痛苦,以后竟然会变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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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人在热恋时,常会编造各种借口,来说服自己凡事跟着感觉走。我猜想,这也许就是不幸的婚姻为何那么多的原因。这就好像你明知某人是骗子,但因为交情深厚,所以偏要把事情托付给他,只因不愿相信骗子会重视利益到牺牲友情,认为即使他对人再不老实,也绝不会辜负自己。
  
  
  
  
  
 他小口喝着啤酒,还用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盯着我瞧。我明白他让我联想到什么了—一头性情暴躁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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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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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城市里总会有许多自给自足的圈子,彼此不相往来,自成一个个小世界,仿佛是一座座孤岛,隔着无法横渡的海峡,成员相互依赖,过着自己的日子。
  
  
  
  
  
 如今我仍喜爱沿着蒙帕纳斯大道散步,观察着来来往往的年轻人,想着自己也曾如此年轻,并在心中杜撰他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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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我觉得他像是一流的演员,明明在参与一出烂戏的演出,却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好比爱莲诺拉·杜丝在《女店主》里的精湛演技。”
  
  
  
  
  
 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带来的痛苦就不难忍受了,对吧?我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好酸,但是后来想想还真有道理。
  
  
  
  
  
 我仔细打量着她,“你后不后悔十年前没跟拉里结婚呢?”“不后悔啊。我当时疯了才会跟他结婚,但当然了,我那时还不懂事,否则就会跑去跟他同居三个月,再把他给甩了,一了百了。”
  
  
  
  
  
 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你老是自以为懂很多,”她没好气地说,“你明明知道,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而且我告诉你,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第二次才重要。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
  
  
  
  
  
 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他每回遇到美女,就谎称自己是处男,所以非常吃得开。他说这招屡试不爽。”
  
  
  
  
  
 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我不得不保持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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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风尘女子而言,只消懂得人情世故且个性亲和,人生旅程通常便会较为顺遂,但就如同其他职业,这份工作难免也会有所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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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上,耍些小手段有时很有成效,但是就艺术来说,诚实不仅是上策,更是唯一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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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好像是一个专心得忘了吃饭的人,只要准备好一顿美味大餐,他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有段时间,我明明只是单纯说出真相,别人竟然觉得我很幽默。真相超乎大部分人的想象,所以他们以为我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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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与喝醉的人交谈实属难事,清醒的人永远处于劣势。
  
  
  
  
  
 她曾经有天堂般美好的生活,一夕破灭后,受不了平凡无趣的世界,绝望之余只好坠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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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不与人争,胜败均不值。钟情大自然,次之为艺术。生命之火暖双手,他日余烬消逝,吾可安然离去。[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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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女人讲理很容易,说实话是不二法门。
  
  
  
  
  
 自我牺牲的情感足以压倒一切,就连欲望和饥饿都相形见绌,这是对自我人格的最大肯定,就算因此走向灭亡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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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把狗训练得一见到陌生人进门,就扑过去咬他的脖子,然后等到它真的咬伤了人,我们却把它毒打一顿,这未免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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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时间永恒,善仍是善,白依然白;中午的玫瑰虽不比清晨来得娇美,曾经娇美的事实并不会变。世间万物都有终点,傻子才会以为一切不变,但是更傻的是不去把握当下,及时享乐。如果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不妨把它当作人生哲学,濯足清流,抽足再入虽非前水,依然沁凉不减。
  
  
  
  
  
 发明轮子是个人的功劳,发现地心引力也是个人的功劳。有因就有果,光是投石入池,宇宙就不一样了。
  
  
  
  
  
 你大概忘了,钱最大的用处就是省时间。人生太短但要做的事太多,所以分秒必争啊。比方说,明明可以坐巴士,却徒步从甲地走到乙地,或者明明可以搭出租车,却偏要坐巴士,不是会浪费很多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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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听过苏菲·麦唐纳这个名字吗?”他问道。“我有个认识的人同名同姓。”我答得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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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
  
  
  
  
  
 拉里已如他所愿,淹没于喧嚣激荡的人海,其中有众多矛盾与利益纠葛,有人迷失于失序的世界,有人坚信善良,有人外表笃定,有人内心彷徨,有人慈悲为怀,有人不知变通,有人轻信他人,有人防卫心重,有人恶劣,也有人慷慨,凡此种种构成了美国众生相。

毛姆《刀锋》摘抄

6. 初读毛姆的《刀锋》疑问

从昨天开始看毛姆的《刀锋》,也算吸引人,特别是书中的拉里,他的发展,吸引着读者的眼球与好奇心,跟着作者的文脉一直往前走。
  
 目前看了三分之二,一直在想,本来是写众生形象的一部书,为何把书名叫“刀锋”?看到这个名字,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平时用的刀,刀锋言外之意,很锋利,很厉害的意思。用这个刀锋,比喻书中的哪个人呢,拉里吗,这个见首不见尾的神龙?还是艾略特,这个上流社会的外交家,行走的社会活动家?
  
 亦或是其他哪个人物,或者压根就非特指,而是战乱中的人民,在战争后及后方所表现的种种。还有股票市场,也是经济的波动,如格雷公司的破产。
  
 再回过头看书的开头:“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艰难。”——《迦托.奥义书》。
  
 一把刀有两个面,我们这些生活在尘世中的俗人只是停留在刀的一个面上,而要到达另一面(即所谓得救之道),就必须越过刀锋。
  
 但是刀锋是如此锐利,寻常人难以越过。为何难以越过?因为在越过刀锋之时,刀锋将斩断你与尘世间的一切联系,而我们这些俗人是不舍得斩断的。
  
  
 书中的拉里自小父母双亡,斩断了亲情;他抛下未婚妻伊莎贝拉,斩断了爱情;他放弃父母的遗产,斩断了财富。
  
  
 用拉里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能够去追求真理,追求人存在于世的意义。而生活在红尘俗世中的我们,又有几个能丢掉一个我字呢?正所谓,世人都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
  
 看来自己读第一遍,并没有完全理解作者要表达的深层含义。只感到自己也想做拉里一样的人。
  
 四处游历,寻求人生的真理。不怕吃苦,就怕走不出自己的局限,不知世间的艰辛。

7. 毛姆《刀锋》读后Ƅ

毛姆的《刀锋》读后感: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近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平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关于《刀锋》一书:
《刀锋》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所著,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毛姆《刀锋》读后Ƅ

8. 《刀锋》读后感范文

   活着的最高境界纯如拉里所说,那就是自我完善,是精神上的进化。一起来看看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刀锋》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供大家参考。更多内容还请关注哦。
    《刀锋》读后感范文(1)    没想到我能看完这本书,这本书已搁置许久,曾经看过几页,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没能坚持看完,想来,可能看书也要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书吧。
    美国,拉里,一个笑起来惹人爱又温暖有教养的孩子,二次大战时做了两年的飞行员,有一个彼此相爱的女朋友,伊莎贝尔,那是个聪慧、阳光、开朗的孩子。伊莎贝尔家境殷实,生活在美国上层社会,社交广泛,而伊莎贝尔对这一切很满足并打算一直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拉里在飞行的时候亲眼看到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用他的话说:人死了可以这么的死。回来后,像变了一个人,虽然大体上还以前表面上变化不大,但内心已改变了很多,这边从他拒绝格雷安排的工作就看得出,他和伊莎贝尔约定,他去法国巴黎这个世外桃源的地方去“晃膀子”两年,如果两年之后他愿意回到美国 ,那么两人结婚,如果两年之后,他还是希望继续“晃膀子”,那么,他只能过他想要的生活,而伊莎贝尔也会按照她想要的生活方式以及她父母要求的那样重新开始她的生活。
    拉里,用了两年学习看了很多关于哲学的书,想弄清楚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之后,走了很多国家,靠自己的体力和那点前期原因留下的固定收入,最后在印度,精神得到了升华。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像是在做一次心灵路程,各色人物尽在其中,最后因为性格、观念、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便有了各自的人生,可悲的是有个女人(真可悲,我看完连她名字也忘记了)因为生活不顺遭受了打击而选择了自暴自弃,最后下场很惨,被人杀掉仍到海里,警察联系上毛姆和拉里,帮她做了安葬。
    “毛姆的文章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刀锋》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
    《刀锋》读后感范文(2)    读完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并没有读的很明白。只能大体说一点感想。
    拉里无疑是本书的一号主角,他因为亲眼目睹了年轻战友的死(为了救他而死),对人生产生了迷惑,不明白为什么世间要有不幸和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因为他不愿去工作,未婚妻伊莎贝尔与他解除了婚约。他不工作并不是游手好闲,而是去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甚至与别人结婚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还对他念念不忘。但两个人价值观截然不同,追求的东西不一样,分开也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很重视物质生活,这也无可厚非,作者并没有因此不喜欢她,反而一直在描述她的美,她的天真、聪明与坚韧。她与拉里的好朋友格雷结了婚,生活很幸福。虽然中间格雷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强地与他站在一起,鼓励他、陪他渡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教育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大的篇幅写他,一开始就是他先出场的。艾略特这个人就好像是为了交际而生的,一直在想方设法认识更多所谓上流社会的人。最终他也如愿以偿了,与那些人混的很熟,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也组织各种宴会。他人虽然比较势利,但对亲人还是很好的。对待他姐姐和他外甥女伊莎贝尔一直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没有解除婚约之前,他还想通过他认识的那些人提携一下拉里,拉里并不领情,对此,他很生气。直到死之前,他还在为亲王夫人没有请他参加宴会而耿耿于怀。后来毛姆为了了却他心愿,想法弄到一张请柬,他才高兴起来,虽然没能参加就死了。他一生都在广泛结交各种名流,临死之前却没有几个人去看他,挺可悲的。
    拉里给人的感觉一直很神秘,他不想让人找到,别人就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了很多书,见了很多人。每一次出场,都感觉他又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到了最后,感觉他就像得道了一样,快成仙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应该是找到了吧,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有看很懂。
    以后有机会再重读一遍,看能否再把这本书理解的更深一些。
    《刀锋》读后感范文(3)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the Razor’s Edge),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平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
    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