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出庭前准备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4-05-07 09:56

1. 律师做出庭前准备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1、起诉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2、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的执业证;3、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4、代理词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律师做出庭前准备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2. 律师出庭都需要有什么证件

律师作中国庭除应该提交事委托书外需要提交所律师事务所庭函、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经核由庭律师执业证原件交中国律师   《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民事诉讼〉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中国除根据民事诉讼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应按照列规定向民院提交相关材料:   ()律师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律服务工作者应提交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律服务所具介绍信及事位于本辖区内证明材料;   (三)事近亲属应提交身份证件与委托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事工作员应提交身份证件与事合劳事关系证明材料;   (五)事所社区、单位推荐公民应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事属于该社区、单位证明材料;   (六)关社团体推荐公民应提交身份证件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证明材料希望能帮助望采纳

3. 原告律师出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原告律师出庭前准备材料有:
1、起诉状、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的执业证;
3、原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4、代理词等。
一、起诉对方个人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二、去起诉都需要带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起诉民事赔偿 需要什么资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1)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2)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3)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4)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1)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被告为个人的,提供其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2)原告为单位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记证明。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原告律师出庭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4. 民事案件律师出庭应做哪些准备

律师在民事案件开庭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就是收集证据,了解过案情之后,结合相关的法律依据写答辩状,而且律师也可以帮助当事人写起诉书,还有就是充分跟委托人进行沟通,帮助委托人舒缓即将开庭的这种焦虑情绪,律师都知道应该做哪些事情。
一、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开庭之前律师当然不是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做这些准备工作的,律师的每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肯定都是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见的,有什么问题也会及时的跟委托人进行沟通。而对于委托人来说,也只有充分信任律师,才能争取到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

5. 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1、案件受理后,辩护律师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出示律师执业证,提交如下法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函;
(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辩护律师在阅卷、会见被告人后,应为出庭辩护作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是否申请回避;
(二)是否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被告人要求不公开审理的,辩护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
(三)整理被告人(包括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自行调查取证;
(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四)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人民警察、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五)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六)确定辩护思路及辩护观点,草拟辩护方案,辩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问提纲(包括发问被告人、同案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
2、质证提纲(对公诉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一、醉驾开庭要哪些人在场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以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处罚,争取缓刑等,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一般不会向家人告知判决内容的,不过会有宣判,家人可以去听。
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案情,分析案情,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及提供其他法律帮助等。
二、醉驾撞人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新修订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的醉驾案件进行调研,并酝酿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4、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律师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6. 辩护律师出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会见被告,增进互信,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认真阅卷,找准问题,全面掌握案情  。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⑵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把握庭审辩护提纲。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提前设想,搞好庭前预测准备。
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总之,刑事辩护人的庭前准备工作是刑事辩护人的基础工作,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刑事辩护人只有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才能在庭审中做到应付自如,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尊严,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刑事辩护人的神圣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7. 律师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庭前准备阶段1、事实整理(1)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和潜在需求,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析,给予初步建议;(展示专业能力和专业形象)(2)接受委托后,与客户进行全面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同时制作详细的工作底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要保存复印件,将原件交还当事人;(3)整理案件代理思路,制作补充问题清单及补充材料清单,让当事人书面回复;(4)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特别是对案件办理至关重要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的材料,律师需要调查取证;(5)初步确定案涉法律事实、待证事实。2、法律观点梳理(1)判断法律关系性质,选择案由(强化案例检索和学习),确定诉讼请求(考虑请求本身是否清晰明确、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可靠);(2)就对方请求事项逐项进行答辩/抗辩,考虑是否需要提出反诉请求、追加第三人等;(3)围绕聚焦本案争议焦点所涉及的核心法律问题,梳理和检验法律依据、判例经验、法理支撑;(4)应高度重视保全续保的问题,做好对当事人的提示工作。3、对方观点预判(1)预判对方可能引用的法律规范、(建议大量研读类似案件判决书)、对要件事实的观点、对证据的观点;(2)分析对方提交相反证据和核心证据的证明目的。4、案件核心争议点归纳(1)切勿遗漏潜在争议点;把握和厘定核心争议焦点的争锋性;(2)充分了解对我方不利的材料,找出其形成、形式、内容、时间及与其他证据的一贯性等方面的瑕疵;(3)区分有争议事实和无争议事实,形成、精简修正、检验争议点清单。二、庭审准备阶段1、证据整理(1)开庭前系统整理主诉证据或者被告的应诉答辩证据;(2)预判相对方可能提出的对抗性主张和观点,组织反驳证据和补强证据;(3)梳理其它可能影响裁判者心证的证据;(4)开庭前完成证据形式合法性的准备(开庭前一周完成证据原件核对,开庭前一个月完成证据翻译或公证认证手续)(5)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同时制作证据目录,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内容。2、庭审方案准备(1)全面归纳和梳理案涉主要争议焦点(包括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2)进行充分的法律检索(相关案例和裁判观点),并摘录整理;(关注己方主张的法律条文及其适用的例外情况)(3)开庭前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就证明内容与待证事实发表质证意见;(可将质证意见拷贝给法官和书记员)(4)对于争议较大的事实,预先拟定若干需当庭提出的问题向对方提问;(5)草拟初步的代理意见/答辩意见,作为开庭时发表辩论意见的提纲;(6)庭审前征询当事人意见,是否愿意调解(文件当事人自己签字+代理律师签字)。3、与当事人的沟通(1)开庭一周前,就庭审策略、案件事实梳理及证据原件核对等事宜,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打消当事人出庭的紧张感;(2)对出庭当事人作庭审辅导,谨慎确认有关事实;4、其他开庭材料准备(1)律师证原件、加盖律所公章的公函;(2)若当事人或己方证人出庭或旁听,事先通知其携带身份证原件。

律师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

8. 律师开庭要做什么准备

律师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有:做好会见工作、认真阅卷、掌握案情、制作辩护意见等,对于律师需要在法庭上根据相关法律适用情况来提出合法的辩护程序,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律师开庭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做好会见工作,奠定刑事辩护的基石。会见被告人应当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细致的听取被告人陈述案件事实。      2、认真分析犯罪原因,查清有无排除犯罪的事由。      3、了解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态度,区分故意、过失或意外。      4、了解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      5、了解被告人个人及家庭情况      (二)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从中找出问题。      (1)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      (2)全面审查证据,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审查证据要注重细节,凡是涉及案件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悔罪表现的一切方面都得引起高度的重视,不得敷衍塞责。      (3)拟好庭上向证人、被告人、被害人发问和质证的提纲,从发问当中揭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和事实。      (三)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辩护提纲制作要注意:      1、立足全案证据。包括控方的证据和辩方的证据。司法实践中,完全忽视案件的证据、脱离案件证据的辩护方案,没有哪一个法院的法官敢支持,其辩护效果可想而知。      2、辩护方案应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辩护方案涉及实体法、程序法以及证据,无论是无罪辩护还罪轻辩护,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辩护方案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自行其是。      3、注重实效,确保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四)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对公诉意见做好有针对性的准备,对刑事辩护人的成功辩护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辩护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以上就是律师在开庭前需要准备的相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对当事人进行合法合理的辩护,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具体情况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否则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