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店市场监督局是检查什么

2024-05-18 13:53

1. 眼镜店市场监督局是检查什么

眼镜店市场监督局检查工作具体如下:1、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工作安排,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进行排查,对每家眼镜店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在用的验光设备是否按规定检定校准;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等医疗器械产品;2、开展监督抽检。验光设备是眼镜店光学验配的重要仪器设备,设备精不精准直接关系到验配的效果,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3、做好指导服务。对检查过程中,对所有的店家发放一本医疗器械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眼镜店市场监督局是检查什么

2. 眼镜店的监管部门

(一)所属行业      眼镜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行业为专业设备制造业(C35),细分行业为眼镜制造行业(C3587)。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专业设备制造业(C35)。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对眼镜制造行业的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对于从事眼镜行业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出口的企业而言,产业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      政策指导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行业技术法规、行业标准、行业政策、行业规划,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商务部负责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等。      技术监管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眼镜产品标准、质量、市场秩序的监督与管理,通过起草制定市场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引导眼镜行业规范发展。      2017年6月之前,眼镜类产品的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眼镜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眼镜产品。2017年6月,国务院作出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经研究论证,取消工厂制造型眼镜的生产许可证管理。      中国眼镜协会(China Optometric And Optical Association,简称COOA)是眼镜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眼镜行业唯一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中国眼镜协会由中国眼镜生产、验光配镜、贸易、科研、教学等单位自愿组成的社团法人组织,主要职能包括:(1)企业服务职能;(2)自律、协调、监督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3)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的职能。

3. 技术质量监督局有权随时查眼镜店的镜框吗

技术质量监督局没有权随时查眼镜店的镜框的,对于已经营业的店铺商品检查监督权利在于工商管理局以及下属机构,就是已经实行改革、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城市,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但是一定是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到营业场所进行检查。但是也不会一天到晚的随时查眼镜店的镜框的。
技术质量监督局主要职责就是对于产品生产企业、生产产品出厂前的监督;主要职责(就是此局详细职责也就是一个针对市场的----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并不包含对于没有计量、称量、包装量要求的眼镜店的镜框,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制度。

(二)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贯彻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指导区县推进质量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编制和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监督和管理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进口和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计量技术支撑体系。

(四)管理和指导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地方标准的组织制(修)订、审批和发布;管理除食品安全标准以外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推进标准化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

(五)管理和监督本地区检测认证工作。负责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计量认证、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对认证机构的办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六)管理和监督本地区产品质量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本市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和指导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国家规定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管理和指导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处理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和咨询工作。

(七)管理和监督本地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地区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商品包装的指导性规范,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

(八)负责本地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参与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市特种设备安全总体状况。

(九)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特种设备,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

(十)建立健全本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技术基础发展规划和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质量技术监督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协调推进质量技术监督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以及中介机构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一)参与推进本地区节约能源法律法规的落实。负责对能源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工作;负责组织节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组织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推进节能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本市销售的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锅炉、窑炉、经营性炉灶等设施使用的燃料标准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指导本地区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科研、信息化工作。

(十三)代表本地区参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活动;负责《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本市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

(十五)承办所在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技术质量监督局有权随时查眼镜店的镜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