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介绍

2024-05-04 17:55

1.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China Green Carbon Foundation),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7月19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本基金会是中国第一家以增汇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为目的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由中石油和嘉汉林业等企业倡议建立,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自2010年成立以来,已获得境内外捐赠资产4亿多元人民币,先后在中国20多个省(区、市)资助实施和参与管理的碳汇营造林项目达120多万亩。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介绍

2. 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成立背景

气候变化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世界各国积极采取行动,为减缓气候变化进行着不懈的努力。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巨大的吸碳、储碳与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降低温室气体浓度,减缓气候变暖的有效途径。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把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以生物量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个过程称为“汇”,即森林具有碳汇功能,在一定时期内对稳定乃至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加强森林管理和林地保护等减少碳排放,不仅是国际社会积极倡导和支持的的碳减排措施,也是《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重要内容。而且通过林业措施增加碳汇、减少排放,成本低、易操作、综合效益好。林业成为中国承诺自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即到2020年,中国将比2005年增加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增加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政府目前尚未给企业设定温室气体减限排指标。为此,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碳排放的社会责任,主要依靠企业的志愿行为。企业既可以通过降低能耗,提高能效,使用清洁能源等方式减少排放,也可以通过植树造林、保护森林等活动来增加碳汇。因此,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嘉汉林业投资公司等企业的倡导下,在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等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国家批准设立了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的设立为企业和公众搭建了一个通过林业措施储存碳信用、展示捐资方社会责任形象的平台。这个平台既能帮助企业志愿减排,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又能增加森林植被,减缓气候变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家林业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并为基金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内容

中国绿色碳基金是推进以植树造林、固碳减排为目的的林业碳汇工程,是一个重大的绿色战略行动,是中国石油“奉献能源、创造和谐”企业宗旨的具体体现。同时,中国石油也高度重视生物质能源业务的发展,将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中国石油将以中国绿色碳基金的成立作为起点,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内容

4.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成立时间

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仪式在2007年7月2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贾庆林出席成立仪式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积极植树造林,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努力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为我国的林业和生态建设作出贡献。

5.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应对气候变化,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国家林业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绿化基金会、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保护国际及嘉汉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绿色碳基金,作为中国绿化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接受中国绿化基金会的统一管理。第二条 本基金为开放式公募基金,面向国内外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所有进入中国绿色碳基金的资金,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该基金的宗旨是:大力宣传碳汇事业,积极倡导国内外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资加入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等活动,增强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整体碳汇功能,加快中国森林恢复进程,提高保护生物多样性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减缓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第四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绿化基金会章程》和《中国绿化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规则》进行管理。第五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实行执行理事会负责制。执行理事会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国家林业局碳汇管理办公室,下同)、捐资方和中国绿化基金会等共同组成。执行理事会对中国绿色碳基金年度收支和使用的计划、预算、决算进行审批与监督。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或合同制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执行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第六条 任何自愿通过参与植树造林,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的国内外企业、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捐资形式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并根据出资额度,确定其相应的常务理事或理事成员资格。第七条 凡自愿捐资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的企业、组织和团体,均需和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共同签订加入协议。加入该基金的企业、组织和团体如需单独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等活动,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与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具有碳汇计量资质的相关技术单位共同签订专项业务合同,并作为实施该业务活动的依据。个人捐资加入中国绿色碳基金,另行规定。第八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主要用于开展下列活动:1、实施以积累碳汇为主要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经营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它相关项目;2、林业碳汇的计量与监测、碳汇技术标准的制定、碳汇管理政策的研究及碳汇相关信息发布等;3、开展森林与气候变化、林业碳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宣传、论坛和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4、对在开展碳汇造林、科研、宣传和与其相关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组织、团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本金可以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通过购买有价证券等有效途径,促其安全保值增值。基金增值收入仍纳入该基金用于开展相关项目活动。第十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项目由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和捐资方共同管理,具体管理和技术要求见《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绿色碳基金碳汇项目造林技术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注入中国绿色碳基金的资金将收取3%-10%的管理费,具体比例,将根据捐资额度,本着共同协商原则,由捐资方、国家林业局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绿化基金会在共同签署的协议中加以明确。管理费的提取按捐资额度,原则上控制为:1亿元(含)以上按3%提取;5千万(含)以上,1亿元以下,按4%提取;1千万(含)以上,5千万以下按5%提取;1千万以下按10%提取。第十二条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接受国家、社会与捐资人的监督;筹集、使用、管理情况,每年向中国绿化基金会监事会、中国绿色碳基金执行理事会和基金捐资人报告一次,并以公报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绿化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中国绿色碳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6. 中国绿色碳基金的介绍

从2005年2月16日起开始生效,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京都议定书形成了碳信用市场。经过国际谈判公认,作为符合条件产生碳信用的造林和再造林活动,不仅能够减少二氧化碳从而减缓气候变化的步伐,而且通过在主要保护区例如云南和四川的植被修复活动能够减轻对栖息地的破坏和防止土壤和水分对分水岭的腐蚀。 绿色中国碳基金的主要目标是提供资金渠道,从京都和非京都碳市场(自愿市场)、政府和私人部门到最需要发展的领域,而这些领域能够带来生物多样性保护、支持社区发展和减轻气候变化多重利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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