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人士什么意思

2024-05-16 22:45

1. 自雇人士什么意思

自雇人士是指所有年龄介于18至65岁,并且不是以雇员身份提供服务或货品以赚取入息的人士。
一小部分雇主为了逃避应有的劳动责任,包括强基金供款,会不合理的以自雇人士身份聘用员工,甚至要求现有雇员签订新的雇佣合约,转为自雇人士。
在国内的自雇式经营被传讹为近似于“妖魔化”的今天;国外雇佣关系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自雇式的经营理念相当广泛,特别盛行于服务行业,主要的劳动所得都由自雇人士自己获得,而很小一部分才被公司榨取。相比较而言,自雇式经营模式更适合于服务业。

优缺点:
自雇的方式是一种好玩的工作状态,带着创新和自由的意思,尤其那些做设计的人,会以此为理由,不自由则无灵感。可是他们还是会有这样的尴尬:接一单活,开足马力,拿到薪酬,逍遥快活,旅行游玩,享受消费。而下一单活却不知在何处,有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意思。
自雇所注重的是随意,随意的生活状态,无组织无纪律的工作方式,他们所该享受的社会福利,也只能从自己那里获得。虽然他们可以逃避个人所得税,可是那些保险、医疗、公积金等,也要自理。

自雇人士什么意思

2. 什么是自雇人士

做老板果d就系自雇
  什么是自由职业者 一、“自由职业者”这个词,远不如其对应的英文(就是本版的英文名)来的贴切。“Self-employed”,自己雇用自己,中国香港人译作“自雇人士”。 根据《韦氏大词典》,自由职业者是:工作,不隶属于任何组织的人; 不向任何雇主做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的人。 比较准确的定义:是脑力劳动者(作家、编辑、会计等)或服务提供者,他 们在自己的指导下自己找工作做,经常但不是一律在家里工作。 别名:顾问、临时工、承包人、自由代理人、单飞雁、独行侠、单干户、自 由工、唱独角戏的、靠电话联系进行工作的人、电信通(指精通电子的人,尤流行 于欧洲)、虚拟雇员、虚拟企业主(目前非常流行)。 在中国,自由职业者包括三类人: 第一类是小本生意人,如个体零售店、小吃店、冲印店、装修公司老板 第二类是没有底薪的推销员,如寿险顾问、地产经纪、广告中介、传销人士 第三类是专业人士,如摄影师、专利代理人、律师、会计师、牙科医生、、技术顾问、管理顾问、管道工、电工、理发师、艺术家、等等 对于第三类的自由职业者,钱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们的性,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的自由,以及在他们的领域中被尊称为专家,都比单纯的金钱重要得多。 大部份自由职业者是喜欢亲自动手的人,他们不愿意雇用帮手,因为不相信别人会做得跟他们一样好。大部份自由职业者不喜欢与别人合伙,因为不相信别人会按照他们喜欢的方式做事。 自由职业者的悲哀是,他的事业越成功,意味着他的工作时间越来越长,与家人共聚的时间越来越短。 二、 自由职业者是指跟体制或者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是对当代都市新新人类而言,多为从文从艺人员,如自由撰稿人,美术人,音乐人,电脑精英,策划人等。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体制的放宽,技术的进步,自由职业者也正在向其他领域不断扩展。学者指出,医生,律师等将会成为最大的自由职业者群体。  与自由职业相对的除了传统的雇佣职业,还有签约职业。20世纪90年代,签约职业相对于体制内来讲是个极具诱惑力的词汇,诞生了许多签约作者,签约演员,专栏主持人等。著名撰稿人王朔,音乐人郝峰,谭盾等都是当时媒体捕捉的热点。自由职业者享受着无拘无束的自在生活,但由于水平和名声尚不能达到"签约"的高度,有时也要以生计的窘困为代价。但是无论如何,对这种生活方式的向往,一直就是绝大多数不满于生活现状愤世疾俗的新新人类的梦想。两年前西安曾报道西安高校毕业生"两成毕业生工作还‘悬'著,毕业就想做SOHO"。  有人认为所有没有正式单位的人员都可以叫做自由职业者,包刮待业人员,失业人员等。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所谓自由职业,即首先要有职业,而后再有自由。一个人没有职业,找不到职业,是不可以叫做自由职业者的。美国人罗伯特和莎伦在《富爸爸财务自由之路》一书中将世界上所有的人分为四类分在四个象限:E,雇员;S,自由职业者;B,企业所有人;I,投资者。他们认为四类人都有自己的理想生活状态:E,雇员,我有一份工作;B,企业所有人,别人为我工作;S,自由职业者,这工作属于我;I,投资者,钱为我工作。由此可以看出,作为一名自由职业者,必须至少有一项能够安身立命的本领,比如写作,摄影,动画制作等。对于那些一无所有,一无所长的待业人员,失业人员是不能被称作自由职业者的。成为自由职业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成为自由职业者,必须是具有一定的知识与技能,社会生存能力,还要有坚强的意志。缺乏生存的技能,缺乏相应的社会关系,就没有资格做一个自由职业者,成为自由职业者的决不是无能者和平庸者。
  自雇人士自己系老板
   所以无话有薪假期既
   身份唔系雇员
   所以话无话《雇佣条例》及《雇员补偿条例》
   积金方面
   亦无强积
   只有自愿供款.
  参考: .knowledge.yahoo/question/?qid=7006090703248

3. 自雇是什么意思?

自雇,或称自雇人士,其工作的雇主就是自己。
此类劳务提供者承担商业风险,不受劳动法律所保障,不能享受员工福利、有薪公众假期、工伤赔偿、退休金等。自雇者要申报营业牌照,为其收入申报利得税、营业税。有些自雇人士是自由职业者。而公司、商店的老板也是自雇人士的一种,但他们不算是自由职业者。
大部分的自雇人士是以自己的名字单独打广告的。因为他自己就是一家公司,要么卖产品,要么提供服务。那些律师、会计师、医师、房地产顾问、理财顾问、甚至是一些卖水、卖电的销售人员,他们都是自雇。政府的规定里自雇的种类非常之多,几乎各个行业皆可。

优缺点
自雇的方式是一种好玩的工作状态,带着创新和自由的意思,尤其那些做设计的人,会以此为理由,不自由则无灵感。可是他们还是会有这样的尴尬:接一单活,开足马力,拿到薪酬,逍遥快活,旅行游玩,享受消费。而下一单活却不知在何处,有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意思。
自雇所注重的是随意,随意的生活状态,无组织无纪律的工作方式,他们所该享受的社会福利,也只能从自己那里获得。虽然他们可以逃避个人所得税,可是那些保险、医疗、公积金等,也要自理。

自雇是什么意思?

4. 什么是自雇人士?定义是什么?

如 果 你 从 买 卖 货 品 、 提 供 专 业 或 个 人 服 务 赚 取 入 息 , 你 会 被 视 为 经 营 行 业 、 业 务 或 专 业 , 并 当 作 是 一 名 自 雇 人 士 。 简 单 来 说 , 自 雇 人 士 是 为 自 己 工 作 , 而 不 是 以 雇 员 身 分 受 雇 的 人 士 。 

自 雇 人 士 可 以 是 东 主 或 是 合 伙 业 务 的 合 伙 人 。

5. 什么是自雇人士,农民是自雇人士吗?

自雇,或称自雇人士,其工作的雇主就是自己。此类劳务提供者承担商业风险,不受劳动法律所保障,不能享受员工福利、有薪公众假期、工伤赔偿、退休金等。自雇者要申报营业牌照,为其收入申报利得税、营业税。有些自雇人士是自由职业者。而公司、商店的老板也是自雇人士的一种,但他们不算是自由职业者。
    农民不属于自雇人士,但是有些农场主为自雇人士。

什么是自雇人士,农民是自雇人士吗?

6. 个人雇佣什么意思

个人雇佣个人不是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是按雇佣关系来进行处理,劳动关系是会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而对于雇佣关系是发生在雇主约定雇员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一定的工作所存在的。
一、个人雇佣个人是劳动关系吗?      雇佣个人不属于劳动关系,应该按照雇佣关系来处理。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      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关系。二、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并且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有严格的限制,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为16周岁以下或女性超过55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劳动者,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系用人单位的成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下从事工作。      (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关系主要由劳动法调整,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劳动法属于社会法范畴,所维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因此,在劳动法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较多权利,承担较少义务,而用人单位承担较多义务,享有较少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在保障最低标准之上与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雇佣关系主要受民法调整,包括《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其对雇佣关系的规定比较宽泛笼统,主要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对雇佣关系主体几乎没有最低保障的限制。      (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而雇佣关系主体之间产生劳动纠纷,则适用民事争议处理程序,当事人可以采用仲裁或者诉讼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可根据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并非诉讼的前置程序。      (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者侵权造成劳动者身体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知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则适用工伤保险进行赔付。      (六)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在许多方面受到国家的干预,体现国家的意志,须以国家法定的工资、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为内容。比如,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给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要受到国家公权力的干预。再如,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如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而在雇佣关系中,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如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内容等是通过双方的自由协商来确立的,贯彻的是私法中的“契约自由”精神,用人单位也非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工伤、养老等劳动保护,除非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国家公权利对雇佣关系的干预相对较少。      (七)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而在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或几项工作为目的,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劳动者没有成为用人单位一员的主观意图,用人单位也没有接纳劳动者成为单位内部职工的意图,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虽然也要接受用人单位指挥、监督,但并不受用人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的地位处在同一个平台上,劳动过程主要依靠劳动者独立完成,劳动内容也并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性质,一种是建立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而对于另一种是建立在雇主和雇员之,不仅主体的范围不同,同时对于主体间的地位也是有所差别的,不同的关系所存在的保护效果也会不一样。

7. 请问自雇移民是什么意思?

雇主移民,指的是国外雇主在你申请移民的时候,就承诺会给一份长期合同给你,一旦你完成移民申请,落地马上就能为当地经济做贡献。
 
 
但外国对雇主移民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以加拿大为例,首先雇主是一个得到加拿大人力资源部认可的企业,也就是说一般的中国餐馆什么的肯定没资格。其次是该企业招聘的一定是当地的紧缺技术人员,是通过普通招聘无法在当地找到应聘者,一定要通过外国人才市场来满足,也就是说IBM这样的大企业,如果招聘的只是前台文员这样的岗位,也是不符合资格的。再有就是申请人本身一定要符合移民要求,这就包括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英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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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三方面都符合条件,才有机会走雇主移民。

请问自雇移民是什么意思?

8. 请问自雇移民是什么意思?

答:新加坡自雇移民,顾名思义,就是雇佣自己而达到移民新加坡的目的。申请人可先在新加坡注册一家公司,然后以董事的身份向移民局申请就业准证。获就业准证6个月后,可向新加坡移民局申请永久居民权。 【申请条件】
21岁以上任何国籍人士;
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
有至少三年的管理经验。【办理周期】
注册新加坡公司:约1-1.5月
申请工作准证EP:约2月
申请家属准证DP:约1个月【新加坡永久居民享有的权利】
1) 申请租用或购买政府居屋(购买限已有配偶者);
2) 子女享受与公民子女相同的教育待遇;
3)配偶及21岁以下子女可直接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4) 父母可申请家属准证在新加坡长期居留;
5)有利于前往欧美等国家的签证获批;详情请浏览:新加坡商务资讯网 http://www.gotosg88.com/中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61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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