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吗

2024-05-14 19:13

1. 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吗

一、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
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
2、召开监事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专职监事会负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能够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3)具有企业经营管理、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有相应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3、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选举的监事进行股东大会决议;
4、召开新一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负责人。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负责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二、职工监事的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三、职工监事职责是什么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董事会的形成什么
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或者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法定的董事资格如下: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当公司董事,就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其代理人。在目前的公司法实践中,董事只能由自然人担任。其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董事;
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但人数也不宜过多,以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办事效率。因此公司或在最低限额以上,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的人数。由于董事会是会议机构,董事会最终人数一般是奇数。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人数较多的公司还可设立常务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职工监事会选举流程是什么吗

2. 董事会改组换届选举程序是什么?

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是:1、提议召开董事会;2、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包括提名、选举、读票、公示等;4、作出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 公司董事变更后监事换届需要时间?

监事变更需要一周时间。申请人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监事的身份资料以及变更监事决议书等。监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公司董事变更后监事换届需要时间?

4. 监事会主席人选产生方式是什么?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不同类型的公司如下:
《公司法》第52条第3款。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超过半数的监事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71条第2款。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由监事会成员指定。
《公司法》第118条第3款。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的半数以上选举产生。

5. 监事会主席选举流程有哪些

以公司类型不同,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选举流程有哪些

6. 职工监事选举办法

法律分析:职工监事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对董事、董事会负有监督职责。职工监事的选举流程: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确定。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职工监事条件: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监事职责: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7. 董事会能不能出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结论:法律并未赋予董事会制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权力,从法理上分析,也不可能赋予董事会这个权力。
公司法之所以不赋予董事会有制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权利,是因为现代公司是一个四权分立的组织结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经营机构,经理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是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监督的对象之一就是董事会及其成员,如果董事会能影响监督机构的选举,那监督机构就容易成为经营机构的附属,公司将处于无监督的失控状态。这是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实践中,可以制定一个方案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游说股东,影响股东大会的投票。


董事会能不能出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 股票监事会换届是好是坏

这个要根据具体的企业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是往好的方向发展。
在很多法律体系中,任命和解除董事都要经过股东大会上股东的投票表决。
董事可以因为辞职或者去世而离开。在一些法律体系中,董事可以被其他董事协商罢免(在一些国家,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但是在另外一些国家,则没什么限制)。
一些司法权也允许董事会直接任命董事,来填补因退休或去世而出现的空缺,或者作为现有董事的补充。
实际情况中,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来罢免一位董事是非常困难的。在很多司法体系中,董事有权接收到特殊的要对他进行罢免的提醒。公司要经常为要被质询的董事提供这种提议的副本。 董事可以要求公司撤换任何他不想要的代表。此外,董事的合同经常赋予他们,即使被罢免,也可以获得赔偿的权力。另外会提供诱人的金手铐来阻止罢免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