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2024-05-18 22:32

1.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1、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不予扣除需做调整。
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
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6、罚款、罚金、滞纳金。
7、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8、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9、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0、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11、五险一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2. 汇算清缴怎么调增调减

一、正面回答汇算清缴怎么调增调减:1、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了,不需要做账务处理;2、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的内容是涉及税前扣除问题,影响应纳税额,无需在会计账上处理;3、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4、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二、分析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归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三、纳税调增的项目包括哪些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职工教育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1.5%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工会经费填写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标准计税工资总额的2%不得税前扣除的部分。

3.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超过税法规定不予扣除需做调整。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4.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5.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法律分析: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的原则就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6.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1、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 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1、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摘要】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提问】
1、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 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1、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回答】

7.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如下,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摘要】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提问】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收入类项目如下,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回答】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8. 汇算清缴调增要做凭证吗?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增调减是账外调整不需额外做的凭证。【摘要】
汇算清缴调增要做凭证吗?【提问】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增调减是账外调整不需额外做的凭证。【回答】
不做帐务处理,那资产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和汇算清缴后的利润不一致,如果股东分配利润的话要按哪一种来【提问】
是按资产负债表中的来分配还是汇算清缴的来分配【提问】
只需要调报表就行了,按照资产分配【回答】
这个不用进行账务处理,这个只是以后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与账务处理无关,只是后期计算交企业所得税的依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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