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2024-05-23 15:44

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关于开展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齐云山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当前经济形势为背景,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贯彻休宁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创新性地开展一系列活动,强化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引导科学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休宁县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项纪念活动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吴江
 
   副组长:吴义盛
 
   成员:县农委、县住建委、县旅委、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行政执法局、县质监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县盐务局、县物价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烟草专卖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消协。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工商局副局长王新鸿任办公室主任,倪敦华、盛海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百万信函有奖征集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
 
   时间:20xx年3月15日上午9时
 
   地点:状元广场
 
   参加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房管局、县药监局、县烟草局、县物价局、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县盐务局、县人行。
 
   3、诚信单位、商家开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优质服务介绍、品牌展示。
 
   4、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对公用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落实情况调查,并就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评议。
 
   5、开展一次农资市场专项检查,确保春耕生产的消费安全。
 
   6、组织开展一次3·15联合打假行动。
 
   7、对食品市场进行一次抽检。
 
   9、各有关理事单位与县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发布消费热点问题,公布2012年度维权成果。(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烟草局、工商局)
 
   10、现场文艺演出,消费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年主题征集抽奖活动。
 
   11、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2、各成员单位、消协理事单位、主要商家悬挂纪念3·15活动宣传标语一条。
 
   四、活动保障
 
   1、请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跟踪报道;
 
   2、3·15活动场地由行政执法局予以落实;
 
   3、3·15活动交通秩序维持和现场安全,请县公安局予以落实。
 
   附件:3·15活动宣传标语
 
   20xx年3月5日
 
   附件:
 
   3·15活动宣传标语
 
   维护消费者权益 和谐社会
 
   公平正义 和谐消费
 
   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重视消费安全 促进改善民生
 
   以人为本 理性消费
 
   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倡导诚实守信 共铸消费和谐
 
   搞好消费教育 提高消费素质
 
   改善民生促进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 促进经济增长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为消费者服务树立诚信品牌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范文

2.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2022年1月2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式发布2022年3·15晚会主题“公平守正 安心消费”。
“公”为公正、合理;“平”指平等。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政府主管部门要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
有了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消费者才能更加安心、放心消费,市场也将更加充满活力。发布主题的同时,节目组宣布将创新建立“3·15产品安全实验室”和“3·15信息安全实验室”,征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样本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分析,通过实验室定期发布“信息安全指数”,促进行业进步。

3·15在行动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是由总台联合十四家部委共同主办的公益晚会,已经陪伴中国消费者走过了32个年头,是中国最具影响力、公信力的品牌节目之一,被中国消费者誉为“每年最值得期待的晚会之一”。
活动的最后,3·15晚会向全社会进行线索征集,如果您在消费维权中遇到了困难,如果您是行业内幕潜规则的知情人,请通过线索征集邮箱315@cctv.com联系3·15晚会。3·15,我们在行动!
以上内容参考 九派新闻-2022年央视3·15晚会重要发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

3. 315消费者权益日

你好!
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一日期的选定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的《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获得 消费安全的权利;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合法申诉的权利。
   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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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4.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和影响

第一、 首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则它的首要意义和影响就是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存在的意义就是有意识的促进消费者权利和保护的开展,因为现在世界各地仍然存在许多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而使它们渐渐消失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意义
  
 第三、 因为有这个节日,所以每年3月15日,全世界的各个地方都会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权益的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第四、 而例如中国就会有一个大型315晚会,进行曝光。在这样的曝光在一家家的企业出来澄清,说明和改进,让中国的企业更好的发展,中国人民的消费权益受到保护,而这些都是它的影响和意义

5. 315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采用加强立法、新闻、检验、标准化等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制定了有关食品卫生、消费品安全、质量和计量、工业标准化以及禁止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法规,并采取了诸如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和加大惩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措施。   

315消费者权益日

6. 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队)、协会:
 
   现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附件: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3·15活动情况统计表
 
   3、3·15宣传标语
 
   4、西夏工商分局20XX年3·15大型主题活动分解表
 
   二〇XX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广泛深入地宣传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按照银川市工商局、银川市消费者协会提出的:“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的要求,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以“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宗旨,牢固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净化市场环境,充分展示打假成果,宣传名优商品,努力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健康、文明、可持续消费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15”组织各项活动从2月1日起至3月30日,为期两个月,其中3月10日—16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
 
   三、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芳
 
   副组长:白涛李科林祖宁
 
   成员:李宏民褚建平陈永安王海成王龙
 
   赵良忠吕幼涛徐群智王清辉陈立文
 
   沈如军蒙殿昌刘松山
 
   办公室设在消协,办公室主任褚建平(兼)。
 
   四、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1、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从2月1日开始,各部门要结合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农资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等工作,编写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直观形象的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教材、科学消费常识、宣传教育图片、幻灯片等宣传教育资料,针对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一会两站”,采取举办消费维权报告会、以案说法讲座、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工商干部送法下基层等多种形式,面对面的向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消费者进行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宣传教育引导,扎扎实实地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消费教育引导的强大声势。宣传教育期间,各部门要突出抓好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重点,在春节前精心组织2-3次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活动,掀起消费教育引导热潮,取得明显效果。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普及消费知识,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一会两站”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监督和助手作用,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2、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以“家电下乡---3·15消费维权进农村”为重点,各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统一在城市主要街道、农村集市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现场为消费者解答家电消费、汽车消费等商品消费知识,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同时要针对辖区实际,大力宣传工商部门的维权成果,并组织开展假冒伪劣商品识别等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设置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
 
   3月15日上午,西夏工商分局、西夏区消协在西夏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办西夏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动员大会。一是腰鼓队表演;二是企业代表发表消费维权倡议书;三是西夏区领导讲话;四是工商西夏分局领导通报2009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打假维权成果;五是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消费和科学消费的倡议宣言;六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处等活动;七是举办诚信企业放心商品大联展活动,组织四十家名优企业进行商品展示,充分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风采;八是举行“3.15”文艺演出、与消费者进行互动,进行消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大会结束后,参加区局组织开展的“绿色环保”假冒劣质商品集中销毁活动,落实12315热线值班制度,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确保申诉举报办结率达到100%。
 
   4、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各部门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年主题的各项活动。一是组织召开各界人士参加的“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座谈会,话消费,谈维权,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以“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为主要内容的售后服务状况问卷调查,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国家法定的售后服务“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三是围绕投诉热点、维权难点,结合市场整顿,开展商品消费调查,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促进经营者依法经营。
 
   5、开展“3·15”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宣传声势。“3·15”活动期间,各部门要主动与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大力宣传“3·15”活动,宣传工商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曝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假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在城市主要街道、中心区域布置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设置“你消费我服务、有事找工商”,“你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等温馨提示,大力营造宣传效果。
 
   6、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文化旅游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要做到心不能慈、手不能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狠,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突出抓好以下四项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蔬菜、禽蛋、奶制品、副食品、酱油、食醋、食盐、糕点、水发产品以及清真食品、清真餐饮等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消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对袋装面粉、大米、桶装食用油、超市预包装蔬菜、水果短斤少两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及经销有毒有害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清真食品准营证、清真标牌不一致、不符合经营清真食品条件的“假清真”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围绕春耕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着重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认真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的定向监测工作,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群众理性选择农资。加强对农资经营者“一账通”的监督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通过“送法”赶集市、进农村,现场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增强农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组织网络,大力推进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围绕家用电器、汽车、摩托车下乡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售后服务义务是否得到切实履行,确保农村商品市场规范有序。要通过“送商品消费知识下乡”、现场受理消费申诉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特别是要加大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消费安全,真正造福广大消费者,使城乡孕育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四是开展打击欺诈消费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旅游市场、文化市场和非法从事传销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虚假打折、欺骗宣传、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旅游或以旅游名义把他人骗往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刷“黑窝点”和“黑网吧”,切实做到依法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确保节日市场有序、稳定、安全运行,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规范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质量、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早准备、早策划、早部署、早行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涉及领域要宽,活动范围要广,宣传声势要大,社会影响要深,具体工作要扎实,宣传效果要显著。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扩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对“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强劲的舆论声势。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情况,并分别于2月12日、3月20前将“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 总结 以及统计报表报西夏区消费者协会。

7.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一: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取得的成果,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维权保民生、促和谐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企业、消费者搭建良性互动平台,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超越自我,加快实施新战略,促进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月1日至31日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北跃、南拓、中兴、强县”的发展战略,以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宣传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自觉把维护消费者各项权益这个消费领域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的和归宿,着力解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过上有尊严的幸福生活。全市工商系统和各级消费者协会开展各种有效的宣传咨询活动,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积极促进全社会联动的强大维权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营造有力的消费维权社会声势和氛围,为哈尔滨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迟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绪坤、宋玉章任副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安排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主要安排以下内容:
     (一)召开3.15新闻发布会。
     3月初组织召开3.15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2010年十大投诉、维权典型案例。
     (二)在消费维权网上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论坛。
     面向社会普及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和年主题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法律知识,促进安全健康消费,营造我市消费维权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流通服务企业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3月10日,市工商局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流通服务企业商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通报2010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20XX年一季度流通领域节能灯具、水嘴商品质量监测情况,与流通服务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召开年主题行业座谈会。3月7日组织保险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召开年主题座谈会,倡议保险行业成立诚实守信企业联盟,并发布依法履行社会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尊重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为承诺单位颁发承诺牌匾,并公示承诺单位名单及承诺事项。
     (五)开展“送消费维权知识+新消费理念+年主题”进商场、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一是“消费与民生”进商场。自3月1日起,各区分局、县(市)局消保部门和消协要组织人员普遍深入辖区内商场、超市、餐饮行业督促企业签定的《消费和解机制协议》实施情况并对食品行业进行检查。二是“消费与民生”进农村。以消保处和市消协为主,开展面向广大农村消费者的“送法律知识、送科技知识、送医疗服务、送名优商品、送文艺节目”“五下乡”活动。3月20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到双城开展“五下乡”活动,加强对服务领域的关注和投入,推动农村全面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释放城乡消费潜能。三是“消费与民生”进社区、进学校。各分局、县(市)局都要选择3—5个社区、学校设立“消费与民生”3·15活动宣传站,张贴年主题宣传画,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现场进行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增加消费需求,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民生的工作需要。
     (六)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星期二),一是市工商局、市消协向全社会发布2010年度消费投诉热点分析;二是市工商局、市消协在中央大街设主会场,开展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邀请省、市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工商、消协、质监、物价、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宣传、咨询服务。
     中央大街主会场设置8个区域:1、咨询投诉服务区。由市工商局、市消协、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卫生局等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及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向消费者发放年主题及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宣传材料。2、法律咨询区。请市消协律师团律师设置法律咨询台,为广大消费者义务咨询,提供法律援助。3、食品现场检测区。利用食品检测车、快速检测箱等快速检测设备,现场为消费者提供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并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食无忧”提供有效服务。4、消费维权宣传区。市局消保处、市场处、公平交易处、商标处、广告处结合自职能,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5、经营咨询服务区。由企业处、企管处、外资处负责,向市民提供关于企业设立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6、消费维权成果展示区。由道里分局、动力分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消保处、消费者协会、市场处、公平交易处、商标处、广告处制做宣传板,现场展示工作成果。7、设立商场、服务行业12315投诉站现场受理咨询服务活动。发挥企业12315投诉站作用,现场为消费者解决消费难题,提供咨询服务,宣传企业在商品质量管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8、“举行“名优”企业(商品)展示区。获得“消费者满意商品”称号的企业,以行业分别设:绿色食品展示区、家电展示区、节能环保建材展示区,到现场参加宣传活动,宣传企业和知名品牌,使经营者进一步遵循良好的商业伦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视质量、服务和信誉,提供更多更好的符合改善和保障民生政策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当日,各分局、县(市)局也要在辖区内设立分会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七)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圆满完成央视12315晚会现场热线指派任务。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12315信息化网络平台作用,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直播期间,加强市局12315指挥中心和各单位12315申诉举报中心值班工作,认真做好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议工作,积极受理、查处上级部门转办和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切实做到咨询解答快、受理诉求快、调处查处快、信息反馈快,确保消费者投诉、申诉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发布纪念“3·15”公益广告。从3月1日开始,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向广大市民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大力传播“服务民生促消费、拉动消费促发展”的科学消费理念,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工商、消协在广大消费者中的认知度。
     2、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3月份,在哈尔滨消费维权网站开辟“3·15”专题栏目,发布有关“3·15”纪念活动的消息。“3·15”当天下午,市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协组织开展网上咨询、投诉、申诉受理活动。
     3、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与各新闻单位合作,联办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邀请律师、专家、维权监督员、记者等嘉宾,共同探讨热点维权话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思考。宣传消费维权工作,提升消协组织在广大消费者心中的公信力。使“3.15”品牌更加深入人心,3·15活动更具有时代特点。
      五、活动要求 
     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月工作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进一步超越自我,奋发有为的状态推进新战略的实施,是紧密围绕市政府项目提速,政风建设年年主题,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努力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因此,开展这一活动,要坚持以内容新、工作实、效果好为要求,力求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求新务实、形式和内容统一上下功夫。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一年一度的“3·15”纪念活动是密切政群关系的有利契机。各级工商机关和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对“3·15”活动的认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展示局风、局貌的最佳时机,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克服厌倦、懈怠的情绪,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活动万无一失。
     (二)周密筹划,相互配合。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各项筹备工作都要早策划、早准备、早安排、早启动,确保各项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这次活动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要讲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细化分工,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严格督促检查,出现问题要层层追究责任。工作中要注意信息反馈,强化全局联动机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其中,3.15当天,中央大街主会场由市局机关、道里分局、动力区分局和五个直属分局共同开展活动,其他各分局、县(市)局要按照市局和本局3.15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和分工,在各自管辖区域内开展活动。中央大街主会场的8个活动区域的展板制作、桌椅设施等方面准备工作由市局消保处统一策划,办公室统一安排。
     市局将把“3·15”活动月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为督办内容,在活动月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通报,确保这一活动有始有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二:     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实现“实力临桂”、“魅力临桂”、“活力临桂”、“人文临桂”、“和谐临桂”目标工程之一,消费环境好坏、消费者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关系到临桂区作为桂林政治、文化中心的形象及市民评价,同时也是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试金石。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和关注3.15权益日活动的开展,中央电视台每年3月15日都组织有关部门举办直播晚会,进行全国性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的揭露,集中曝光一批不法企业,关注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临桂区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创建“实力、魅力、活力、人文、和谐”幸福临桂,根据自治区消纳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和桂林市消协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拉动经济和广西“两个建成”宏伟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促进临桂区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计划

8.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是什么?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通过发放传单或消费者刊物、电视节目、咨询和多种形式的展览等活动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宗旨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一般来说,消费者在商品买卖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应该要相关部门和组织来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的,消费者要建立好维权意识。
  
 因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的宗旨在于曝光假冒伪劣产品,提高人民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防范。促进社会诚信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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