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哪些

2024-05-06 16:23

1.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哪些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摘要】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哪些【提问】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回答】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哪些

2. 库区移民补贴费政策有哪些

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
一、各类补偿标准
耕地、菜地、鱼塘、果园等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的耕地该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至6倍补偿
苇塘、砂石地、林地(包括山坡果林地)等有收益的土地粮田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
宅基地、积肥场、场院地相连有收益的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
荒地、荒山、荒滩、宅基地等非耕地实际情况补偿
乡镇企业建设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占用土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3倍至5倍补偿
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占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占用土地前3年平均产值的3倍补偿
二、库区移民补贴相关法律规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3. 库区移民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

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第二十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第二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耕地的,应当执行占补平衡的规定。为安置移民开垦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而进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计入需要补充耕地的范围。

库区移民政策有哪些?

4. 库区移民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是不支持断绝父母子女关系这一说法的,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断绝父子关系后,如果是法定的方式继承财产的,儿子是具有继承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 领财政工资的库区移民能享受库区补贴吗

 
领财政工资的库区移民能享受库区补贴
库区移民补助一次发放一般为1年。
  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网购补助,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1、对生活困难者加以周济。
  语本《孟子·告子下》:“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 宋 曾巩 《王陟臣马珫户部员外郎制》:“耕敛补助之法,沟防通塞之政,郎於省闼,典领尤重。” 清 刘大櫆 《吴节妇传》:“而夫人勤女红,躬织纫,极艰辛以相补助。”浩然 《艳阳天》第三七章:“焦淑红说:‘真没吃的,政府要救济,社里也要补助。’”
  2、增益匡助。
  《后汉书·邓骘传》:“不能宣赞风美,补助清化。” 唐 韩愈 《独孤府君墓志铭》:“五年,迁起居郎,为翰林学士,愈被亲信,有所补助。”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窃观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补助朝廷者有矣。”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往者陈名夏、钱谦益辈,以北面降虏,贵至阁部,而未尝建白一言,有所补助,如魏徵之于太宗,范质之于艺祖者。”

领财政工资的库区移民能享受库区补贴吗

6. 库区移民外迁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7. 西津库区移民补贴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摘要】
西津库区移民补贴【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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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库区移民补贴有标准,库区移民补助的钱是国家拨付。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扶持期限为20年。其中,在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60岁以后的一下子领取二十年的补偿金。60岁以前的每年领取600元,直至领取20年【回答】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使用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移民远迁后,在水库周边淹没线以上属于移民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房屋等应当分别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回答】

西津库区移民补贴

8. 水库移民的相关政策

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3、《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