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由谁提供??

2024-05-16 03:25

1. 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由谁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该条文位于总则,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活动属于指引性而非强制性。
鼓励,侧重于精神方面的激励和引导,支持,则包括资源的配置。鼓励和支持的对象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性:
家庭教育活动对于受益者家长及其他监护人是免费的、公益的,确保家庭教育责任主体都有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权力。同时,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的正常经营运作来源于政府购买服务。
这条法律条文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切实解决了家庭教育指导中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经济负担。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由谁提供??

2. 国家鼓励和支持谁来做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统筹建设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开设公益性网上家长学校和网络课程,开通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

注意。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