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养老机构到什么时候能够解除封闭管理?

2024-05-16 17:58

1. 2022年武汉市养老机构到什么时候能够解除封闭管理?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锐

小时新闻记者从杭州市民政局获悉: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民政厅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关于调整部分城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杭防组办〔2021〕91号)精神,12月26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各区、县(市)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入院探视,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入院登记等工作;入院探视时,需佩戴口罩,在探视室探视。
二、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全部恢复正常运营。
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科学精准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执行。

2022年武汉市养老机构到什么时候能够解除封闭管理?

2. 武汉旧城改造项目施工单位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吗

要的。项目入库资料组成。1.发改或工信立项、核准、备案、批复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总投资、建设内容、项目名称要与项目匹配。2.施工合同/购置合同、施工许可证:具备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开工时间,必须是项目主体内容的施工合同,购置类项目合同、发票要与项目一致。3.现场照片:照片应有拍摄日期并注明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拍摄人,并能体现出投资项目的施工现场,购置类项目的照片要有设备入镜,以证明设备已交付或已安装。1.会议纪要、政府批复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清晰详细地写明项目基本情况。2.累计完成投资凭证:在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后,准备工程进度单或会计科目和支付凭证作为入库资料,前者要列出工程各个分项的明细和合计,后者需列出支付票据、支付明细和投资额的计算过程。3.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说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工时间、计划总投资、建设内容、开工时间、项目进度等。4.现场照片:在现场照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需要有县级以上统计机构投资专业工作人员出镜。附表:常见的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和不能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3. 2022年湖南康复师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5-25日湖南康复师可以进行报名和缴费。康复师属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的技能证书之一,每年都会在固定时间在组织报名、缴费和考试。康复师的招生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一、医学院校在校学生、护理从业人员、康复理疗从业人员、康复保健中心人员、从事过保健、美容保健、心理咨询、营养保健职业的人员。二、对于想从事康复理疗行业的人,首先要考取相应的证书。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社部和卫健委所颁发的,发证机构是国家权威机构,权威性毋庸置在当前中医药发展大背景之下,基层从业者考取康复理疗师证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而且随着中医药各项发展的不断完善,行业内不少权威从业证书的报考及考试难度不断增加,建议早考为好。

2022年湖南康复师报名时间

4. 武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维护系统怎么变更授权

一、医保异地就医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满一年后才可以变更。变更过程如下:打开五险合一软件,“数据采集”—“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填写相关信——“保存”—“打印”变更表,然后报盘,变更表盖章,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开通网上业务的话,直接在网上操作就可以。

二、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

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摘要】
武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维护系统怎么变更授权【提问】
您好,我是小张,我已从事职场专业多年。很高兴为您解答🌹🌹🌹我已看到您的问题,🎈🎈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请您稍等马上回复您💪💪💪【回答】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医保定点医院变更如何办理

个人自行变更:如果是参保本人自己缴费的医保,想要变更,就需要拿身份证、社保卡到缴费的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次日到新医院就可以就诊。地址: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单位代为变更:如果是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的,把本人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负责社保的同事,同事汇总员工变更信息后再登录官网,并由单位负责的同事在网上进行变更即可。


转院就医如何办理

据悉,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因病情确需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或因病情危重等紧急抢救病症在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可以办理转院。转院就医办理方法一,由医院医保办通过医保系统向医保中心进行网上转院申报,医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方法二,由单位经办人或本人或亲属在住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到武汉市医保中心2楼服务窗口进行转院申报。


武汉医保定点医院变更如何办理?不难知道,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变更的方法有两种,即个人自行前往实地办理变更和由所在的单位代为办理变更。此外,市民因急诊或硬件设备等原因需要转院申报的,其转院就医办理的方法有网上申报和实地申报两种。【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5⭐赞哦~【回答】
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动态维护,医疗机构维护授权失效,如何申请变更【提问】
一、医保异地就医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

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因公到异地出差或回乡(异地)探亲(短期异地定居)、旅游等特殊情况需异地就医的,应在急诊后三日内到参保统筹地区办理异地就医申请、审批手续,

特殊情况可暂行电话告知。异地就医人员居住地发生变更或病情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定点医院时,须到参保地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

二、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首先,定点医疗机构需要满一年后才可以变更。变更过程如下:打开五险合一软件,“数据采集”—“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填写相关信——“保存”—“打印”变更表,然后报盘,变更表盖章,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开通网上业务的话,直接在网上操作就可以。

二、什么情况下异地就医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对于经多次检查会诊、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疑难病症或是因为诊疗医院无条件继续诊治,需到市外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参保人,要经过审批方可异地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回到本市后按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在申请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后,参保人的医保IC卡将暂时被锁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时来市社保局办理解锁即可。

异地突发急病就诊,若没有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在外地突发急病的,其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支,保留好门诊急诊记录、医疗费用明细单、发票、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等回到本市后,经过审核的,可按照相应标准办理报销手续。【回答】

5. 汉阳区医保局办重症需要本人去吗?带那些东西呢?如果非要本人去上班时间是什么呢谢谢

办理手续不需要本人去,社保机构工作时间去办理,带上办理人身份证件,患者的身份证件,社保卡,医院诊断证明文件档案,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然后需要患者到社保机构指定的第三方医院复查,等待批准就可以了。

汉阳区医保局办重症需要本人去吗?带那些东西呢?如果非要本人去上班时间是什么呢谢谢

6. 武汉出城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您的绿色健康码,行程卡,三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1、保障我市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及生活物资保障车辆(本市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派工单、收件函,对车上人员(原则上一车2人,含司机)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2、对捐赠我市医疗物资、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的车辆,凭接收单位开具的证明、收件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3、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运送医护人员、抗疫医疗物资车辆凭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公函,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4、警车、消防、抢险、环卫、邮政等特种车辆及印有“公务用车”字样的车辆,对车上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及时放行。1、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生活、特殊疾病治疗等原因必须出城的人员以及滞留在汉外地人员(以下简称出城人员)可以出城,但要坚持错峰出城、分批实施,适时安全有序原则。出城人员不属于被要求隔离的人员(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处于观察期的治愈出院患者),且须身体健康,没有发热、干咳、气喘等症状。2、中央、省直在汉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市直部门单位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区直部门人员出城的,由所在单位报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其他人员出城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3、进出城通道综合服务站现场执勤民警查验批准文书,对出城人员身份核对无误、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放行。4、出城人员到达目的地后,须做好不少于14天的健康监测,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7. 武汉居民医保什么时候交2022年的

武汉居民医保2021年9月1日启动缴费交2022年的。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武汉居民医保什么时候交2022年的

8. 武汉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一、参加生育保险多久可以享受待遇?答:用人单位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 二、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包含哪些项目?答: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三、怎么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及费用结算?答:参保职工在诊断妊娠后,生育或实施流引产、计生手术前,应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参保人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申请。参保职工通过本人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武汉人社”,选择小程序进入,在“其他业务”栏目下选择“生育就医登记”。生育就医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持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结算。四、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答:(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7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限额185元。(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1、顺产、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2、助娩产: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3、剖宫产:三级医院3900元、二级医院3100元、一级医院2600元;4、人工引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5、住院人工流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6、门诊人工流产: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三)计划生育手术费限额标准:1、放置宫内节育器80元,取出75元;2、皮下埋植术100元,取出55元;2、输卵管结扎术1500元;输精管结扎术500元。五、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需要哪些资料?答:①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②在非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书面申请;③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④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⑤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⑥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六、生育津贴待遇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及申请资料有哪些?答: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护理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1)《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2)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的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3)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到职工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申领手续。         七、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按什么基数核发?答:(一)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二)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三)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四)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八、生育津贴及护理假津贴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答: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3、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4、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5、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15。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条件是什么?答:(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十、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待遇享受范围及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一)生育医疗费包括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怀孕、生育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品费、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引)产、绝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二)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按《武汉市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规定的定额执行。医疗费用在定额以内的,按实际支付;医疗费用高于定额的,按定额支付。(三)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四)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在产后或流(引)产术后3个月内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现金报销。 十一、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怎么领取及查询?答:(一)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由用人单位领取,用人单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地区栏选择武汉市-(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上业务-单位网上综合查询-单位往来结算单打印)、个人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里的“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模块查询)查询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金额,出账后5个工作日划拨到单位账户。(二)生育人员领取拨付到社保卡金融账户的生育费用时,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制卡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十二、未婚生育分娩、流(引)产或施行计生手术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答:不能,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十三、生育第三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答:不能,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规定:不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十四、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核发?答: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武医保[2019]67号)规定: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